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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苏农业标州市地方准DB3205DB3205/T146-2007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2008-03-01发布2008-03-01实施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伙伴网前言本标准编写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确定方法》。本标准由苏州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乡韵太湖鹅有限公司、苏州市畜牧兽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共、苏建东、沈国忠、叶素成、顾文进。食品伙伴网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太湖鹅肉用生产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疾病防控、肉鹅生产、肉鹅出栏及检疫、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太湖鹅肉用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8407.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NY812太湖鹅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兽药质量标准(第二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停药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1999】105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2001】20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食品伙伴网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全进全出制同一鹅舍或同一鹅场饲养同一批次的肉鹅,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3.2鹅场废弃物包括粪便、垫料、污水及病死鹅、散落的羽毛、废饲料、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3.3太湖鹅原产于太湖流域,品种特征符合NY812中规定的鹅。3.4半舍饲鹅舍设运动场和水浴池,鹅可以运动和水浴。4总体要求4.1产地环境要求鹅场环境条件应符合GB18407.3的规定。4.2场址选择鹅场应建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有充足和卫生的水源以及隔离条件好的区域。离大型化工厂3km以上,离干线公路、集镇、屠宰场和其他畜牧场1km以上。4.3建筑布局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场内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净道和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4.4鹅场卫生要求4.4.1制定合理的鹅舍消毒程序和制度,定期给鹅舍消毒。4.4.2鹅舍建筑应符合卫生要求,建筑材料不含有毒有害物质。4.4.3饲养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并适合卫生检测。4.4.4鹅场不能饲养其他畜禽。4.4.5地面平养选择的垫料要干燥,无霉变。4.5废弃物处理4.5.1鹅场废弃物的处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4.5.2使用垫料的饲养场,可采取肉鹅出栏后一次性清理垫料。若饲养过程中垫料过湿,应及时清理更换。清出的垫料和粪便在固定地点进行堆积发酵。堆粪场应为混凝土结构,并设遮雨顶棚。粪便经堆积发酵后作农业用肥。食品伙伴网废弃的兽药、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应作无害化处理。5疾病防控5.1人员管理5.1.1鹅场必须有驻场兽医。5.1.2鹅场入口处应加锁并设有“谢绝参观”标志。凡进入鹅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紫外线消毒、更衣、换鞋、过消毒池。5.1.3鹅场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5.1.4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场内发生疑难病症无法确诊或治疗时,应把病鹅送到有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诊治,严禁外来兽医人员进入鹅场。5.1.5外来人员进入鹅场,必须遵守场内防疫制度,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走。5.2消毒5.2.1应选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采用喷雾、浸液、熏蒸、紫外线、喷撒等办法对鹅舍、设备以及环境进行消毒。所用药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所规定的要求。5.2.2每批鹅出栏后实施清洗、消毒、灭虫和灭鼠。5.2.3鹅舍清理完毕到进鹅前空舍至少2周,关闭并密封鹅舍防止野鸟和兽类进入。5.2.4鹅场门口应设消毒池和消毒间,进出人员和车辆应实施消毒。5.2.5鹅舍要求每周至少消毒1次。5.3免疫5.3.1鹅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肉鹅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5.3.2所用疫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规定。5.3.3定期开展免疫与检测工作。常规免疫的疾病至少应包括禽流感、小鹅瘟、副粘病毒、蛋子瘟等。5.4疾病控制和扑灭5.4.1鹅场发生疫病或怀疑有疫病时,驻场兽医应及时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5.4.2确诊发生传染病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理。5.4.3对病情较轻、可以治疗的鹅应该隔离饲养,所用药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所规定的要求。