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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精神,为促进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能水平,着力培养一支满足集团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推进集团技能人才提升行动,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在集团系统内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集团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使没有技能的员工具备一技之长,有技能的员工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确保集团系统内员工技能素质有显著提高。到202*年底,集团计划培训**人次,集团系统内技能人才占总人数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人数的**%,为集团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二、组织机构为保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集团成立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小组,明确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三、明确职业技能提升对象和类别前期通过向集团所属各二级单位发放职业技能提升需求调查问卷,通过统计分析各单位现有技能人员数量,技能人员需求数量,需要职业技能提升的工种等数据,明确职业技能提升对象和类别。(一)职业技能提升对象:1.集团系统内在岗职工,具有一定所在岗位工作经验和技能,但尚未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的。2.集团系统内在岗职工,已经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的,但需要进一步提升技能资格等级的。(二)职业技能提升工种类别:通过前期调研,确定职业技能认定工种为目前集团系统内需求人数较多的**个工种:******。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一)申报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精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条件,准备所需申报材料,通过相关平台,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请证明材料。经人力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的中央企业在浙分支机构,通过平台向省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接受评估集团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申报后,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评估细则》做好机构岗位设置、规章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实施条件、经费保障等相关准备,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评估。(三)备案集团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评估审核通过后对集团进行备案,并由一体化平台发送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账号与密码,以开展下一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已备案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技能等级认定时间计划,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评价方式。(二)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程序1.公告发布。集团根据实施方案在集团内部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发动职工申报认定。2.报名申请。集团所属单位按照报备的申报条件,对本单位申请认定的职工进行资格审核,再上报集团审核,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上传劳动关系、报名资格条件证明材料)。3.认定实施。集团对审核通过对象组织开展认定评价,认定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定、现场作业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进行评价。4.结果公示。集团凭考评记录评分表等基础评分资料在一体化平台录入成绩并经专人审核后形成评价结果与公示名单,公示范围与考生信息公示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证书编码。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技能等级认定考生成绩汇总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示结果确认单》,会同《技能等级认定现场督导情况报告》作为技能认定证书编码的依据,进入证书核发流程。通过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传认定结果、企业电子印章和发证对象相关资料,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要求的,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证书编码、生成电子证书并统一管理。(三)考务工作(1)考场布置:根据有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范要求,布置理论笔试场地和实操考核场地,按照科目考试时间准备考场。各科目评价过程启用监控设施设备全程录制影像,以确保评价全过程可追溯。(2)考场编排:依照考场情况,集团在一体化平台中完成准考证号生成与考场编排,编排确认后系统生成准考证,供考生在开考前下载打印。(3)试题制卷:根据保密规定,集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和保密规定。六、职业认定人员管理集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集团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考务人员、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内部督导人员。(一)考务人员:为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工作顺利、公正进行,特对认定考务工作小组及人员职责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二)考评人员:考评人员是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对技能操作进行评分的人员,为加强考评员的管理,保证职业技能认定的质量,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制度》。(三)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是负责做好职业等级认定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的维持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人员,为加强监考员的管理,保证职业技能认定的质量,特制定《职业技能认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四)内部督导人员:质量度到人员是指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熟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集团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人员,为规范质量督导人员行为,保证职业技能认定的质量,特制定《职业技能认定内部督导人员管理制度》。六、职业技能认定质量管理工作(一)建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职业技能认定质量督导组,并配备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技能认定质量管理工作,并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控制制度》。同时,要设立并公布职业技能认定质量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二)做好技能认定自查工作。集团结合每年的技能认定实际工作,牵头各单位,定期开展一次职业技能认定质量检查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职业技能认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并做好自查工作。(三)加强技能认定工作人员监管。加强对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要建立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诚信档案,对考评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考评问题的不能续聘。同时,要加快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质量督导人员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加强质量督导人员管理,把质量督导工作落到实处。七、档案保管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根据集团制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按年度、评价批次号完整保存技能等级认定考生信息及评价资料,随时接受质量抽查。评价资料包括评价申报材料、理论试卷、技能试卷、业绩评审材料、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公示文件、评价现场监控影像资料、《发证名册》、质量督导人员情况记录表等。理论试卷、技能试卷、评价申报材料、评价现场监控影像等档案资料保管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业绩评审材料、评分汇总表、督导情况记录表等档案保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发证名册》等档案资料保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0年。各级技能鉴定中心应按质量督导工作要求完成评价机构备案申报材料、认定实施方案、质量督导表单、《公示结果单》、《发证名册》等资料的整理,以电子档案方式予以保存,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职业技能认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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