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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浦镇“繁荣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周浦镇“繁荣花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周浦镇“繁荣花园”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新建(4)地理位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基地东临横桥港河及周浦水质净化厂5号泵站,东南向临周康路,南向临繁荣路,西侧与周浦人民法院和会成物流相邻,北临横桥路。(5)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征地总面积61102m2,基地面积56000m2,分为住宅组团用地(49400m2)和商业金融用地(6600m2);总建筑面积约155914m2。主要建筑物包括16幢14~18层高层住宅楼(部分建筑含底层商业)、1幢3层会所、1幢11层高层商业楼、1幢4层多层商业楼和2座地下车库。(6)总投资:2.6亿元。3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区处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区域SO2与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但PM10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可能是由于监测点所在地区正在施工所造成的。(2)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处于地表水环境Ⅴ类水质区。项目附近的咸塘港三十七厂和周浦塘沪南公路桥断面处,除氨氮外,其他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项目南侧繁荣路和地块内部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横桥路为四车道,地块规划的第一幢高层建筑至道路红线范围(约10m)执行4a类功能区标准。根据监测,项目地块北边界噪声昼夜均能达到4a类标准,地块内部也能达到2类标准;但项目地块南边界昼夜均超过2类标准,主要是受到繁荣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废气排放(1)厨房油烟废气居民厨房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或煤气)燃烧尾气和油烟气。天然气(或煤气)属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很少,估算排放量为SO2约78.8kg/a,NO2约770.2kg/a,烟尘约61.3kg/a。厨房油烟气经家庭脱排油烟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极小。商业餐饮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油烟废气净化后的油烟浓度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限值,油烟废气和燃烧废气需通过排气管道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2)汽车尾气高峰小时内,住宅组团地下车库CO的排放速率为0.266kg/h,商业组团为0.005kg/h;住宅组团地下车库内NOx排放速率为0.070kg/h,商业组团为0.001kg/h。(3)垃圾房臭气住宅组团地面垃圾房不设置压缩功能,垃圾房应设置通风装置并定期喷洒灭蚊蝇药水,及时清运垃圾,垃圾盛装容器应定期清洗。4.2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1)餐饮废水:经油脂分离器处理后经隔油池作2次油脂分离后,通过室外废水检查井排入城市污水管道。(2)地下车库排水:经隔油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通过室外污废水检查井排入城市污水管道。(3)其他生活污水:经室外污废水检查井,与其他污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管道。(4)雨水:通过管道收集后排入邻近保留河道。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8.89万t/a;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155.6t/a、BOD597.2t/a、NH3-N9.7t/a、SS136.1t/a、动植物油11.7t/a。4.3噪声源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区内车辆行驶噪声,空调机、配变电所与水泵运行噪声,以及地下车库进风机和排风机产生的噪声。各噪声源声级范围约为48~85dB(A)。4.4固体废物及其处理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由居民及商场、商业建筑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预计产生量为1971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项目内部环境影响(1)废气餐饮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居民生活燃用的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居民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家庭脱排油烟机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极小。项目若设置餐饮设施,则应设立在独立商业建筑内,不得与居民楼一体,同时餐饮油烟废气应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采用油烟净化装置除油,废气排放口与本项目住宅最近距离应不少于20m,符合《上海市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TJ08-110-2004)要求。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项目住宅组团设置有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其中位于6号楼和9号楼之间的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北面6号楼之间的距离为7.3m,不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提出的停车库车辆出入口与住宅距离应不小于8m的环保要求;应将该出入口往南稍作移位。其余出入口均满足与周边住宅8m的距离要求。只要本项目按照相关设计规程合理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和进出口位置,则项目范围内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垃圾房臭气项目垃圾房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符合《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DG/TJ08-402-2000)》和《上海市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中5m的距离要求,且垃圾全部收集后外运,不设垃圾压缩功能,且垃圾房周围拟种植绿化,总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2)废水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和车库废水经隔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排入室外的废水检查井,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项目总排口废水各污染因子浓度远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要求,水质符合纳管要求。项目地区污水属周浦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项目水量在周边收纳泵站(周浦水质净化厂5号泵站)设计能力之内,可以接纳;但是项目污水接入周浦水质净化厂后,将会进一步增加处理负荷。项目应尽早与当地排水管理部门和周浦水质净化厂协商,取得水务部门的许可。