5.5病死鹅处理5.5.1需要淘汰、处死的可疑病鹅,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撒播的方法进行扑杀,传染性病鹅尸体应按GB16548处理。5.5.2鹅场不得出售病鹅、死鹅。5.6兽药使用采购和使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食品伙伴网《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的规定。采购和所用兽药必须来至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准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6肉鹅生产6.1雏鹅来源6.1.1雏鹅应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疫病监测合格的鹅场,雏鹅检疫合格。6.1.2不得从疫区引进雏鹅,调运时执行GB16567的规定。6.2饲养方式可采用地面平养、网上饲养的全舍饲饲养方式,实行“全进全出制”。当雏鹅长到28日龄以上时也可采用半舍饲或放牧的饲养方式。6.3饲养管理6.3.1雏鹅保温雏鹅入育雏舍时温度要求在30℃~32℃。各阶段雏鹅的适宜温度见表1。表1雏鹅各阶段的适宜温度日龄d温度℃1~530~326~1028~3011~1526~2816~2024~2621~2822~246.3.2通风采光6.3.2.1鹅舍应保持适宜的通风,育雏舍应防止贼风和过堂风。6.3.2.2鹅舍内应保证有足够的光照。各阶段鹅的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见表2。表2鹅各阶段的光照时间和强度日龄d光照时间h光照强度lx1~724258~14182515~21162522~上市自然光照,晚上喂料需开灯。6.3.3饲养密度各阶段鹅舍内的饲养密度见表3。表3舍内鹅各阶段的饲养密度食品伙伴网单位:羽/m21周龄2周龄3周龄4周龄-6周龄7周龄-上市12~159~116~85~64~56.3.4分群管理育雏鹅应按出雏时的强弱大小进行分区饲养,3周龄~4周龄每群鹅100羽为宜。育雏结束可对大小、强弱一致的鹅进行并群饲养,每群300羽~500羽。6.4饮水管理6.4.1鹅的饮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6.4.2自由饮水,并保证充足的饮水。6.4.3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确保饮水器不漏水,避免细菌滋生和防止垫料、饲料霉变。6.5饲料使用6.5.1应根据鹅各阶段的营养需要合理配给饲料。饲料质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6.5.2饲料生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符合《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的规定。强调上市前7d,饲喂不含任何药物及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严格执行停药期。6.5.3饲喂方式:可采用自由采食和定期饲喂相结合的饲喂方式。青料由鹅自由采食,定期饲喂适量精料。6.5.4应根据肉鹅的生长需要确定喂料量。不喂发霉、变质和生虫的饲料,随时清除散落的饲料和喂料系统中的杂物。6.5.5饲料应存放于干燥的地方,存放时间不应过长,防止发生霉变。6.6防止兽害控制鸟、鼠、猫等进入鹅舍,饲养场院内和鹅舍经常投放诱饵灭鼠和灭蝇。鹅舍内诱饵注意投放到鹅群不能接触到的地方。6.7生产记录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包括出雏时间、进雏数量、雏鹅来源、饲养员;每日的生产记录包括日期、肉鹅日龄、死亡数、死亡原因、存栏数、温度、湿度、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用药记录、喂料量、鹅群健康状况,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7肉鹅出栏肉鹅出栏前6h~8h停喂饲料,但可以自由饮水。8检疫肉鹅出售前必须进行产地检疫,按GB16549的规定进行,肉鹅检疫合格后可以上市。食品伙伴网运输运输车辆装前、卸后都应进行清洗、消毒,无鹅粪及化学遗弃物。食品伙伴网《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太湖鹅是我国著名的地方鹅种,该鹅体型较小,具有产蛋率高、性成熟早、觅食力强、就巢性弱、耐粗饲、肉质鲜美等优点,是生产肉用仔鹅的优良品种,已列入国家的品种保护名录。苏州是太湖鹅的原主产地,本地农民素有养鹅的传统习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鹅肉作为优质肉食品在市场热销,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为加快太湖鹅品种的开发利用,促进养鹅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并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特制定《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本规范由苏州市畜牧兽医局提出,苏州市乡韵太湖鹅有限公司(原苏州葑门家禽孵化有限公司)、苏州市畜牧兽医站负责起草。二、目的意义《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与实施,对保护与开发太湖鹅品种资源,提高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水平,满足市场对优质鹅肉的需求,促进畜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主要编制依据苏州市乡韵太湖鹅有限公司、苏州市畜牧兽医站长期从事太湖鹅的保种选育工作,在太湖鹅的饲养管理、营养需要、防疫卫生等方面均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实行了标准化、工厂化生产,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也广泛收集了吴江、常熟等地的养鹅资料,撰写初稿后,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和修改,所有这些均为本标准的编制和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标准实施意见本标准发布后,将通过宣传、引导、贯彻,使太湖鹅肉用生产规范化。食品伙伴网
本文标题:DB3205T 146-2007 太湖鹅肉用生产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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