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4T 1395-2011 杂粮色选机
ICS65.060B93备案号: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395—2011杂粮色选机multigraincolorsortermachine文稿版次选择2011-04-21发布2011-05-21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395—201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有: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易捷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国荣、吴永东、段启掌、林茂先、高小荣、许大红、李俊峰、张磊。DB34/T1395—20111杂粮色选机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杂粮色选机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能从玉米、豆类、芝麻、葵花籽(仁)、蚕豆(瓣)等杂粮中分选出异色颗粒的色选机(以下简称“色选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2-2009大豆GB1353-2009玉米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3785.1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GB/T3785.2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GB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4-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9480-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10395.1-2009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GB103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T10462-2008绿豆GB/T10459-2008蚕豆GB/T11761-2006芝麻GB/T11764-2008葵花籽GB/T13306标牌GB16798食品机械安全卫生GB/T24687-2009微型谷物风选机NY/T954-2006小粒黄豆NY/T1129-2006豆类清选机NY1410-2007粮食清选机安全技术要求JB/T8574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3术语和定义DB34/T1395—2011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杂粮色选机利用光电原理分选出杂粮中含有的异色颗粒的色选设备。3.2异色颗粒指与合格品杂粮颜色不同的异色颗粒。3.3选净率杂粮经色选后,其取样合格品中剔除异色颗粒后的质量与取样合格品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3.4剔除率杂粮经色选后,其剔除的异色颗粒与色选前杂粮中所含的异色颗粒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3.5带出比色选剔除中异色颗粒与色选剔除中带出合格杂粮颗粒的比值。3.5.1一次带出比经一次色选后的带出比。3.5.2二次带出比一次色选剔除颗粒再经色选后的带出比。3.6执行单元数作为型号中的主参数,指色选机中完成剔除异色颗粒动作机构的喷气咀数量。4产品型号4.1产品型号应符合JB/T8574的规定。DB34/T1395—201134.2型号标记示例已定型产品的型号与本标准不符时,应逐步与本标准统一。6SXZ-□□改进代号主参数特征代号:表示用途为杂粮类别代号:表示色选机示例1:6SXZ-120表示120个执行单元的杂粮色选机。示例2:6SXZ-240A表示240个执行单元的杂粮色选机首次改进型号。注:改进代号是在原产品型号后加注大写字母顺序号来表示改进产品的代号。5技术要求5.1色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配套外购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附有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或质量等级证明。5.3焊接件焊缝应均匀、牢靠,不能有虚焊、烧伤、漏焊、裂纹、夹渣、气孔、焊渣未除等缺陷。5.4钣金件应光滑平整,各咬接处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裂纹、变形和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锤痕等缺陷。5.5电气走线应固定良好,排列整齐、美观、合理、便于检查。应有效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5.6装配质量要求5.6.1零部件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5.6.2各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紧固件应有措施保证不因振动等情况而产生松动。5.6.3整机上凡能开闭处、各连接部位和进出料机构不得有泄露物料现象。5.6.4装配后整机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声响。5.7外观质量5.7.1色选机外观应整洁、不允许有磕碰伤、划痕和毛刺。5.7.2表面涂漆质量应符合JB/T5673的规定,漆膜厚度应不少于35μm,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5.7.3油漆表面应平整、均匀、光滑,不得有漏漆、起皱、流挂、剥落、锈蚀和锈痕。5.8空运转试验要求DB34/T1395—201145.8.1产品出厂前应逐台进行不少于30min的空运转试验。5.8.2空运转试验中运转应平稳、可靠,各零部件之间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松动现象。5.9高温试验要求整机在45℃应能正常工作16小时。5.10色选机应在下列条件下能可靠地工作:a)环境温度: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且在24小时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最低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b)相对湿度:当最高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不超过50%,常温下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c)电源:(220±10%)或(380±10%)VAC;(50±1%)Hz;d)环境:无强烈震动、无强磁场干扰、无强光直射、粉尘浓度室内固定作业不得大于10mg/m3。