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1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9月6日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2目录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3四、合同条款………………………………………………………14五、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21六、相关技术标准、主要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24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函格式……………………………………………………53二、开标一览表……………………………………………………55三、技术规格偏离表……..………………………………………56四、投标报价汇总表………………………………………………57五、服务承诺………………………………………………………58六、系统设计造型及报价…………………………………………59六、资格证明文件…………………………………………………61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3第一章招标书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2、标书编号:HZCG[2009]010号投标内容:包括人民路小区安置房一期、食品公司地块安置房、党校地块安置房、黄集盐化工安置房一期、惠民家园三期安置房、中亿廉租房、富民家园三期安置房、富民二期及16号地等工程项目的弱电系统。3、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它采购人要求的资质。(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3)地点:洪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517-7267812(4)时间: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已报名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人另提出如下要求:(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2)曾参加过同类系统集成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可提供本次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5)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6)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此项目相应材料设备的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金达200万(含200万)元以上;(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100万以上弱电系统施工业绩(单项合同);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委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万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交。(外县供应商请带汇票,本县供应商带转帐支票或汇票前来参加投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5标,本次投标保证金拒绝接受现金)7、投标书递交至洪泽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下午3时8、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下午3时开标地点:洪泽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评标地点:洪泽县财政局会议室9、签订合同:由用户与供应商双方签订并经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见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六、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技术规格偏离表四、投标报价表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6五、服务承诺六、系统设计造型及报价七、资格证明文件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4.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按招标通知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日前15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递交的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采购中心将不予收理)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采购中心是否收到修改文件。三、投标书的编制6.招标语言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投标书构成7.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来源、数量及价格、对所提供的主要货物,应作简要介绍。7.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投标函格式;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7(3)开标一览表(4)按照第8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5)按照第9条要求对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服务承诺;(6)按照第10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8.投标报价8.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8.2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8.3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8.4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9.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格124万元。9.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9.1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811.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主要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11.3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11.4投标人在说明上述第11.3(2)的规定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对投标文件具有限制性。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2.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采购合同签订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13.投标管理费13.1根据省、市财政厅(局)、物价局,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0]342号、淮财综[2000]863号、淮价费[2000]215号文件精神,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的0.8%向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投标管理费。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9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四十天。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A4纸,标注页码并装订成册,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16.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09年月日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6.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6.4如果信封未按第16.1—16.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中心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迟交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19.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HZCG[2009]010号10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
本文标题:洪泽县安置小区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88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