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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管委会不讲诚信无端刁难世纪华丰一项目耗资两亿十年开不了工详见网址:华丰北仑房产传真号码:868636371、热情世界末日2015:宁波东钱湖管委会不讲诚信无端刁难世纪华丰一项目耗资两亿十年开不了工详见网址:、民营企业5万员工在呐喊------宁波东钱湖管委和鄞县国土局不履行合法有效合同年缴税上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危在旦夕!影响稳定的导火线正在燃烧!情况紧急,直叙案情一、原本是正常的土地出让合同,合法有效浙江宁波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丰公司)是一家有着五万员工、年缴税上亿元的大型民营建筑企业,曾多次荣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鲁班等各种奖项。2001年2月,华丰公司响应政府招商,与宁波东钱湖管委会和鄞县国土局签订了白石仙坪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合同总用地范围2646亩,经规划局论证通过的可用于开发建设的为1530亩,地价7.8万/亩,华丰公司共支付了土地出让合同定金400万元。此后,华丰公司依约履行,先后完成了合同范围内有关单位的整体搬迁、3000多坟墓迁移、当地农民安置补偿、青苗补偿等,为项目做了几十次的规划设计,已耗资两亿元人民币。但东钱湖管委会却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合法有效协议,致使项目拖延至今未开工,致使华丰公司巨额资金被困,经营严重受挫。2005年1月,华丰公司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专家,对当时2646亩土地出让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专题论证。专家指出,原三方签订的《土地使用出让协议》属于合同预约,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甲方鄞县国土局、丙方(东钱湖管委会)负有不履行协议的缔约过失责任,属于典型的政府不诚信。东钱湖管委会存在严重的缔约过失,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行政不作为。二、宁波政府得寸进尺,把民营企业逼上梁山2001年10月,在有关领导的关心下,正当华丰公司大张齐鼓地准备开工时,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主管土地领导)借口资金紧张,要求“在原合同价的基础上加价3000万元,如果不同意,就让华丰死掉一万年。”华丰无奈同意加款,可周春良仍不同意开工。2002年4月,华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宁波市领导反映情况,时任市委书记黄兴国作了批示。5月,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叫建设局局长叶国平通知华丰再加价8000万元,华丰董事会非常无奈,在骑虎难下的势态中逼迫同意了这一加价要求,结果管委会还是不让开工。2004年3月,国有土地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要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前的遗留问题在2004年8月31日前界并处理完毕。为此,华丰多次打报告,要求对已经规化局论证通过的有权证的土地先行开发,其余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商谈解决方案。但管委会均以“正在研究(烟酒)”应付。为了尽快开工,华丰多次与管委会协商,商定再次交出让金加价到20万/亩,但仅仅过了几天,土地局局长陈寿旦和副局长倪亚云转告:“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最高指示:如果世纪华丰想开发,每亩再加价至35万元!”世纪华丰哭笑不得,极为无奈同意35万元/亩后,仅仅过了一个月,又来了最新指示:提为45万元/亩,第二天45万元/亩又提到48万元/亩,且只给140亩,而原先合法有效合同是2646亩。目的只有一个,不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无奈之后,华丰向市有关部门打了上百次报告,但问题也一直未得到解决。三、浙江法院一拖五年,企业奄奄一息2006年12月,及2009年3月,华丰在走投无路情况下,两次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省高院也曾下过调解建议书,该建议书的说明中,也确认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合法有效,并进行过调解,但最终因政府没有诚信调解未果。