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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第3章亲子关系咨询第1节家长教育咨询学习单元1了解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学习单元2为求助者提供提高家长素质的途径和手段学习单元3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法律咨询第2节亲子沟通咨询学习单元1对求助者亲子关系状况进行测评学习单元2亲子沟通技巧的辅导学习单元3儿童青少年行为矫正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第1节家长教育咨询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的教育,奠定个体一生发展的基础。家长是决定家庭教育质量的关键。学习单元1了解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学习目标了解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熟悉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与家庭教育的性质有关1、非正规教育2、终身教育3、私人教育二、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与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有关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2、父母是孩子长期、全方位的教师3、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人、执行者4、家长是孩子的行为榜样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三、注意事项咨询中,转变家长的观念,让家长认识到打孩子的危害,是纠正家长行为的关键。咨询师自己要清楚,同时也要使家长明了,家长行为的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家长的行为有反复是可以理解的,重要的是要有改变的决心和毅力。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家长教育问题咨询要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家长的普遍认同,但是对于家长特别是父母在家庭教育的角色和作用认识不全面,表现为:片面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而忽视孩子的品德、性格塑造;重视有型的教育,而忽视家长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咨询中,重点在于使家长明确家长角色和责任。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学习单元2为求助者提供提高家长素质的途径和手段学习目标1.熟悉合格家长应具备的素质2.掌握提高家长素质的途径和手段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合格家长应具备的素质1、有高度的教育义务感和责任感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3、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4、掌握正确的教养方式5、具备教育子女的能力6、具备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提高家长素质的途径1、职前准备教育和实践中的学习同等重要2、提高家长素质的途径(1)家长培训、咨询服务、家访、社区宣传、网络、建立支持性网络等(2)最重要的是取决于家长是否愿意改变、提高自己。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三、注意事项1、没有时间既是年轻父母面临的主要困难,也是很多父母没有尽到教育责任的借口,无论何时,父母都应该认识到,抚养和教育孩子是父母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2、家长之间教育的不一致,原因是很多方面的,增强教育的一致性,不是某一个人的努力可以实现的。咨询中要了解所有成人的想法、做法,并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家长素质咨询要点在有关家长素质的咨询中,首先要了解家长自身对家长素质的理解,针对家长的认识误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家长在遇到教育问题时,常常关注如何找到快速有效的教育方法,而忽视自身教育观念和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在有关家长素质的咨询中,应将重点放在家长教育观念的行为的转变。考虑家长自身素质的差异,提供的建议应符合家长的实际,从而增强家长完善自我的自信心。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学习单元3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法律咨询学习目标熟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内容掌握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律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1、亲生父母子女关系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1)养父母子女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有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2)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及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1、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参见《基础知识》的相关知识。2、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三、利用人工生殖技术所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1、人工生育子女的种类(1)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2)异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3)代理母亲所生育的子女2、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明确的是,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根据其类型的不同有别。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婚生子女的否认1、婚生子女的推定:是指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或者出生子女推定为夫的婚生子女的一种制度。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是对子女婚生性和合法性的法律认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稳定。2、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当事人享有否认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权的制度。这是对婚生子女推定的一种限制,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其子女的利益,避免应尽义务的当事人逃避抚养责任,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五、注意事项1、父母子女关系分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是否成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当嫡亲关系与血缘关系、事实关系与法律关系发生冲突时,后者更应当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对一些因重大误解错将他人子女当作自己子女抚养、“借种”所生子女抚养以及子女要求确认生父这样一些纠纷的处理,也是本着血缘关系第一的原则。来纠正错误和确认生父母应当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咨询要点:1、准确地分析、判断求助者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2、正确地告知求助者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法律要求。3、为求助者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建议。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第2节亲子沟通咨询亲子沟通是指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换资料、信息、观点、意见、情感和态度的过程。是亲子关系中重要的构成之一。亲子沟通是影响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学习单元1对求助者亲子关系状况进行测评学习目标1、了解亲子关系的基础理论2、了解亲子关系的研究成果3、掌握亲子关系测量工具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亲子关系的理论及研究1、亲子关系的发展历程(1)儿童亲子关系儿童的亲子关系是从早期的亲子依恋发展起来的,是婴幼儿与父母之间建立起来的、双方互有的亲密感受以及相互给予温暖和支持的关系。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加拿大心理学家安渥斯等人研究得出了三种典型的母子依恋关系:1)安全型。当母亲在身边时,会表现得比较自在,会以母亲作为探索外界的中心。当母亲离开时会感到焦虑、紧张哪个,有的还会苦恼,而母亲回来之后,就会比较高兴。他们对陌生人往往比较友善。2)逃避型。这类孩子在母亲离开时较少哭闹,但是当母亲回来之后他们不会主动寻求安慰,甚至会有逃避行为。通常会伴随愤怒的情绪,对陌生人比较冷漠。3)矛盾性。这类孩子会表现出比较习惯性的焦虑,即使母亲在身边,也会时不时地找寻到她的身影。在母亲离开后,会显得更加不安。但他们也很矛盾,一旦母亲回来,他们会表现出即想要亲近又会抗拒母亲的亲近。这类孩子往往会比较保守,较难安抚,对陌生人也不太友好。4)混乱型依恋:这类孩子的特征是,行为缺乏一致性,他们在与母亲分离或重聚时会表现出混乱无序、缺乏组织性和目的性的情绪和行为表现。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2)青少年亲子关系青春期这一阶段,亲子冲突、亲子亲和成为评价亲子关系质量的两个核心维度。各学派对于青少年亲子关系的发展变化的不同观点:1)古典精神分析模型2)社会生物适应模型3)认知发展模型4)依恋关系模型5)社会学习模型6)家庭系统模型
本文标题: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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