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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知识问答1.什么是洗钱?答:一般认为“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赃款通过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合法途径,转移、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赃款的性质和来源,使其变为貌似合法收益的不法行为。2.谁在洗钱?答:参与洗钱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是犯罪分子,包括贩毒分子、有组织犯罪者、非法买卖武器者、走私犯、诈骗犯、贪污犯、受贿者、偷税者、恐怖分子等;另一种人是专门从事洗钱的人。会计师、律师、金融工作者有可能成为替犯罪分子洗钱的专业洗钱者。3.洗钱具有哪些特点?答:(1)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条件下所从事的非法活动;(2)洗钱者主要利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清洗犯罪所得赃款;(3)洗钱者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使犯罪所得赃款尽快合法化;(4)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是特定的贩毒、走私、贪污、贿赂、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等犯罪;(5)洗钱行为具有较强的国际性。4.犯罪分子为什么要洗钱?答:因为洗钱者手中的钱是赃钱,即违法犯罪所得,不洗钱就不能掩盖犯罪所得,不能掩盖犯罪行为,也就不能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分子洗钱,一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掩饰、隐瞒犯罪行为;二是使犯罪所得赃款合法化;三是犯罪的客观存在特别是跨国犯罪的存在是洗钱的根本原因;四是有些国家急于引进资金,对洗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更没有将洗钱定为犯罪,而使洗钱的活动向这些国家渗透、蔓延;五是全球还没对洗钱活动制定共同的打击措施。5.什么是反洗钱?答: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6.反洗钱的内容有哪些?答:反洗钱就是依法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洗钱活动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依法进行的反洗钱检查、调查等。7.什么是反洗钱义务主体?答:由于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最易于被洗钱者用作洗钱的渠道和洗钱发生的高危领域,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便成为反洗钱义务主体,而金融机构更成为反洗钱义务的核心主体。8.金融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有那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9.什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答: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称“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s,KYC)或者“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duediligence,CDD),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同时,了解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它是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活动中所构筑的第一道防线,没有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无从谈起,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也失去了实际意义。10.什么是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制度?答: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制度是指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的制度。它是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活动中所构筑的第二道防线,是洗钱预防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必要证据。11.什么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答: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对超过规定金额以上的或有洗钱嫌疑的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的制度。它是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活动中所构筑的第三道防线。其中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有关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法律都有规定的防范洗钱活动的核心措施。12.什么是可疑交易报告?什么是大额交易报告?答: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怀疑、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规定,立即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包括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转账交易报告。大额转账交易报告虽然不必然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但对于反洗钱工作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通过对大额转账交易的宏观分析,可以帮助确定反洗钱需要关注的行业、区域和交易种类等;二是通过将收集的可疑交易报告与大额转账交易信息进行交叉分析,有利于确定可疑交易是否确实涉嫌犯罪;三是在反洗钱调查和侦查过程中,可以提供资金去向的有关线索;四是通过对大额转账交易的交叉分析核对,有利于反洗钱信息中心主动发现涉嫌犯罪活动的资金交易线索。13.为什么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中?答: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因此,实施预防、监控洗钱的行为必须以金融机构为核心主体,通过金融机构监测并报告异常资金流动,发现并控制犯罪资金。从各国反洗钱的经验来看,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快捷、安全的移转资金的特点最易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此,各国一般都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上,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以有效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14、反洗钱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答: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依法是指依据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即合法审讯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确立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四项主要制度,即“了解客户”制度、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保存记录制度。15、金融机构对客户申请开户应审核和登记哪些信息?答: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账户,金融机构应对客户出示的真实有效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完整登记。登记的具体内容包括:(1)个人的身份证件:证件种类、号码、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工商户的身份证明文件:证件种类、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股权债权、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税务登记号码等。16.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有哪些?答:金融机构客户身份尽职调查措施是指:(1)确定客户身份,并利用可靠的、独立来源的文件、数据或信息来验证客户身份;(2)确定受益权人身份,并运用合理的手段进行验证,以使该金融机构明了受益权人的身份情况。对于法人和实体,金融机构应采用合理的措施了解该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3)获得有关该项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意图属性的信息;(4)对业务关系以及在这种业务关系的整个过程中进行的交易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以确保交易的进行符合该金融机构对客户及其风险状况的认识。对于高风险类别,还要实施更严格的尽职调查,没法实施上述(1)至(3)项要求,则不应开设账户、开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或者应当终止业务关系,并应考虑提交相关客户的可疑交易报告。17.什么是身份证件?答:身份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真实有效证件,具体区分为:(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户口簿;(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军人身份证件;(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武装警察身份证件;(5)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6)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7)外国公民----护照。18.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等的身份证明证件有那些?答:金融机构应当针对下列情况,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2)非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正本;(3)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4)非预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5)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6)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7)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8)异地常设机构----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9)外国驻华机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0)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国家管理机关颁布的登记证;(1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12)居民、村民、社区委员会----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3)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批文。此外,还应要求申请开户单位出具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证明等。19.金融机构对客户申请开户应审核和登记哪些信息?答: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账户,金融机构应对客户出示的真实有效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上记载的的有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完整登记。登记的具体内容包括:(1)个人的身份证件:证件种类、号码、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明种类、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税务登记号码等。20.为什么要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答:因为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持续过程中,客户的身份信息和其他有关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如客户变更姓名或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客户的职业、收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资金来源等也处于变化状态,而即使客户的身份信息和其他有关情况并未发生变化,但客户的交易行为及其风险偏好发生了明显变化或出现了异常,这都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重新识别,确认交易是否可疑,原有的代理关系或受益关系是否已发生变化。21.客户身份识别的禁止性条款是什么?答:客户身份识别的禁止性条款是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或者假名账户。22.金融机构识别客户身份的途径有哪些?答: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有三方面途径:(1)金融机构直接进行客户身份识别;(2)金融机构通过已经采取符合《反洗钱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第三方进行客户身份识别;(3)金融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海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23.金融机构如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答:金融机构在工作过程中,为确认客户的真实身段,除核对并登记客户有效身段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要求客户说明、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资料或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电话联系等措施,但主要措施仍然是客户出示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24、金融机构为什么要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要符合哪些要求?答: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至少五年,主要目的是:(1)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2)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3)为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必要证据;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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