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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男子:(2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马拉松、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十项全能。女子:(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20公里竞走、马拉松、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七项全能。注:下划横杠为十一运会预选赛的比赛项目。二、运动员资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三、参加办法:(一)预选赛1、按2008年全国田径锦标赛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分别分配参加预选赛名额。2、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公布的2009年国家队运动员、国家集训队的运动员,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不占代表队分配名额和项目限制名额。3、每人报项不限,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4、允许自费参赛。5、各代表队中运动员(含国家集训队运动员、不含自费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1-7名运动员:1名工作人员8-11名运动员:2名工作人员12-15名运动员:3名工作人员16-19名运动员:4名工作人员20-23名运动员:5名工作人员24-27名运动员:6名工作人员,其余类推。(二)决赛1、项目名额(1)按照《关于运动员获得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田径决赛资格的办法的通知》(田径字〔2006〕9号)的相关要求录取决赛运动员的人数和资格:场地项目(含接力项目)为四年各项目积分总排名前16名者(队);竞走和马拉松项目为四年各项目积分总排名前30名者(具体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2)每名运动员只占1个录取名额参加全运会决赛。如1名运动员在2个或2个以上项目中排名前16名(竞走、马拉松项目排名前30名)者,则占其名次较优项目的名额。如名次相同则由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抽签决定,另一项的名额由该项后续名次递补。2、2008年奥运会进入径赛(全能)前16名,田赛前16名,2007年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参加奥运会决赛资格的竞走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并除主项外可兼报一项;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冠军参加全运会报项不限;世界杯赛个人前8名,2006年亚运会冠军可直接报名参赛;符合上述条件的接力队,个人可以选择1项;凡获得参加2008年奥运会决赛资格的竞走运动员均可直接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并且除主项外可兼报一项。以上运动员均不占项目名额和各单位每项限报名额。3、女子3000米障碍运动员参加全运会的办法:(1)在2008年奥运会比赛中获得前16名的运动员可直接从中长距离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主项参加全运会,并可兼报一项;(2)2006-2009年四年积分总排名前16名的运动员,如未获得其他项目全运会决赛资格,可从中长距离项目选择一项报名参加全运会。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决赛。5、运动员基数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表队可以使用运动员基数最多男女各1名参加决赛(男、女基数不得互用)。(1)代表队没有运动员入选全运会决赛的,但使用基数的运动员须有2008年和2009年的项目积分。(2)代表队只有1名运动员入选全运会决赛的,可以使用不同于已入选运动员性别的基数1名。但使用基数的运动员须有2008年和2009年的项目积分。(3)代表队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原因影响积分排名未进入决赛的,如果该运动员参加过2008年或2009年全国田径比赛,而且2008年单项积分排名前16名或2009年单项积分排名前10名,才可以使用运动员基数。(4)使用基数的运动员只能报有积分的一个项目。(5)各代表队须在2009年7月10日前报本单位使用运动员基数人员的名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使用运动员基数。6、运动员报项办法:(1)运动员只能报其有积分的入选项目。(2)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1个队(每队可报4人,每赛次可以替换2人),参加接力的队员必须有2008和2009年积分。四、竞赛办法(一)比赛的场地器材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飞鹿、皇冠、飞宇、金陵),可任选两个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男、女标枪须准备男80米级,女60米级各3枝钢枪。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第187条2执行。其它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二)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原则上按规则决定赛次。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18人举行及格赛,及格标准由技术代表根据报名成绩拟定,取12人参加决赛。如第12名有多名运动员名次并列,将根据规则要求进行名次赛,直到决出名次为止。(三)运动员比赛号码由赛区统一编发。(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五)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胸前单位名称字高最多为10厘米,且不为号码布所覆盖)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比赛服装必须符合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的规定和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六)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检查分赛外和赛内。(七)性别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八)进入决赛的运动员,根据需要应承担国家任务,如借故不承担,将取消其参加十一运会决赛资格。(九)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项目)的比赛资格。