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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前言随着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也纷纷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力度。在工业发达国家,工业烟气脱硫装置的应用发展很快。如日本1970年安装各类烟气脱硫装置不到100套,但到了1987年就达到了500多套,1990年更是达到1800套,处理烟气量能力为1.7×109m3/h。美国是世界上采用脱硫系统最多的国家。自1970年美国大气清洁法实施以来,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投资达2250亿美元。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对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的废气排放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这就对炼油厂的环保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来自催化裂化装置的污染物主要有以下几种:酸性气体:SO2、NOX,有时还有HCl,以及酸雾:SO2/H2SO4。固体颗粒:主要是催化剂粉尘。处理上述污染物的主要方法是采用湿法气体洗涤,即利用喷水塔使催化裂化装置的尾气与一种吸收液体充分接触,以达到脱除上述污染物的目的。大连石化公司为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在3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简称四催化)实施烟气脱硫处理,该装置排放烟气中各种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体颗粒物的排放量部分超过该排放标准,为保证装置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催化烟气有必要脱硫、脱硝、脱固体颗粒物处理。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由于大连石化公司催化烟气中的污染物部分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大连石化公司拟建设催化烟气脱硫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委托对大连石化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应的标准,在调查与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其周围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规划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建设及营运的各阶段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有利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和建议,以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目标。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1.总论1.1评价目的本项目的评价工作主要是从保护环境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对于项目在施工、运营期间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以达到以下目的: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诸多方面的调查,以及对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等进行背景监测和评价,掌握该区域的环境现状,为本项目的预测评价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通过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确定并量化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以及其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各类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包括大气预测以及噪声预测,并主要对本项目运行前后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排放对区域的影响进行对比分析;在项目设计施工之前,预测项目施工期及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行为及其影响的程度,据此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工程设计提供指导性意见。1.2评价依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依据和工程技术资料见表1-1和表1-2,涉及的规划文件等见表1-3。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表1-1环评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序号文件名称编号文件来源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2号七届人大十一次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77号九届人大三十次2002.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32号九届人大十五次20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77号八届人大1989.1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31号十届人大十三次2005.4.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局253号令国务院1998.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87号十届人大三十二次2008.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保总局2006.029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国家环保总局2005.12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200511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辽宁八届人大1993.91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200513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环发[2007]34号辽宁省环保局200714关于印发大连市“十一五”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大政发[2007]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2007.615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07]24号辽宁省环保局200716关于发布大连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大经发〔2006〕140号大连市经济委员会2006.12.4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表1-2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资料一览表项目序号编号或文件来源资料名称及分类工作导则1HJ/T2.1-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3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5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表1-3其他文件一览表项目序号编号或文件来源资料名称及分类其它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大石化项目设计院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可行性研究报告1.3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3.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㈠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文件,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本项目位于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三级标准。㈡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所辖区域为规定的三类区,相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1.3.2环境质量标准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表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因子三级标准限值单位备注年均值日均值小时均值mg/m3GB3095-1996SO20.100.250.70NO20.080.120.24PM100.150.25—TSP0.300.50—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表1-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类别昼间夜间单位3类6555dB(A)1.3.3污染物排放标准㈠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现有/新建污染源)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三级二氧化硫700/550150/70697.5/120氮氧化物420/240207/35颗粒物150/120337.5/177㈡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9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排入污水处理厂CODcr300SS30氨氮300㈢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表1-7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评价标准施工阶段昼间夜间75dB(A)55dB(A)土石方85dB(A)禁止施工打桩70dB(A)55dB(A)结构65dB(A)55dB(A)装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夜间单位3类6555dB(A)1.4评价等级1.4.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来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本项目排放净化催化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SO2:19.44g/s、NOx:5.56g/s、烟尘:11.67g/s。评级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10,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见表1-11。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表1-10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1-11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计算污染物CiC0iPiD10%NOx0.0180.247.5%—SO20.0620.512.4%610mPM100.0370.458.2%—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4.2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是含盐污水的排放,排放量约在554.4t/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对地面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是依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排放量、纳受水域的规模以及对它的水质的要求来确定。本工程主要排水来自于生产性废水—含盐污水的排放,最大排水量在554.4m3/d(1000m3/d),污水均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入邻近的海域,因此,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大连石化分公司四催化装置烟气脱硫处理项目1.4.3声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见表1-12。表1-12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3096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按一级评价。二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三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本项目拟建区域属于3类噪声标准区,建设位置位于大连石化分公司内部四催化装置旁,距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较远,因此确定本次评价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1.5评价范围各环境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是根据评价等级以及工程、污染物等特征,并以主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距离。大气环境: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考虑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理特征以及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以本项目烟囱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总评价面积19.63km2。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取大连石化分公司厂界外200m范围内。1.6评价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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