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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基础工程整改措施第一篇范文:工程整改措施工程整改措施()第一篇:水利工程整改措施整改措施灞河上游(蓝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6#溢流坝于2021年3月1日开工,预计于2021年6月底完成,该项工程为混凝土重力溢流坝,主要分部为防冲槽、格宾石笼铺盖、坝体、消力池、海漫、挡墙。2021年4月3日现场监理人员对我项目部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后发现了几个问题:1、溢流坝坝体一期混凝土与二期混凝土接触面未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凿毛到位就进行钢筋绑扎工序施工;2、我项目部在混凝土结合部采用的橡胶止水带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3、橡胶止水带安装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橡胶止水带安装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将其用铁钉直接固定于模板上,造成止水带边沿撕裂,影响止水效果;4、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现场施工人员在模板拆除的过程中未按规范施工,对混凝土的面层形成扰动,导致表面有裂缝;5、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理解不清,造成坝体一期混凝土预埋筋的埋设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我项目部针对以上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由项目部技术总工×××主持,项目部的全体工作人员及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共同参加,会上大家对上述问题的形成做了深刻剖析,认为主要原因有:1/171、项目部在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存在漏洞,导致不合格的原材料流入施工环节,导致出现质量问题。2、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在研读施工图纸的过程中,不够细致严谨,尤其在一些设计说明不明析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反映,单凭主观意识做出判断,造成对设计意图理解的偏差,导致施工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3、项目部的技术员在施工前对施工队伍的技术交底不彻底,重点部位的技术要求没有讲透彻,造成现场施工人员对重点部位认识不足。4、施工队的负责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经常出现蛮干、粗干等现象。综合上述原因,项目部所有成员经过认真讨论,为了吸取经验教训,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任务,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对于本次检查出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落实到人,绝不放过,项目部将会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不同的人处以不同的处罚,直至清退。2、对于现场原材料的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按照监理部的指示,要求材料供应商立即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清理出场,并终止合同,另行考察原材料供应商,按照施工管理程序上报监理批准。3、加强原材料的出、入库管理,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及时清除。对原材料的流向要有记录,便于追查。4、橡胶止水带存在破损问题的,我项目部已经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修补,对止水带存在老化问题的部位,我部本着质量2/17第一的原则,已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全部凿除,待合格原材料进场后重新安装。5、溢流坝坝体埋石砼凿毛不彻底的问题,我项目部已经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重新补凿。6、我部将已经做的c15混凝土底部侧面φ20预埋筋整改植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7、我项目部将加强内部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上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许进入下道施工工序。以上措施,我项目部已经严格落实,特此申请复工,如有不足,请监理部批评指正。2021年4月6日第二篇:工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工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德耀镇土地整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项目施工单位:①管理薄弱,工期滞后。②局部地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布局不合理。③对群众提出的合理需求及需变更的项目未及时完善相关资料。整改措施:①针对存在问题,业主及时按照相关行业要求对施工队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并下达了整改措施,整改内容及时间要求。②同时请求地方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村、社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业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古蔺镇光辉村七组格田整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021年金土地工程在该村七组实施格田整理,因整理需归并部分界3/17址,要求新增两条200余米的水渠及一条450米的生产路,经国土局、镇政府协商解决,村委负责分摊到农户,但工程完工后部分群众任然拒绝耕种。2021年7月12日洪灾导致该片区田块上方大量泥石流冲毁约10亩左右,灾害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多次会同国土局于现场办公协调,2021年8月10日再次古蔺镇何镇长、饶主任、国土局及施工队伍再次现场踏勘,由于该处垮塌严重月12万m3的土立方。经过会商,由镇政府牵头:①划分灾害责任,工程质量问题(新砌挡土墙石坎),由工队负责恢复。②自然灾害以村民自治为主,镇政府适当予以补助。③对施工中地块中存在的石块由国土部门适当按1—2日工资以工程款形式补助农户。第三篇:工程安全整改措施重要提示1、秋季转向冬季,昼夜温差大,时常有冷空气降临,气候渐趋干燥,冷暖多变,晚秋还会出现大雾天气,危害性较大。2、年底将至,按工程施工计划,往往到了本年度工程施工的收尾阶段,赶工期是这一阶段工程施工的显著特征。因此,各工程施工单位不能放松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盲目施工。3、年底前,重大活动安排相对比较集中。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安全、稳定和防范工作。为贯彻《沪建建管[20]32号》文件要求,督促市重大市政公路在建工程深刻吸取“8.18轨道交通11号线高支架坍塌”等安全事故的教训,近期安全管理部门对上海重大市政公路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4/17查。本次检查紧紧围绕轨交和公路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和盾构掘进施工。结合最新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要求,检查组通过查阅各方安全管理资料,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抽检钢管扣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了一些隐患和管理问题,并当场反馈检查意见。一、基本情况1、总体概况本次检查共涉及到22项工程,10家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3家。