(十)竞赛日程附后(附件2、3、4)。(十一)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田径竞赛规则》执行。五、录取名次与奖励(一)预选赛各单项按名次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4—8名颁发证书。(二)决赛各单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三)预选赛和决赛分别按男、女团体各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冠军队颁发奖杯,第2-8名颁发奖状。(四)决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关于运动员获得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田径决赛资格的办法一、从2006~2009年四年周期内实行运动员赛事积分制积分的比例:2006年占10%,2007年占20%,2008年占40%,2009年占30%。二、录取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决赛运动员的人数和资格(一)场地项目:四年各项目积分总排名前16名者;(二)竞走、马拉松项目:四年各项目积分总排名前30名者;三、积分办法(一)场地项目1.2006年以2场比赛积分、2007年以3场比赛积分、2008年以4场比赛积分、2009年以3场比赛积分,各年均含1场室内赛积分;2.全能项目可以室内或室外比赛进行积分;3.3000米障碍以上项目含一场越野跑赛;4.400栏、接力、长投项目以室外比赛积分。(二)公路项目1.50公里竞走运动员每年以1场比赛积分(每年安排2场比赛);2.20公里运动员每年以2场比赛积分(每年安排3场比赛);3.马拉松运动员每年以2场比赛积分(含一场全国马拉松冠军赛);(三)青少年运动员1.场地项目:(1)青年同成年比赛积分(含1场室内赛、1场青年锦标赛);(2)少年(16~17岁)每年以2场比赛积分(含1场少年锦标赛);(3)少年(14~15岁)每年以1场少年锦标单项比赛成绩积分;(4)少年1场3000米成绩积分可以带入成年5000米、10000米两项目的积分。2.公路项目:(1)男子青年竞走运动员以10公里、30公里比赛成绩同成年20公里、50公里对应积分;女子青年同成年对应积分;(2)男、女少年竞走运动员(16~17岁)以10公里比赛成绩进行积分。(3)男、女少年马拉松运动员(16~17岁)以2场比赛成绩进行积分。(1场短距离越野赛、1场半程马拉松赛,在全国马拉松冠军赛中专门设此项)(四)积分成绩和名次分值1.每个运动员的成绩积分按每场比赛的最终成绩和名次进行积分排名;2.所有比赛的名次分均加倍计算(越野跑锦标赛除外)。四、田管中心选派运动员出国比赛(一)被选派出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成绩在45天内可以带入邻近的一次国内比赛的成绩和名次积分。(二)参加重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亚运会、黄金联赛、其它洲际赛事等)的运动员,没有获得名次积分的,其成绩按全国锦标赛的名次积分。取得名次的将按评分表规定积分。(三)代表中国队参加邻国邀请赛、访问赛、对抗赛的运动员成绩和名次按国内大奖赛的标准积分。(四)以地方代表队参加邻国邀请赛、访问赛、对抗赛的运动员成绩和名次按国内特许赛的标准积分。五、运动员基数(一)每单位每年有男、女各1名运动员基数,必须参加1次全国或国际比赛,直接进行项目积分排名;男、女基数不得互用,使用基数运动员必须提前三个月报田管中心备案;(二)2009年全运会使用运动员基数原则上按十运会运动员使用基数的办法执行。六、其他(一)在一次比赛中,一个接力队有一名运动员被查出兴奋剂阳性,这个接力队将被取消该场比赛成绩和名次的积分。一个单位的接力队在四年内出现二例兴奋剂阳性(包括接力运动员参加的单项),将取消该队参加全运会比赛资格。(二)凡个人被查出兴奋剂阳性者,当年的积分为0分。(三)14~15岁少年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要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四)由于少年、青年比赛器材与成年不同,我们将按规定换算成成年成绩积分。1.铅球(5公斤)成绩减去3.2米,(6公斤)成绩减去1.6米2.铁饼(1.5公斤)成绩减去9米,(1.75公斤)成绩减去5.5米3.链球(5公斤)成绩减去15米,(6公斤)成绩减去7.5米4.标枪(700克)成绩减去8.5米5.男子少年110米栏(91.4厘米)在原有成绩上加1.2秒,青年110米栏(99厘米)在原有成绩上加0.8秒,男子少年400米栏(84厘米)在原有成绩上加1秒。七、越野赛的积分原则上按05年的积分计算(一)越野跑比赛积分规定,见表全国田径越野跑锦标赛女子男子名次短距离和长距离青年比赛短距离和长距离青年比赛第111009401000840第21065920965820第31040905940805第41020890920790第51000875900775第6980865880765第7960855860755第8940850840750(二)成年组从第9名至30名,每个名次递减10分。30以后的名次,每个名次递减1分。(三)青年组从第9名至30名,每个名次递减5分。30以后的名次,每个名次递减1分。八、积分排名的国内比赛类别参照国际田联积分排名的比赛类别,国内比赛也分别归为以下几个类别:(一)B类: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二)C类:全国运动会、全国田径锦标赛(马拉松、竞走)、全国田径大奖总决赛、全国田径冠军赛(马拉松、竞走)。(三)D类: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田径大奖赛、对抗赛、公开赛、全国室内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四)E类:全国少年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运动学校锦标赛。(五)F类:全国田径分区赛、特许赛。九、风速的计算:1米/秒的风速相当于6分,顺逆风的分值均按整数计算如0.1米/秒±1分;0.2~0.3米/秒±2分;0.4~0.6米/秒±3分0.7~0.8米/秒±4分;0.9米/秒±5分。十、直接获得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决赛资格的条件如下:(一)2008年奥运会进入径赛(全能)前16名,田赛前16名者;(二)2007年世界锦标赛前8名;(三)世界杯赛个人前8名者;(四)2006年亚运会冠军;(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接力队,个人可以选择1项;(六)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冠军参加全运会报项不限。为进一步鼓励运动员全力备战2007年世界锦标赛和2008年奥运会,凡获2007年世界锦标赛前8名,2008年奥运会径赛(全能)前16名,田赛前16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奥运会决赛资格的竞走运动员,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时,除主项外可兼报一项。
本文标题:全国第十届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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