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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诚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暨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基地的函各省市教育局及教科研机构: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中学:由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冰教授提出并担任课题主持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暨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经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已被立项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项目(可查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课题管理栏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立项重点课题名单”)。该课题的立项,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具体行动,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资文化遗产的具体行为,是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方式,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史无前例,填补空白的研究课题。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现面向全国诚召幼儿园、小学、中学参加该项课题实验,并成立相应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独立子课题组。课题组承诺参加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教育学课题的实验人员都能取得国家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和课题鉴定证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课题简介与申报说明介绍如下供申报单位参考。课题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宗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为内容,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干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爱国情感、民族精神、远大志向、正确理想、行为习惯与良好道德的形成。课题实验自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周期三年,三年课题管理费1500元人民币,三年期间每个学期开学前或学期末都将举行幼儿园、小学、中学课题总结、表彰、评比、出版活动,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实验单位提供可以参考的实验文本教材与电子版实验计划、教案、活动资料,组织幼儿园、小学、中学实验单位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休会期间,有关课题实验的信息将通过“王冰学前教育网()”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新闻中心等栏目”发布信息供幼儿园、小学、中学课题实验单位资源共享。申报方式:1.申报子课题实验基地须由8个以上单位组成,实验单位独立申报可以直接与课题组联系,具体可以阅读《课题实验基地申报表》。申报时填写电子版《课题实验基地申报表》后发至wb986@126.Com信箱,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申报信息也可到“王冰学前教育网()”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新闻中心等栏目”查询。2.定于2008年7月4日至6日在山东烟台市东海宾馆举行“开题会议”,并授予课题立项证书。三年课题管理费1500元人民币,一次性在开题会议报到时交齐。3.申报回执地址:邮编:250014;地址:山东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王冰收;电话:0531——86818118、13964098986;E-mail:wb986@126.Com。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暨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开题会议通知各省市教育局及教科研机构:各子课题申报领导小组、各课题申报幼儿园、小学、中学: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烟台东海宾馆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暨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开题会议’”,会议具体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各省市教育局及教科研机构;各子课题领导成员、各课题实验幼儿园、小学、中学领导与各实验班教师。二、会议内容1.课题理论建构与实验方法指导——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冰教授。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研究学术报告(具体讲学专家待定)。3.教育科研方法学术报告(具体讲学专家待定)。4.课题幼儿园、小学、中学实验研究经验交流。三、会议费用与食宿安排3年课题管理费1500元,会务费每人200元。参加人员会议期间统一食宿,费用自理。四、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到时间:7月3日上午12时至20时止。会议时间:7月4日-6日2.报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东海宾馆(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8号,总机:0535-6888460),火车站乘3路、8路到原火车站转乘50路、18路到东海宾馆站,乘出租车20元;汽车站乘5路到东海宾馆站,乘出租车15元;港务局乘50路、18路到东海宾馆站,乘出租车15元;飞机场乘民航班车或乘9路车到达大海阳站下车,转乘5路到东海宾馆站,乘出租车50元。五、由于是旅游旺季请各参会人员务于6月20日前通过E-mail:wb986@126.com信箱报参会人员与《课题实验基地申报表》,以便准确预留房间。根据酒店规定,参会同志带亲友或小孩,食宿收费标准与参会人员相同。请周知、谅解!报到回执表格如下(可复印)。单位电话地址邮编姓名性别六、希望在会议上交流研究成果的单位也请用E-mail:wb986@126.com信箱发来材料,待课题组审阅后再决定是否交流。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网站,中文网名:王冰学前教育网。联系电话:0531-86818118、13964098986;通讯地址: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王冰;邮编:250014。二○○八年四月十八日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既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简介与申报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主要包括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文学;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传统戏剧、杂技与竞技、民俗、曲艺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一、研究的背景由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冰教授提出并担任课题主持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暨幼儿园小学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课题,经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已被立项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教育学项目。该课题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史无前例,填补空白的研究课题,该课题的立项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本课题现公示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课题管理栏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立项重点课题名单”,并排列于全国立项的379项的第9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现诚邀幼儿园、小学与中学参加该项课题实验研究,并成立独立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子课题组。该课题将以高校理论工作者为核心、以基础教育管理干部为主导、以各级各类学校领导为骨干,以学校教师为参加成员的集体研究课题。该课题将通过为期三年的合作研究达到与实验单位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合作、共同研究、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成果共用的研究目的。课题组承诺保证参加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教育学课题的实验人员都能取得国家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和课题鉴定证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课题简介与申报说明介绍如下,供申报单位参考。二、研究的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遗产是人类前代遗留下来且被后代享用或传承的财富,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具体指文物、建筑群、遗址,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静态遗留,是人类过去对现实世界改造的实践结果的凝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遗留,是人类过去对现实世界改造实践过程的当下演变是活的“精神”。国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始于1989年11月15日巴黎出台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建议》,在随后的二十余年来,对于该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与重视。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2年联合国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了的《伊斯坦布尔宣言》。真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起始于2003年10月17日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于2004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成为54个参加国家之一。该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部存在相互依存关系,而全球化和社会变革进程虽然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但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了全人类共同关注刻不容缓的课题”。该公约的宗旨则包括四项内容:一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尊重有关群体、团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鉴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四是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来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4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一样,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0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工作后,我国积极响应,从2001年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的首批19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中国的昆曲位列其中,而古琴艺术又在不久前成为第二次被授予这一称号的项目,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也已经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2年5月,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启动了“中国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认证、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工程”。2004年8月,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第6位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尔后,中国文化部根据“我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并不太乐观”的现状,成立了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中心”,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目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颁布了“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一些有研究基础与高端视野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也相应的成立了研究组织,如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河北师范大学等20所高校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目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山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已经开始招收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硕士、博士研究生。2005年12月22日我国政府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并且已经成功的举办了两次,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于今年6月公布,共500多项。据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两种:一是记忆,融入历史课程,用现代手段记录下来;二是传承,鼓励传承,让文化遗产活态延续。“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要从娃娃抓起。”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期间举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文化部将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出台文件,着力推进这项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也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极其重要的文化资源。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且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缔约国之一。这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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