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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金乡周桥百货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长泰实业有限公司(公章)编制日期:2015年6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制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金乡周桥百货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长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侯令军联系人侯令军通讯地址济宁长泰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454765566传真邮政编码272200建设地点金乡县中华路北侧,文化路西侧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24918绿化面积(平方米)1445总投资(万元)998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12月一、项目背景近几年来,金乡县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因此济宁长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9980万元在金乡县中华路北侧,文化路西侧建设金乡周桥百货批发市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金乡县中华路北侧,文化路西侧,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具体位置见附图1: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图中★处为项目所在地)。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投资9980万元,总占地面积24918平方米,建筑面积5831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299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6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80平方米;建筑密度49.7%,容积率3.43,绿地率5.8%,停车位230个。具体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1总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24918其中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占地面积平方米9414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155042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83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5313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23120商务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29950公厕建筑面积平方米60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51803停车位个2304容积率3.435建筑密度%49.76绿地率%5.87建设总投资万元9980四、规划设计方案(一)规划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和土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3、满足社会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使各项建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4、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使人们的购物方便快捷,充分考虑路程的直达性。5、整个批发市场力求避免过于简单,商铺建筑设计敢于突破,形成独具特色的商贸区。(二)规划设计目的: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应城市总体规划的格局,提高该地段综合效益,满足城市长远发展要求。本方案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合理的原则,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塑造优美的城市形象。-3-(三)规划设计布局:1、功能分区整个商业区分为三个功能区:北部为低层沿街商业区,南部的19层公寓,上面15层做商务公寓,下面四层做大型商场。2、交通组织:(1)该规划地块两面临路,在规划地块的西侧设置6米的车行道,在2层商业的底部设置通道,方便进出。(2)停车以地下停车为主,地面停车沿道路布置3、配套设施:在该规划地块的西侧中间位置布置公厕。五、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项目公寓规划525套,规划总人口1050人,依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考虑到济宁市居民用水情况,以120L/人·d计,每年按365d计,则本项目生活用水日消耗新鲜水约为126m3/d,年消耗45990m3;项目设计办公人员30人,以50L/人·d计,每年按365d计,则办公人员生活用水日消耗新鲜水约为1.5m3/d,年消耗547.5m3;项目绿地面积1445m2,按0.002m3/m2计,年绿化天数以200d计,则本项目绿化日消耗新鲜水2.89m3/d,年耗578m3;商业建筑面积23120m2,按8L/m2·d计,用水量为184.96m3/d,年耗67510.4m3;项目公建用水按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的10%计算,公建用水量为31.25m3/d,年耗11406.25m3。项目总用水量为363.93m3/d,年耗水量为132357.6m3。表1-2建设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名称用水标准计算参数日耗水量年耗水量备注办公人员生活用水50L/人·d30人1.5m3547.5m3以365d计公寓生活用水120L/人·d1050人126m345990m3以365d计商业用水8L/m2·d23120m2184.96m367510.4m3以365d计公建用水1、2、3项用水量的10%31.25m311406.25m3以365d计绿化用水2L/m2·d1445m22.89m3578m3以200d计-4-未预见用水总用水量的5%17.33m36325.45m3以365d计合计363.93m3132357.6m3(2)排水:项目内部设置雨水管道,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道。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商业废水(以耗水量的80%计),共计274.97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BOD5。项目区内污水可以满足金乡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金乡县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新鲜水办公人员生活用水损耗0.3公寓生活用水损耗25.2商业用水损耗36.99绿化用水损耗2.89未预见用水损耗17.33污水管网金乡县污水处理厂363.931.51.2126184.962.8917.33100.8147.97274.97公建用水损耗6.2531.2525图1-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2、用电该项目用电由就近电路引入项目区内,通过变电室调压为低压电,经枝状网送至用电位置,本项目设置一台630KVA变压器。五、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城市规划的符合性项目位于金乡县中华路北侧,文化路西侧,根据金规条[2015-015],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地目前现状为空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5-2、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政策,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根据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批、禁批的范围(见附图)。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国土资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凡采用命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项目不属于限批或禁批的范围。4、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详见下表。表1-3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序号项目符合情况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2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是√否□3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否□4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是□否√4.1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是□否√4.2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否√4.3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否√4.4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的项目是□否√是√否□-6-4.5是否处于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否√4.6是否处于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5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是□否√5.1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否√5.2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否√5.3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否√5.4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否√5.5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否√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选址、选线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要求。5、鲁环发[2009]80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金乡周桥百货批发市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6、《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分析(1)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2)项目区可提供完善的供电、供水条件,项目建设符合金乡县规划。(3)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4)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版),不属于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7-态功能区,不属于区域限批范围内。(5)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中重点行业建设项范围。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7、鲁环评函〔2013〕138号符合性分析(1)项目常规及特征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文标题:周桥百货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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