(3)噪声项目建成运行后,地下室机械排风机、地下车库地下排风、各类水泵、变配电所等公建配套设施对外界的影响有限,基本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971t/a。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商业组团若设置餐饮服务,则餐饮业废水隔油池所产生的油脂类固体废物应当委托专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总体上,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清运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做到对环境无影响。(5)电磁辐射项目所有街坊变电站主变和侧变均满足12m和8m的防护距离要求。变电站建设时,墙体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窗户玻璃夹衬金属丝网,主变压器外壳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可使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磁辐射受到屏蔽,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根据类比,并按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国家标准要求,以及国际非电离辐射的公众照射限值,本项目变电站对周围环境的高频电磁辐射影响很小。(6)社会项目住宅小区正式投入使用后,可入住户数超过1000户,对于改善周浦地区居民居住质量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5.2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周边主要大气污染源有周浦都市工业园、周浦水质净化厂5号泵站、上海会成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浦都市工业园、上海会成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对本项目造成明显影响。根据预测,5号泵站产生的臭气不会对本项目住宅建筑产生影响,但会对商业2号楼造成一定影响。根据本环评预测,当臭气源强削减85%以上时,则不会对商业2号楼产生影响,因此除需对5号泵站集水井采用加盖外且需采用除臭措施,除臭效率不低于85%。(2)交通噪声影响横桥路、繁荣路和周康路对本项目声环境会产生影响。本项目建筑外窗拟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大于30dB,可有效缓解外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住宅和办公楼室内声环境的影响,室内声环境可达到《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昼间≤50dB、夜间≤40dB的要求。施工期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活动包括工程占地、前期动拆迁、土地平整、建材运输、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建筑构筑等。项目施工噪声、振动、废气、废水、固废等可能对周边居民住宅、学校和法院等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同时,施工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造成景观破坏,并使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因此,施工期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本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施工铭牌;加强工地抑尘喷淋等措施,并立即清理运输过程中散落的土方,减少扬尘污染,保障雨雪天行人及运输安全;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使用时段;对施工废水加以处理或收集外运;通过控制施工时间、规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缓解施工运输车辆对其途经线路两侧的影响;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施工期影响仅限于施工阶段,并将随着项目建成而结束。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的相关要求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则施工期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目标以及生态景观等的影响也可得到有效控制。6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6.1规划相容性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周浦镇的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原南汇区区域总体规划,与周浦中心镇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容;且与康桥工业区区域的边界处于安全范围内,与康桥工业区规划相容。6.2总体布局合理性(1)地上建筑布局合理性项目住宅组团内规划有集中绿地,各住宅建筑周边也均规划有绿地,可有效地缓解道路噪声和汽车尾气污染物对居住环境的影响。东侧河道与小区绿化相交织,可为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亲水平台。而小区住宅建筑间距的拉开和错位,也可有助于减轻视觉压抑感。项目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设置可以为小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提供便利。而商业组团中部绿化与西侧天然河道的呈现,也可以满足商办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憩空间,使其身心健康,并满足其视觉体验。但若商业用地内设置餐饮功能,则设计时必须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上海市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TJ08-110-2004)》、《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引入饮食业单位时必须另外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地面变配电房、垃圾房和燃气调压站等公辅设施的设置均较合理,基本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但该类房屋建筑本身难以给人带来视觉愉悦感,因此建议对其采用隐蔽法与融合法相结合的方式,并在其周边适当种植乡土植物,以美化环境。(2)地下建筑布局合理性住宅组团和商业组团地下层风机房和水泵房等公辅设施设计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同时,还拟采取隔振减噪措施,总体布局较合理。(3)交通布置合理性项目内部道路交通系统构架清晰,人车有所分离,内部动、静交通系统设置较合理。机动车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设置除6#楼南侧出入口外,均符合《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要求,建议对6#楼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进行调整,使其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在8m以上。同时,有2处机动车地下车库排风口位置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符合上述规程要求,建议对其位置进行调整优化,尽量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地中,与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在10m以上,以避免车库排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4)绿化景观布置合理性项目地块内大规模绿地的布置,以及沿天然河道构建的水景廊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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