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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出国进行“工学结合”教改项目培训的通知深信院〔2008〕49号院内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印发〈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学院新一轮跨越式大发展〉的通知》(深信院党[2008]3号)文件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甚至国外一流的高职院校培训、进修、实践、提高,要取真经,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要求,以及配合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整改工作关于“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经2008年3月21日院长专题办公会议(院纪要专字[2008]2号)研究决定,选派一批教师出国进行“工学结合”教改项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范围和任务目标(一)选派范围1.选派专业范围及人数“工学结合”教改项目出国培训首批选派专业为软件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四个重点专业。首批选派10人,其中领队1人(由学院指定一名系主任担任),四个重点专业各选派2人,外聘德语翻译1人。2.选拔条件参与遴选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②属学院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③属于“2630工程”中的专任教师。(二)任务目标1.领队提交出国考察总体报告;2.各专业提交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设计方案及思考;3.每个专业提交一门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方案及思考;4.面向全院教师汇报出国考察学习成果。二、培训内容和组织管理(一)培训内容培训由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两部分构成,其中国内1周(聘请专家到我院指导),国外15天。1.国内培训国内培训是基础性、适应性的培训,主要学习英语、德语、专业基础课程、外国国情和职业教育体系、出国注意事项等。国内培训安排在2008年5月进行。2.国外培训国外培训时间安排在2008年暑假期间进行。国外培训内容主要如下:(1)深度学习考察5-6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所在的企业,其中企业的类型为软件类、通信类、数控类、电子商务类至少各一个。学习考察形式为:①全面了解基地的运作过程、学生在基地(企业)的实习、顶岗、就业等情况;②对企业指导教师、在企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访谈;③了解学生在企业学习、培训的方案及过程。(2)学习考察2-3所高职院校及职业培训①了解高职院校人才培训模式、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材教学资源配置情况;②了解高职院校师资结构及配备、教学基本条件配备情况;③了解高职院校学生校内学习实训、校外实践的情况;④了解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方面的支持情况;⑤了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及规范。(二)组织管理1.培训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外事办、高职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国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报批、人员出国手续、德语翻译(1名)聘请工作由院外事办负责联系和协调。学习期间的管理由领队负责,回国后将组织专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和验收,并要求在学院进行专题汇报。2.培训人员须与学院签订5年的工作服务合同,以补充协议方式纳入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三、选拔程序及日程安排(一)人员选拔(4月10日前完成)人员遴选由专业所属系负责(在4月9日前完成),人事处负责汇总,报学院审批。各专业所属系要确保选派人员能够完成任务目标,并对此负责。(二)论证培训内容(4月25日前完成)选派专业所属系要指导受选派人员根据任务目标要求提出具体培训提纲和实施方案,由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所、人事处和外事办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三)办理项目报批和人员出国手续(6月30日前完成)由外事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出国培训项目和人员出国手续报批工作。(四)国内适应性培训工作(5月31日前完成)进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外事办组织和聘请有关专家对拟出国人选进行培训。(五)出国培训(7月至8月)出国培训初步安排在2008年7月至8月期间,具体时间视出国手续批准情况确定。四、培训费用此次“工学结合”教改项目出国培训的费用,由学院负责。特此通知。二○○八年四月八日
本文标题:关于选派教师出国进行“工学结合”教改项目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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