5.11用户自配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5.12整机性能5.12.1在试验用原料符合下列条件下,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杂粮色选机主要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序号标准试样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kg/h)千瓦小时产量(kg/kW·h)选净率(%)一次带出比二次带出比1标准试样1(黄豆)≥8≥600≥99≥1:5≥1:12标准试样2(葵仁)≥5≥400≥99≥1:5≥1:13标准试样3(蚕豆瓣)≥8≥600≥99≥1:5≥1:1注:试验用标准试样中含异色颗粒比例为5%。5.12.2噪声要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色选机产生的噪声不大于85dB(A)。5.13可靠性要求a)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MTTFF)不低于200h。b)使用可靠度(有效度)不低于95%。5.14安全要求5.14.1绝缘电阻在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VA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5.14.2耐压网电源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能承受交流1000V的试验电压,应无闪络或击穿。电气安全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DB34/T1395—201155.14.3保护接地连续性色选机的金属构件上必须有接地点,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接地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1.5mm2,保护接地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5.14.4安全防护装置操作人员能触及到的外露旋转、传动装置的危险运动件,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距离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5.14.5安全标志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运动件,应在其附近张贴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安全标志上应简要提示危险程度、危险产生的后果、避免危险的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应在说明书中重现,且应清晰、易读。5.14.6设备安全卫生a)与杂粮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16798中相关要求。b)配备的空气过滤装置应符合GB16798中相关要求。c)色选机卫生要求应符合GB16798的规定要求。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与准备6.1.1试验条件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规定。样机试验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调整,技术状态良好。6.1.2试验场地应符合本标准5.10条要求,能满足色选机各试验项目的测定要求。6.1.3试验用标准试样应符合相关标准。6.2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校验检定合格。6.3安全检查6.3.1绝缘电阻按GB5226.1中18.3的要求进行检验。6.3.2耐压按GB5226.1中18.4的要求进行检验。6.3.3保护接地连续性按GB5226.1的要求进行检验。6.3.4安全防护装置按GB10395.1的要求进行检验,6.3.5安全标志DB34/T1395—20116按GB1039的要求进行检验。6.3.6设备安全卫生6.3.6.1按GB16798的要求检查,生产厂家应提供与杂粮接触材料的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6.3.6.2按GB16798的要求检查配备的空气过滤装置。6.3.6.3按B16798的要求检查色选机卫生要求。6.4性能试验6.4.1性能试验前,应先进行30min空运转试验。空运转试验结束后,进行正式性能试验。6.4.2性能试验每台样机进行三次。三次试验时间间隔应尽量短,即前一次试验物料清理后,立即进行下一次试验。每次试验应测定工作时间、工作噪声、各出料口排出的试验原料质量。6.4.3试验应按GB/T5494和GB5491的方法,检验、扦样、分样法进行。6.4.4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的测定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30min后,在色选参数满足表1的条件下在出料口连续接取样品,共取样三次,每隔2min取一次,每次不少于1kg并同时记录试验时间,按式(1)计算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TDWE=........................................(1)式中:E--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单位为kg/h;W--出料口物料质量,单位为kg;T--测试时间,单位为h;D--执行单元数。6.4.5千瓦小时产量的测定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30min后,在色选效果满足表1的条件下从出料口连续接取样品,在试验时间内测算耗电量和出料口物料质量,按式(2)计算千瓦小时产量。NWEN=........................................(2)式中:EN--千瓦小时产量,单位为kg/(kW·h);W--出料口物料质量,单位为kg;N--耗电量,单位为kW·h。6.4.6选净率的测定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30min后,在合格品出料口接取样品,共取三次,每隔2min取一次,每次不少于500g。将三次样品合并后挑出异色粒用感量为0.01g的天平称重,按式(3)计算选净率。0011001×−=η...................................(3)式中:η1--选净率,%;DB34/T1395—20117W1--色选样品中异色颗粒质量,单位为g;W--色选样品质量,单位为g。6.4.6.1剔除率的测定在测定选净率的同时测定剔除率,按式(4)计算剔除率。0010012×−=ββη(4)式中:η2--剔除率,%;β--色选样品含杂率,%。6.4.7一次带出比的测定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30min后,在满足选净率的条件下从一次剔除物出料口接取样品,共取三次,每隔2min取一次,每次不少于20g,将三次样品合并掺匀后采用GB5491中分样器分样法从样品中取至少30g作为色选样品,挑出异色粒用感量为0.01g的天平称重,按式(5)进行计算一次带出比。NNX11=........................................(5)式中:X1--一次带出比;N1--一次剔除物中异色颗粒质量,单位为g;N--一次剔出物中正常颗粒质量
本文标题:DB34T 1395-2011 杂粮色选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709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