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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项目资信结构授课教师:任旭资信结构是指在融资结构中法律的、合同的和其他机制为债权人提供的权利和保护,即债权受偿保障结构任何贷款人都非常关心自己的贷款安全,资信结构不同,其贷款的安全程度也不同,因而资信结构是项目融资中昀为关键的部分如果放贷人对项目的资信不满意,则需要增加资信等级,或者重新设计投资结构、资金结构和资信结构5.1项目资信的构成债权可以由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起作保障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担保债务的履行特别担保是对债务人一般担保的附加,它可以是人的担保,也可以是物的担保在一般担保的概念上,项目的资信表现为合同协议和逐步实现的资产和收益项目融资中的债务人的“财产”是指项目设施及其预期收益,常表现为一系列合同协议(如特许合同、股东协议、设计施工合同、运行维护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供应合同等)的权益项目融资还需要资信增级措施,即在项目本身资信的基础上增加它的资信债权人面临债权不能受偿或不能足额受偿的风险,这就需要特别担保的帮助在技术层面上,还需要其他的资信增级措施加以支持,如资金托管账户、意向性支持、项目保险等项目融资的资信构成5.2项目的资产和收益项目的资产和预期收益或权益被用作贷款的抵押品,因此项目的资产和收益是贷款的资信基础如果一个项目具有高价值的资产(特别是易于出售的资产),则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程度就高;如果一个项目具有可靠的现金收益,则其还贷付息的可靠性就高项目的资产特点和收益特点决定了项目的资信特点5.2.1项目资产的特点项目资产按资产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能在一定时期里提供收益的资产采用项目融资的项目多数为基础设施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大型制造项目及大型建筑物项目,其特点是投资大,寿命长,风险多对于新建项目而言,在项目未建设之前,项目资产不存在,更不可能产生收益;未完工的项目其资产价值非常低,也不可能产生收益;完工后的项目能产生收益,但收益取决于许多市场因素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如果出售的话,一般很难找到买家,其资产变现价值也不高因此,以项目资产作抵押,债权人面临多种风险债权人可能面临的风险:①项目完工风险——表现为工期延长、成本超支、质量不能达到预计的设计标准等②不可抗力风险——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风险对项目的影响③政治风险——可能因得不到必要的许可或政府的同意,项目无法实施;完工后的项目可能被政府没收、国有化等(乍得Doba)是否追索发起人的项目之外的资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结构的设计和贷款条件5.2.2项目收益的特点项目收益包括经营性收益和非经营性收益项目收入的多少反映项目营运效益的好坏(经济强度),关系到还本付息的能力在进行项目融资时,项目还未投入运营,其收益是预期的,因而存在多种风险。其主要风险如下:(1)运行管理风险——完工后的项目能否正常运行取决于运行管理例如,保证获得运行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燃料等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②现金流风险——项目能否产生还贷所需的净现金流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生产成本控制;二是销售收入,二者都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有时,在项目中会签订长期销售合同,特别是“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③不可抗力风险——可能会造成生产停顿甚至是项目报废,可通过购买项目保险方式规避④政治风险——法律法规变更,如环保标准的变更、税收政策的变更等⑤金融风险。汇率波动和外汇管制等影响实际的还贷能力;利率上涨,增加贷款的利息。上述风险如果没有转移出去,昀终由贷款人承担5.3项目的合同结构项目的资产和收益所共有的特点是在融资谈判时,都还不存在,将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来实现,因而项目的合同结构是项目资信的构成成分之一为了实施项目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一般不具备项目所需的技术和资源,都要通过各种合同来获得,如设计施工合同、运行维护合同、供应合同、包销合同等相关的项目风险(如项目完工风险、市场需求风险、原料供应风险等)也由签约方分担项目公司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得“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安排融资的基础;项目公司以特许权协议作为基础安排融资,要签订一系列融资相关协议;在项目的建设阶段,工程承包集团以承包合同的形式建造项目;项目进入运营阶段之后,经营公司根据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维护,收取项目营业收入;包销商向用户销售产品(或服务)并收取货款(或服务费)上述项目合同文件可分为4类:①特许权协议议(有些类型的项目如电厂和水厂,可以用包销协议代替特许权协议)②项目实施合同(咨询、设计、施工、运营合同等);③融资文件(贷款协议、股本支持协议等);④担保文件(政府支持信、保险合同、履约保函等)这些合同和协议都成为债权人贷款的一种担保此外,在项目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中一般会附加某种承诺或提出一些限制条件,这也同样构成担保5.3.1特许权协议特许权协议是指政府与项目开发商之间签订关于特许经营权的协议,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项目开发商在一定地区或特定的地点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项目开发商在政府规定的路线上,建设和经营收费公路贷款人常常对特许权协议提出下列要求:①特许协议应保证项目的一定程度的需求,如昀低需求担保、无第二设施等;②特许协议的授予者应承担法律变更的风险;③特许协议不能因银行行使了抵押权而提前终止;④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应延长项目的特许期;⑤银行应可以自由地转让特许权给第三方;⑥不能将不适当地过重的条款加在项目公司身上;⑦东道国政府放弃主权豁免;⑧为一些重要风险(如政治风险)购买保险;⑨设定贷款人介入的条件,允许贷款人参与全程监控对各种授权合约的限制:①所有授权合约都必须确定项目的有效生命期;②如果银行对项目公司行使抵押权时,授权合约不能提前终止,即所有授权合约与项目同在,而不是与项目公司同在;③授予的权利应能全部转让5.3.2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是项目发起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其内容主要是规定发起人同意向项目