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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5.120.10J62JB/T9964-1999闭式压力机技术条件1999-05-14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ZBJ62028—89《闭式压力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ZBJ62028—89的技术内容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62028—89。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济南第二机床厂。本标准于1979年3月首次发布。JB/T9964-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闭式压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闭式单、双、四点压力机,也适用于闭式单、双点切边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766—19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19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7935—1987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T10924—1989闭式单点压力机精度GB/T10933—1989闭式双点压力机精度GB/T13306—1991标牌JB/T1647—1999闭式单、双点压力机型式与基本参数JB/T3228—1999闭式压力机紧固模具用槽打(顶)杆孔的分布形式与尺寸JB/T3240—1999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JB3350—1993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JB/T3623—1984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9974—1999闭式压力机噪声限值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1图样及技术文件压力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3.2型式与参数压力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应优先按JB/T1647的规定选用。新设计的压力机,其紧固模具用槽、打杆孔的分布形式与尺寸应符合JB/T3228的规定。3.3附件、工具及配套件3.3.1压力机出厂时应备有必需的工具、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商定,随机供应或单独订货。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1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闭式压力机技术条件JB/T9964-1999代替ZBJ62028—892000-01-01实施JB/T9964-199923.3.2压力机的外购配套件应符合有关标准,出厂时应与压力机同时进行运转试验。3.4耐磨措施压力机的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高速负载齿轮、装模高度调节螺纹副、蜗轮副等主要零件,也应采取耐磨措施,以提高其寿命。3.5刚度压力机应具有合理的刚度。对于新产品或改进设计的产品,应进行测试。3.5.1单点压力机其线刚度不应低于22.5gP,kN/mm。注:Pg为压力机公称力,kN。3.5.2双点、四点压力机滑块与工作台的允许挠度不应大于0.2/1000。3.5.3刚度的测量方法按附录A(提示的附录)的规定。3.6安全与防护3.6.1压力机上有可能对人身或设备造成损伤的部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其设计制造必须符合JB3350的规定。3.6.2压力机的操纵必须安全、可靠,在单次行程规范时不应发生连续行程的现象。3.6.3压力机运转时不应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和尖叫声。3.6.4电动机或飞轮应在适当的部位标出旋转方向的箭头。3.6.5凡不便在地面上检修、保养的部位应备有必要的扶梯和检修平台,平台铺板应采用防滑板,边高不应低于40mm,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0mm。3.7润滑压力机应有可靠的润滑装置,并保证各运转部位得到正常润滑。一般应具有防渗漏措施或集油、回收等装置。3.8标牌3.8.1压力机应有铭牌和指示、润滑、操作、安全等要求的各种标牌或标志。3.8.2标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3.8.3标牌中的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T3240的规定。3.9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3.10铸、锻、焊件质量3.10.1压力机所有铸铁件、铸钢件、锻件、焊接件和有色金属铸件,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如无标准,则应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3.10.2铸铁件、铸钢件、有色金属铸件上的型砂和粘结物、焊接件的焊渣应清理干净。铸件、焊接件非加工表面应平整,其直线度公差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JB/T9964-19993表1mm坯料类别直线度公差在600长度上有色金属铸件2铸铁件3焊接件4铸钢件63.10.3重要铸件的工作表面,如轴套、轴瓦内表面,齿轮、蜗轮齿面,导轨滑动面和液压超负荷保护的缸体内表面不允许有气孔、缩松、夹渣及冷隔等缺陷。3.10.4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铸件缺陷,在保证使用质量的条件下,允许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修补。3.10.5重要的铸、锻件和焊接件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3.10.6加工后同一导轨的滑动表面,硬度应均匀,其硬度差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表2导轨长mm硬度差HB≤2000252000353.11加工质量3.11.1零件加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的规定。已加工表面不应有毛刺、斑痕和其它机械损伤。除特殊规定外,不应有锐棱和尖角。3.11.2采用刮研的轴瓦、轴(导)套的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验(如轴瓦应装入轴瓦座内)。3.11.3轴瓦和导轨的工作表面刮研点应均匀。用验具或配合件做涂色检验时,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不应少于表3的规定。轴瓦刮研点应在工作表面(不小于120°)内检验。表3导轨宽度或轴承、轴瓦直径mm接触点数≤120≥8120~260≥6260~500≥5500≥4注1连杆轴瓦内表面的上半部分,其接触点数可相应降低一个点。2两配合件的接合面一组不同宽度的导轨,按宽导轨的规定点数检验。3上述规定不适用于非轴承用的轴套及移置导轨、拉伸垫导轨。