省高院就久调不决,至今没有下文。2009年9月16日,国家信访局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批示要求,专门给时任宁波市长毛光烈去函,要求尽快帮助解决。但毛市长于2011年初调任浙江省副省长,此事又无人过一问。由于“白石仙坪项目”华丰历经了十一年被耗折磨,企业不堪重负,一旦被拖垮,5万员工将面临失业,生存将无保障。这样会直接导致他们上访,必将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直接影响社会安定。许多华丰的股东问苍天:温总理批示都不管用,还到哪里说理去呢???5万员工叩求:尽快解决上述迫在眉睫的问题!!!宁波东钱湖管委会不讲诚信无端刁难世纪华丰一项目耗资两亿十年开不了工来源:中国商报.县域经济导报|作者:本报记者李汝辉2011.3.18近年来,随着各地土地价值的快速攀升,土地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甚至还爆发了群体性冲突事件。妥善处理此类事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有这样一宗土地纠纷,一方百般阻挠,一方心急如焚,结果是这块地撂荒十年而未开发。这就是本报记者赶赴宁波东钱湖旅游开发区调查白石仙坪项目所看到的事实。开发东钱湖白石仙坪项目的是宁波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丰”),这是一家有着近5万员工、年缴税近2亿元的大型民营建筑企业,曾多次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鲁班奖等各种奖项。记者经调查采访了解到,2001年1月,该公司与东钱湖管委会和鄞县国土局签订了白石仙坪项目开发协议。此后,世纪华丰公司依约履行,已耗资两亿元。但东钱湖管委会却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项目拖延至今未开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更为雪上加霜的是,世纪华丰承包的利比亚艾季达比亚5000套住房项目驻地受到当地民众的严重冲击,发生恶性抢劫事件,大量财物、工程资料及财务资料遭到损坏,给公司造成近30亿元的经济损失。如果白石仙坪项目再无限期拖延,将给公司带来灭顶之灾,近5万名员工面临失业危险。项目十年“搁浅”为哪般据世纪华丰副总王坚介绍,东钱湖白石仙坪项目是宁波市1999年提出的招商引资项目。经宁波市和鄞县两级政府批准,世纪华丰公司承担了白石仙坪项目的开发任务。2000年4月,项目申报;10月16日,鄞县县政府就白石仙坪项目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白石仙坪一期通过宁波市规划局规划选址批复,并通过市计委[2000]673号文件立项批准。2001年1月10日和2月22日,世纪华丰公司与东钱湖管委会和鄞县土管部门签订《项目开发协议》、与鄞县土管部门和管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合同用地2624亩,开发用地根据规划论证确定,地价7.8万/亩,同时支付土地合同定金400万元,后又按照要求支付了土地出让金1410万元);3月,世纪华丰公司为项目做了几十次的规划设计,并支付设计费1425万元。同时,为解决东钱湖白石仙坪仅有的198亩农民用地指标,世纪华丰公司专门向龙游县购买了200亩用地指标,想不到的是,东钱湖管委会却将用地指标挪用到其他开发项目上;同年10月,宁波市政府通知世纪华丰公司开工,要求项目一定要做成世界品牌。同时,时任东钱湖管委会主任吕其鸣也将此精神传达到世纪华丰公司。为了落实市里的要求,世纪华丰公司放弃了原已耗资上千万元的设计方案,不惜重金聘请了世界顶尖水平的美国易道公司等重新规划设计。由东钱湖管委会副主任陈富良、建设局局长叶国平参与牵头,与宁波市规划院共同编制了新的规划,确定开发用地为1530亩。而正当世纪华丰公司大张旗鼓地准备开工时,东钱湖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主管土地领导)以资金紧张为借口,要求在原合同价的基础上加价3000万元,世纪华丰公司经研究后同意补地价3000万元,结果周春良仍不同意让世纪华丰公司开工。2001年~2002年5月,世纪华丰公司完成了白石仙坪2646亩地块内3000穴坟墓的拆迁和有关费用补偿工作;2001年~2002年7月,完成部队158亩土地的土地权证过户办理和搬迁,先后支付土地款4250万元;2002年4月,世纪华丰公司应政府要求,支付农民青苗补偿费1000万元。2001年底,宁波市主要领导再次催促世纪华丰公司抓紧施工。但管委会以种种理由不让施工。迫于无奈,2002年4月,世纪华丰公司向市领导反映了情况,市委书记黄兴国做了批示。5月,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让建设局局长叶国平通知世纪华丰公司再加价8000万元,世纪华丰公司董事会马上同意,但管委会却开始一边不予理睬,一边说领导不同意,直到去年年底才得知,管委会在对华丰不予理睬的同时,向上级领导的汇报是世纪华丰没有钱,不愿意出钱。