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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XXX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人:(盖章)代理机构:(盖章)编制时间:2目录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授予第三篇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篇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第五篇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资格标格式技术标格式商务标格式第六篇评标办法3第一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xx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xx县农村集体土地地籍地形测绘、权属调查、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建设地点:xx县境内。2.3项目规模、面积:xx县辖区23个乡镇、356个行政村;全县面积2892.3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为23个乡镇、356个行政村、约4981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144平方公里,以实际面积为准)。2.4招标金额:约万元(最终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含试点乡)。2.5工期:项目总工期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止,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12年10月底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在2012年12月底完成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13年6月底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在2013年12月底完成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技术规定》、《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操作,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调查成果必须经江西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并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2.7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地籍测绘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③通过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质审查具备从事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土地调查投标资格,并取得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登记代理投标资格。④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地籍测绘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③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凭据。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下午15时10分,地点为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其它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事宜,则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8、联系方式招标人:xx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刘登地址:xx县长征大道70号联系人:林三长联系电话:13707070894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熊靖地址:赣州市青年路11号A栋2单元2楼联系人:陈治佐联系电话:137070295645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2本招标项目名称: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xx县国土资源局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3.项目说明和要求本项目说明和要求(见第四篇)。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地籍测绘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③通过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质审查具备从事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土地调查投标资格,并取得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登记代理投标资格;④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⑤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由xx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原件(不退),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表》格式下载地址: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栏→“xx”→“招标人答疑”→2012年7月13日上传信息。4.2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69.1本次投标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测绘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2.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768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招标代理机构。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第一篇)(2)投标人须知(第二篇)(3)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篇)(4)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第四篇)(5)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五篇)(6)评标办法(第六篇)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2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将需要答疑的内容,以不记名书面方式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招标人答复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后,于2012年8月13日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查看招标答疑回复。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2所有有关招标投标的答疑、修改、补充、补正、公示、通知等信息均在网站上进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按时自行查看,开标后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经知晓并且认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见第五篇“投标文件参考格式”。2.投标报价2.1投标人应按第五篇“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总价和分项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2.2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xx县辖区23个乡镇、356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和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投标单价为全费综合单价,应包括以下费用:2.2.1税费、保险费、仪器折旧、劳务、食宿旅差费用、管理、利润、施工设计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等其它所有费用;2.2.2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2.2.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软件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2.2.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2.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各投标单位应考虑本项目特点、仪器、设备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跌自主确定本项目风险费用,并在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项目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中标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2.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如90.15)。2.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必须承担投标时的价格与调查成果通过验收时的价格变化风险。2.6报价依据: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指导价格结合市场价。2.7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3.投标有效期3.1本投标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83.2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必须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上,并于2012年8月17日17:00前到帐,并在用途上注明“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xx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xx县支行账号:190201405591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满足下列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也可转为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测绘合同;(2)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测绘合同;(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4)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5.投标文件的编制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篇“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进行编写。5.2投标人应提供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文件各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复印件。5.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副本可用正本复印。5.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9四.投标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1.1.1每个投标人应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资格标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技术标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1.2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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