JB/T9964-199943.11.4采用精刨、磨削或其它机械方法加工的滑动导轨、轴瓦、轴(导)套等,用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在轴套、轴瓦的轴向长度和导轨的全长上不应小于70%,在导轨宽度上不应小于50%。3.12装配质量3.12.1压力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装配到压力机上的零部件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3.12.2压力机的清洁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12.3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0.05mm塞尺进行检验,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应大于接触面宽的1/4,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大于周长的1/10。注:重要固定结合面指:立柱与横梁,立柱与工作台,工作台板与工作台,调整导轨与立柱,离合器座与横梁,拉紧螺母与工作台、横梁,轴瓦外径与轴承座。3.12.4轴瓦与其轴瓦座应紧密接触,其配合要求应符合设计、工艺要求。3.12.5导轨允许单件用检验平板以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并在总装时用塞尺检验床身导轨与滑块贴合时的角度偏差,以0.03mm塞尺不入为符合要求。3.12.6啮合齿轮装配后的轴向错位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表4mm小齿轮轮缘宽度中心错位≤502.550~150415063.12.7主传动齿轮副的接触情况应达到齿宽不应少于60%,齿高不应少于40%。3.12.8飞轮部装后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应按式(1)计算。[M]≤Gw3.6…………………………………………(1)式中:[M]——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g·mm;w——飞轮工作角速度,rad/s;G——飞轮重量,g。3.12.9离合器、制动器部件上的旋转零件,在装配前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在压力机总装后的空运转试验中,不允许有明显的振动。3.12.10飞轮部装或组装后应检验飞轮的圆跳动,其允差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JB/T9964-19995表5mm圆跳动允差飞轮直径径向端面≤10000.100.201000~20000.150.3020000.200.40注:测量时将指示器分别按径向和端面(距飞轮外廓约10mm处)顶在飞轮被测面上,当手扳动飞轮旋转一周,指示器的最大读数差,即为圆跳动允差。3.12.11摩擦离合器与制动器工作应平稳、可靠、联锁协调。3.12.12压力机运转时不得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尖叫声,或其它因装配不当引起的噪声。3.12.13压力机噪声的测量应在空运转条件下,按单次行程工作规范进行测量。压力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JB9974的规定。噪声的测量方法应符合JB/T3623的规定。3.12.14润滑系统应保证正常滑润,各润滑点的设置应合理、可靠。润滑管路两端应标号,以便于检查和修理。3.12.15液压、润滑、气动、冷却系统和其它部位均不应漏油、漏气和相互混淆。3.13液压、气动、电气装置质量3.13.1压力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系统所用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超负荷保护液压缸应进行保压试验,当使用压力小于20MPa时,试验压力为使用压力的1.5倍;当使用压力等于或大于20MPa时,试验压力为使用压力的1.25倍。一般保压不应少于10min,不得渗漏。3.13.2气动系统的管路、接头、法兰、气缸等均应密封良好,连接可靠,并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3.13.3压力机的工作部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振动,在换向和卸压时不应有明显的冲击现象。3.13.4压力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3.14外观质量3.14.1压力机外观表面不应有图样、工艺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它损伤。3.14.2压力机外露的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及锈蚀。3.14.3压力机零部件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门、盖边缘结合处应平整。3.14.4外露的焊缝应修整平直、匀称。3.14.5发蓝、电镀零件表面应光洁,无锈蚀和脱落现象。3.14.6装入沉孔的螺钉不应突出于零件外表面,其头部与沉孔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固定销一般应略突出于零件外表面;螺栓尾端应突出于螺母,但突出部分不应过长及参差不齐。3.14.7压力机管路的外露部分应排列整齐、美观,必要时应采用管夹固定,运行时不得与其它零部JB/T9964-19996件发生摩擦或碰撞。3.14.8压力机上的各种标牌应清晰、耐久。铭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标牌的固定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不歪斜。3.14.9压力机零件的未加工表面均应涂漆。涂漆表面应平整、光滑、均匀一致。3.14.10压力机的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检验规则4.1检验总则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a)每台压力机均应经制造厂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在特殊情况下,经用户同意,也可在用户厂进行;b)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型式检验。4.2出厂检验项目压力机出厂检验项目一般包括以下试验、检验:a)基本参数检验;b)基本性能检验;c)空运转试验;d)噪声检验;e)负荷试验;f)超负荷试验;g)装配质量检验;h)精度检验;i)拉伸垫试验;j)移动工作台检验;k)外观检验;l)包装检验。4.3基本参数检验基本参数检验应在无负荷情况下进行,其实测误差不应大于表6规定。表6检验项目偏差滑块行程mm行程量的±1%滑块行程次数min–1行程次数的%100+最大装模高度mm尺寸的%50+装模高度调节量mm调节量的%50+注:偏差折算结果小于1,仍以1计。JB/T9964-199974.4基本性能检验压力机在空运转试验前或空运转试验过程中,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基本性能检验:a)检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b)滑块运行的各种规范操作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性与可靠性;c)装模高度调整试验、拉伸垫动作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性与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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