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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第一节概述一、背景资料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也称保障性住房)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陆续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据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改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在11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住建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260万套,完成投资5070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未来五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住房150万户。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13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34万户左右,共计147万套(户)左右,其中2012年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2.1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约9.3万户,共计31.4万套(户)。二、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构成。廉租房廉租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两限商品房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棚户区改造房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棚户区改造房是指棚户区内将要被改造拆迁的住房,是依法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另一层含义棚户区改造房只是棚户区改造后建设的住房。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三、现阶段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地方政府当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非常普遍,法定的建设、管理手续不齐就开工建设,导致保障性住房面临六大突出问题。*规划、设计方面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未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工程质量及档案方面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不完整,竣工后工程档案不按时报送归档,对房屋维护、维修将造成遗憾。*管理方面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资金方面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2011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政策方面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法制方面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虽然我国于2005年发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但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管控效用并不大。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成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加上一些制约工程质量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还未有效解决,使得目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陆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和《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等多项规定,要求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明确提出要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今后几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四、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保障性住房档案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二是建设工程涉及的拆迁、安置档案;三是建设项目工程档案。1、管理类档案是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所形成的政策、文件、机构、人事、职责、统计等管理类档案。由建设、管理单位收集归挡,整理、组卷按文书档案的标准执行,档案保管既可由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归档保管,也可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管。2、拆迁档案是指建设工程涉及的用地范围内各类房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拆迁档案。此类档案中属于新征土地范围拆迁的,由实施单位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收集归档,整理、组卷应按城建档案的标准执行,档案应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由实施单位以户为单位进行收集归档,整理、组卷应按房产档案标准执行,档案应移交房产档案管理机构。3、安置档案是指各类保障性住房安置动态档案。由负责安置单位按户为单位进行收集归档,根据住户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实现动态管理,此类档案建议由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归档保管。4、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档案与一般房建工程档案在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的方式和内容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在接下来所讲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建设工程档案形成与收集”和“竣工验收与档案移交”等内容都是保障性住房和一般房建工程档案通用的,请大家注意!五、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一)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按工作进程和工作内容可以将建设过程划分为四个时期,即:1.决策立项时期2.工程设计时期3.工程建设时期4.竣工投用时期基本建设程序四个时期,按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任务,具体又可以(1)提出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3(4)安排年度计划;(5)开工审批;(6)组织施工;(7)竣工验收;(8)交付使用。(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办理征地手续、拨地测量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组织施工图编制建设规划及相关部门申报施工图报审组织现场勘察工程动工审批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单位进场及施工监理准备施工单位进场及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过程管理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办理开工手续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组织竣工预验收自检合格,报请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单位移交竣工图监理单位移交监理资料施工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资料汇总工程档案移交工程竣工备案第二节建设工程档案的定义、特点、作用及归档范围一、建设工程档案(一)建设工程档案定义建设工程档案的定义可以简述为: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工程档案源于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文件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工程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具体内容为: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形成的文件。4、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果的图纸。5、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二)工程档案定义的内涵工程档案定义全面概括了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文件全部内容和信息资料,符合档案定义的规则。工程档案定义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1、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参与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有关活动、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和工程建设的现状做如实的记载和整理。2、工程档案是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大量工程文件,经整理组卷后形成工程档案,凡是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均应整理、归档,经初步鉴定,确定其保存年限,对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应妥善保管。3、工程档案与工程文件存在区别工程文件是工程档案的来源,工程档案是工程文件的归宿,它们互为依存。(三)工程档案的特点1、它具有城镇性;2、它具有形成单位的广泛性;3、它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系统性;4、它具有记录的原始性;5、它具有广泛的利用性。(四)工程档案的作用1、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和条件。2、是城市人民生活正常进行的保障。3、是对城市预防自然灾害恢复和重建的重要依据。4、是城市设防和反侵略战争的需要。5、城建档案是城市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组成部分。二、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序号工程资料名称工程资料来源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建设单位4可行性研
本文标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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