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要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在2004年8月31日前界定并处理完毕。为此,世纪华丰公司多次打了报告,要求1530亩土地中有权证的土地尽快开发,其余尚无权证的要求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落实解决,但管委会均以“正在研究”应付。2004年初,世纪华丰公司补缴158亩部队土地出让金。经过多次协商,商定每亩补出让金20万元,但仅仅过了几天,土地局局长陈寿旦和副局长倪亚云转告管委会副主任周春良的意见,“如果世纪华丰公司想开发,每亩25万元,如果不交就死一万年”。又过了几天,价格提升到35万/亩,不交世纪华丰公司就不能开发。世纪华丰公司无奈同意35万元/亩后,仅仅过了一个月,35万元/亩又一次跃升为45万元/亩,第二天45万元又提高为48万元/亩,且是以48万元/亩的价格补158亩的地价,而土地只能给140亩,还附加了三个条件:一是水、电等配套没有;二是道路没有,要自己从后山上;三是环境不予整治,要世纪华丰公司自己整治。2005年1月,世纪华丰公司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专门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专家,对东钱湖管委会一而再、再而三加价的做法进行了专题论证。专家指出,原三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属合同预约有效,具有约束力。甲方(鄞县国土局)、丙方(东钱湖管委会)负有不履行协议的缔约过失责任,属于典型的政府不诚信。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6年12月及2009年3月,世纪华丰公司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两次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了诉讼,省高院虽然也曾有过调解,但最终调解未果。之后,世纪华丰公司向市里有关部门打了上百次报告,但问题也一直未得到解决。曾有“转机”但仍无果据主管该项目的世纪华丰副总王坚介绍,2010年10月,浙江省高院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曾出具了一个调解协议,世纪华丰公司同意按该协议进行合作。东钱湖管委会也专门就此事召开会议研究,会议决定接受该协议。就在双方准备按新的条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时,东钱湖管委会有人向市政府告状,称签署合同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当时的宁波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表示,既要在合作当中注意防止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又要让有关部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推进这项合作。但在今年1月宁波市领导换届后,这件事就又不了了之了。记者想采访宁波东钱湖管委会主要领导,但出面接待的一位翁姓同志告诉记者,管委会的态度是此事正在解决之中,在结果出来之前,他们不接受采访。“正在解决之中”十年了,在某些人眼里,十年前发生的事就好像是昨天刚刚发生。但老百姓看到的是,十年了,该地块还撂荒在那里,这样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负责呢?这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国有资产流失吗?王坚感慨,一封“告状信”就能让“搁浅”十年快要达成协议的项目再次流产,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越来越强调效率的浙江地区,怎能不令人称奇。他认为,东钱湖管委会个别领导早就利用职权,从中故意阻挠,恶意刁难,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明显:一是绞尽心机,设置重重障碍加以阻挠。从2001年10月,世纪华丰同意补地价3000万元,结果管委会没有下文;到2002年4月,世纪华丰同意加价8000万元的要求,结果管委会还是不让开工;再到2004年8月,世纪华丰出了高于拿地时市场价2倍的价格来置换部队的土地,并同意补出让金25万/亩,但管委会又没有了回复。事实证明,这其中,管委会一再编造种种借口并设置重重障碍,刁难从而达到阻止世纪华丰对于白石仙坪项目的开发。二是无视合约,擅自将立项土地强行挂牌,并叫世纪华丰去打官司,故意制造政府与企业的矛盾。白石仙坪为县、市招商引资项目,2001年2
本文标题:华丰东钱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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