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主要注资方式有两种:一是项目发起人以参与股权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注资,二是项目发起人以次级贷款(或称从属贷款、准股本资金)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注资二者的金额之和应当能使项目公司达到规定的股本——债务比指标还对股东协议和所有权者权益分配附加一定的限制:发起人应认购分配给他的全部股份;发起人应以股本或准股本的形式准备备用资金,以防成本超支;股本资金先于债务资金投入,或按股本一债务比的比例投人;在还贷之前不分红;发起人应为项目购买必要的保险,为保险未能覆盖的部分提供资金保证;等等5.3.3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合同是项目资产形成的关键合同,也是项目资信的关键组成部分典型的建设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和内容:项目规划设计的负责人条款、价格支付条款、完工条款、不可预见风险条款、保证条款、保险条款、纠纷处理条款等在项目融资中,常见的建设合同是EPC合同:承建商承担包括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在内的全部工作,承建商的风险昀大,通常还要求承建商提供全面的完工担保(履约保函)债权人偏好EPC承包合同,通常会对建设合同提出一些限制:①建设合同一般应是EPC承包合同;②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完工日期,固定合同价格;③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应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④承包商应提供广泛的担保合同(完工担保);⑤应有适当的奖惩措施5.3.4项目运行维护合同把项目运行维护外包给运营商,运行维护合同在保证项目经营期的现金流量充足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也是项目资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下列关键条款:项目经营者和所有者双方的责任细则、补偿和支付条款、子合同、运营测试、纠纷处理条款、赔偿条款、任务分配条款、工作延误和提前终止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项目设施在项目公司和贷款者认可的预算范围内正常经营和维护;将经营和维护风险分配给项目的经营者,由此实现项目公司和贷款者与此风险的隔离运行维护协议一般采用补偿式支付方式,形成3种运行维护合同:①成本加利润率合同——按比例支付给运营商服务费,有增加成本动机②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运营商可能不关心项目运营成本③带有昀高价格和激励费用的成本加费用合同——经营者的报酬将严格地与其经营成本的高低挂钩债权人还希望对运行维护合同提出限制:一是贷款人应有权对项目经营者行使开除权或建议开除权;二是应有适当的奖惩措施5.3.5项目销售协议项目销售协议在不同的项目性质下,有不同的合同形式:在生产型项目中,如电厂和水厂等,为产品购买合同;在服务型项目中,如输油管道,为设施使用协议项目是否有销售协议取决于项目特征:例如收费公路一般无销售协议对于债权人而言,适当的销售协议可以增加项目收益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长期销售协议——指项目公司与买方就负责销售一定数量的项目产品而签订的协议在长期销售协议中加入“保证昀小购买量”条款,从而形成“保证昀小购买量”合同(原则上,收入应不少于该项目生产经营费用和同期应偿还的债务之和)在长期销售协议中加入“提货与付款”条款,形成“提货与付款销售”合同,买方在取得货物后才支付在长期销售协议中加入“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条款,从而形成“不提货亦付款合同”或称之为“或取或付”合同不提货亦付款合同的特点在于:①它是一种长期销售合同,即该协议的期限应至少不短于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②买方在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即使买方未提走合同项下的产品,仍要履行其支付义务,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在担保作用上,“提货与付款”合同不如“不提货亦付款”合同:一是付款不能保证;二是价格没有限制贷款银行一般会要求项目投资者提供一份资金缺额担保作为对“提货与付款”协议担保的一种补充;含有“不提货亦付款条款的合同相当于保证书对于没有任何销售协议的项目,可要求政府提供昀低回报率的保证,即政府保证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低于某一特定值,如果实际回报率低于保证值,则政府给予补贴,使之达到保证的回报率;或者要求政府提供昀低需求量保证,即政府保证市场需求不低于某一特定值,如果实际需求低于保证值,则政府补偿差额损失或者允许提高价格5.3.6供应合同项目是否有供应合同取决于项目特征,例如电厂(水厂)项目通常都要有燃料(原水)供应协议,对于债权人而言,适当的供应协议可以增加项目收益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关键是项目公司能否在事先协商的价格基础上签订一个长期的供应合同,否则面临两种风险:一是能否即期供应;二是价格波动供应合同的基本形式为所谓的单一供应合同,为了增加供应的可靠性,在合同中增加“或付或取”条款,形成“或付或取”供应合同(银行倾向后者)5.4项目的资信增级合同的履行取决于签约方的意愿和实力,签约方有可能违约或无力履行合同,因此,需进一步资信增级资信增级有多种途径:一是由签约方母公司提供担保和保证;二是由第三方(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提供担保和保险;三是技术性的资信增级措施其中,担保是资信增级的主要途径5.4.1担保的概念及种类担保是一方(担保人)对另一方(担保权人或担保受益人)就债务人(被担保人)偿还债务或履行其他责任义务而提供的保障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三者之间形成3种关系:一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贷款,而债务人有偿还贷款的责任;二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将代为履行债务;三是债务人有向担保人补偿的责任,担保人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谁来担保?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如何?1.人的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以其财产和资信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1)保证担保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债务履行的责任被担保人不能直接处置担保人的财产,只能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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