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主讲人:刘国珍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201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土地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解析(一)当前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二)4个省厅重要文件解读第二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第一章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基本概述第二章规范落实项目实施管理“七制”第三章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归档当前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一、国家政策方向、要求从现在到2020年的7-8年时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对于土地整治工作而言,既要加快完成“十二五”规划明确的既定任务,也要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十三五”工作谋划。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2014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都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当前土地整治工作面临机遇工作机遇从中央要求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土地整治在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切实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资源基础;从部里部署看,认为开展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是土地整治管理方式和实施模式创新的重要改革,是提升土地整治工作整体成效的有益探索,肯定了所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效,要求强化在建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总体效果评估,以及抓紧分类推动工作和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切实加强监管,并且计划适时召开一次土地整治现场会,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以更加规范、有序、有力推动土地整治工作;从工作基础看,全国32个省级单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成立土地整治机构,90%的地级市(州)和58%的县(市、区)成立了土地整治机构,其中,一些机构近年来实现了更名扩编,还有些转为参公管理,单位规格也得到提升,全国现有超过20000人专门从事土地整治工作,这些都为我们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2014年部中心主要推进工作总体上以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为龙头,以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以重大工程和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强化实施监管、质量管理和能力建设,持续有效推动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研究谋划“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建议。(二)统筹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全面加强土地整治实施日常监管工作。(四)继续做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监测工作。(五)大力推进土地复垦工作。(六)配合做好土地市场与节约集约利用监管工作。(七)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基础能力建设。(八)切实提升中心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为落实“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中央要求,是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工作落实的纲领性文件。1、在加大规划计划管控方面,要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区域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2、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坚决纠正占优补劣;补充耕地要先评定等级后再验收;全面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应当予以剥离,用于补充耕地的质量建设。3、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补充耕地立项管理、提高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严格项目验收。4、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占补平衡工作成效)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考核责任范围。***关于“占补平衡”,国家要求在征地时要标注占用耕地的质量等级,在挂钩时要标注补充耕地的质量等级。省厅正在研究有关核实占补平衡耕地质量的相关工作;省厅执行的“4号文”关于耕地占补平衡质量核实等相关内容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3]63号)***“我厅是省纪委确定的2013年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10个省直部门之一,按照省纪委要求,厅党组在认真剖析全系统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决定已土地整治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土地整治项目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在“工作目标”中,要“以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管四个环节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核心”;“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评审验收专家的行为进行规范”;“全面建立起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可防可控的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的廉政风险监控机制”;二、在“重点工作安排”中,(一)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求细化完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的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健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二)加强项目全程监管方面,针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阶段,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个参建单位,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控制措施......三、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对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及其专家,健全信用记录、准入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四、在加强督导检查方面:对土地整治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实施缓慢、工程质量不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省厅要组织相应力量加大项目抽查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究。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1号)建立从业单位诚信管理的必要性:1、土地整治工作的需要。土地整治规模和投资越来越大,从业单位和人数急剧增加,从业单位的实力和诚信关系着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必须加强管理和规范。2、从业单位健康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健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诚信等级的评定和公示,有利于增加优势企业的知名度,通过奖优罚劣机制,利于诚信优势企业做大做强。3、落实省厅相关制度的需要。4号文和63号文规定省中心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督导,加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及其专家健全信用记录、准入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管理评定的内容、程序等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的单位,都要纳入诚信管理范畴;诚信管理工作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施行。从业单位诚信等级评定采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评分、省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县、市各50分(招标代理机构除外),县级评分内容包括成果质量、服务质量和从业行为3个方面;市级评定内容主要为成果的完整规范性,能否通过审查、评审、复核、验收等。诚信等级评定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单元进行,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从业单位同时承揽多个项目的,若有一个项目评分不合格,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级。诚信等级运用诚信等级评定结果是从业单位参与招投标和比选活动的重要依据,评定等级优秀的,优先采用。对于按规定可以直接委托的业务,优先考虑信用等级高的从业单位;评定等级不合格的,2年内不准承揽省内土地整治行业相关业务。从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级:1、将承揽业务转让或违法分包的;2、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的;4、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业单位诚信等级评定后,连续2年未参与土地整治相关业务的,取消其诚信等级。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督导方案》的通知(冀土整[2013]6号)督导内容一、年度建设方案执行情况二、市级对项目立项、验收及报备工作履职情况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督导。重点抽查项目实施中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报备的项目实施信息进行核实等。四、对从业单位进行督导。对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成果质量、服务质量、从业行为进行评价。采用通过建立从业单位诚信管理机制、健全信用记录、准入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监管平台,对从业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和公示等方式来实现。督导措施及作用督导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省中心执行领导“分市包干”制,各设区市要加强监督指导。二、强化服务指导。1、组织业务培训。2、依托河北土地整治网,搭建交流平台。宣传政策,交流做法等。三、强化督导作用。每次督导都要形成督导专报或督导情况通报,并报厅领导,对项目实施存在明显问题的承担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土地整治项目“七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3]53号)***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印发《在全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推行“七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运行情况和管理现状,制定本《规程》。***《规程》规定,凡使用国家各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都应按照“七公开”要求,公开项目立项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招标情况、项目施工、质量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含决算)结果。***保障措施:执行“七公开”的监督主体是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级纪检监察机构为主;执行情况考核由市、县纪检监察机构会同同级耕保处(科)负责,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时限是否有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七公开”操作内容1、项目立项:设计单位应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并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开时间为设计期间。2、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县局负责在县级国土资源公开栏公开项目投资预算情况。公开时间为随时。3、项目招标管理: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在当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发布,中标单位也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招标有关规定执行。4、项目实施:在项目区设立标志牌,标注各参见单位名称、项目基本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施工时间。5、质量监督:项目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开项目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公示时间为施工期间。6、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款拨付的申请、核实、初审、审核拨付等,县级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在办公场地公示栏公示。公开时间为随时。7、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批复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随时。第三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第一章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基本概述一、实施管理的涵义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特点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流程及框架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目标一、实施管理的涵义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建立专门组织,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实现项目实施阶段的动态管理和项目目标的综合协调与优化。广义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是指从前期准备一直到项目后期竣工验收并移交管护的全过程中,通过对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控制等采用一系列规范管理手段,使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效益目标、费用(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等得以实现的全过程管理;而狭义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是指项目设计及预算批复下达后,从招投标阶段到项目后期竣工验收并移交管护阶段。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特点(一)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季节性,成为区别于其它项目实施管理的显著特点;(二)土地权属复杂,使权属管理成为必要工作和特色内容;(三)土地整治项目的投资方、项目法人和受益主体往往相分离;(四)项目工程的综合性和工程呈面状分布,管理难度大;(五)风险分散且隐含,不易引起重视,且不易控制;(六)项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一个独立的执行单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明确的预期效益指标;(七)土
本文标题: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01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