共开出隐患整改单42份,其中施工单位21份,监理单位21份,对三家单位实施了行政约谈,其中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1家。本次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隐患255条,其中施工用电33条,机械设备77条、防护设施67条、模板支撑34条、文明施工13条、其他31条。共查出管理问题228条,其中施工单位管理问题123条,监理单位管理问题105条。2、总体评价(1)整顿规范,初步效果显现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22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基5/17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基础薄弱,管理仍需强化从本次检查的诸多细节看,市政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尽管各参建单位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健全了档案资料,办齐了相关手续,但从施工现场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各项目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出现的缺陷来看,安全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如某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虽然在现场,但管不了全局,因为工程中的某个专业项目属于同一单位的另一分公司,上级未赋予管理权限。二是组织机构不完善,轨道交通及公路工程的项目安全员大都配置3人以上,但是要应对几公里长的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管理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技术力量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从格式到内容,都与施工现场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的种种问题,也体现出各项目部在这方面技术力量的不足。四是监理工作不强势,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来看,有些隐患显而易见但未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管理问题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这都反映出安全监理工作的力度仍然不足。二、主要存在的管理问题6/171、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1)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建质[20]年91号文件规定: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绝大部分轨道交通和公路工程造价都在2-3亿元,大型市政工程达到10亿元,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本站推荐:)数普遍在3-4人,由于工程占线长,作业面多,安全员的数量显然不能满足管理要求。(2)分包单位资质与承接项目不符:有些单位对工程发包管理还存在漏洞,特别是资质与承接的工程不相符合,例如劳务分包工程共有十三项单项资质,有的分包单位不具备脚手架搭设的资质,但却承接了轨道交通高架车站的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架搭设。显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预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监理单位也未能对这一状况予以制止。(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格式与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建质[20]87号文件”及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安全专项方案有规定的格式,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格式没能按照规范中9个方面来编写,而且部分方案内容与施工现场有明显脱节,如施工现场搭设的是碗扣式支架,而方案中编写的是钢管扣件式,多个方案的模板支撑方案都是用专业软件计算的。(4)安全验收流于形式、验收资料不够齐全:“8.18轨道交通11号线盖梁支架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是对支架的验收工作不到位,而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验收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特别7/17是对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根据不同的支撑形式,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验收表式。有些项目的验收表中,验收结果一栏提前都用电脑打印好,最后只需签个名,完全是为了应付资料检查。此外,对龙门吊混凝土基础的隐蔽验收资料不全,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充分重视。(5)钢管扣件管理资料不全,钢管抽检结果不甚理想:本次对钢管扣件管理资料和现场实物检查检测覆盖到了所有工程。检查结果显示:50%左右的单位不能提供材料生产和出租单位的名单以及合格证明;钢管抽检合格率为72.7%,扣件抽检合格率为27.2%,碗扣抽检合格率为88.9%。(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比例不足:本次对市政公路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结果显示,电工、焊工、起重指挥持证率都达到100%,但大多数工程的架子工持证比例明显不足,同一作业区域中的架子工只能达到50%,这说明总包单位在这一环节上的管理还不够严格。2、监理单位的管理问题(1)安全监理配置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绝大多数工程监理单位,都未能按照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配足安全监理人员,有些工程现场监理组虽然有多人持有安全监理证书,但并不专职,因此,造成并导致了安全监理工作不能贯穿于全过程,覆盖到所有施工作业点。(2)未能正确落实“监理报告制度”要求:“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已经实施了两个多月,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一份“监理专报”,汇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展情8/17况”,但这一工作,仍有近三分之一的监理单位未能落实。(3)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巡视工作不到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2表);而从对监理资料的情况来看,连续实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相应巡视记录,如大型起重吊装、盾构机掘进等,特别是夜间作业的巡视记录,几乎所有监理单位都没有,这也反映了监理人员配置不足的问题。(4)对于始终未能整改的项目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有些工程中,监理在通知单中反复要求整改一些现场的隐患,但是始终未得到整改,但是监理单位也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或者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3、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1)安全防护设施方面:①各类临边防护栏立杆间距大于2米,特别是轨道交通高架车站和公路工程桥面防护;②登高设施缺扶手,无固定措施;③脚手架扣件力矩未到40n·m;④桥梁立柱操作脚手架内侧防护栏杆不到位。(2)模板支撑体系(碗扣式支架):①碗扣式承重支架上碗扣松动;②碗扣支架底座和立杆不能完全吻合;③盖梁、箱梁、结构板底模下部和顶托之间未使用槽钢;④碗扣式钢管节点在同一平面上;⑤顶托
本文标题:三年基础工程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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