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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文件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繁招采(工)[2010]159号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2页共36页目录1、投标工作规则2、招标公告3、综合说明4、投标须知5、评标办法6、合同主要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量清单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3页共36页投标工作规则一、严禁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帐号、设计图签、图章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二、投标人不得允许他人以投标人自身企业或个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三、投标人不得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来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四、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串标、围标、抬标或以不合理的报价、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五、严禁投标人将中标项目进行违法转包或分包;六、投标人不得违背在投标文件里所承诺的相关内容;违者,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视其后果及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且停止其1-3年在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载入不诚信信息档案,在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曝光披露。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4页共36页招标公告繁招采(工)[2010]159号受繁昌县荻港镇人民政府委托,我代理处对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招标内容:该工程为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和安置房。其中:财政楼建筑面积约1048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83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有房建专业建造师资格。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没收其有关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布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即可直接准备投标事宜;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不必专程来我中心办理报名及交费等相关具体手续;确需图纸的,可另行与我代理处联系。(电话:0553-7852159、7852437)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交费手续,并将收据与资质原件等材料一并提交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核验。四、相关资料工本费:每套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收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Ⅰ号开标室。六、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及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宜于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电汇的方式交入下述指定帐户,逾期或未提交两项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电汇的方式退还;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往来,不得从其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往来。七、招标机构: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地址: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繁昌县邮电大楼二楼)联系人:戴兴江汪娇联系电话:0553-7852431传真:0553-7852432开户单位: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繁昌支行金峨分理处帐号:494269335448091001网址:http//项目名称: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编号:繁招采(工)[2010]159号建设单位名称:荻港镇人民政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繁昌县荻港镇境内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招标范围: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招标最高控制价:原则上开标前5日公布在中心网站上,网址:http//。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最大分包额:无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有房建建造师资格。5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元)6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凭票据到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开标时必须提供收据,否则视其为自动放弃。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56天。8正本一份,副本贰份。9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予以配合。递交疑问时间:2010年8月5日16:30时截止递交疑问地点: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0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答疑查询时间:递交疑问截止2日后,请各单位上网查收,我代理处不再另行通知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9:30~10:0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10:00地址: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繁昌县邮电大楼三楼)12开标日期:2010年8月11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4中标人确定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在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15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30%收取。(详见中心网站)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6页共36页16招标监督、投诉电话:0553-7862379投标须知一、工程内容该工程为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和安置房。其中:财政楼建筑面积约1048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83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期要求工期为150天,投标人若提前竣工,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壹佰元(100元);若不能按合同工期如期竣工,则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壹佰元(100元)。三、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若达不到合格标准,无偿加固或返修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按工程总造价的5%罚款。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必须符合《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五、招标文件内容(一)投标工作规则(二)招标公告(三)综合说明(四)投标须知(五)评标办法(六)合同主要条款(七)投标文件格式(九)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六、对投标人的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有房建专业建造师资格,且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及被停止一定时限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的不良记录,同时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1、根据国家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凡目前正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则载入不诚信信息档案,并予以网站曝光披露;中标的,则同时取消中标资格。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7页共36页2、对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项目经理,我代理处不接受、不认可其对正承建的在建工程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已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已承担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中途变更的理由,前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上述“近三年”指从开标当月向前推算三年时间;上述“一定时限”指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在本地、其它地区被停止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或在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前受到停止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的处罚而未到期的。(二)投标人应信誉好,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企业技术装备和资信能满足施工要求;(三)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联营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如下要求:1、联营体每一成员均应符合上述两款要求;2、应指定联营体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主办人,并应授权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且必须提交联营体协议书。(四)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工程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保证驻地指挥,因故离开现场2天以上,需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在施工过程,一经发现项目经理和现场项目负责人不相符,取消中标资格,建设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建设方不予认可;在施工期间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有违约,具体处罚措施将在合同中约定。(五)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同时不退还保证金。(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本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七)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诸方面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而造成的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招标工程的任何分项分部工程违法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责令改正,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九)中标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施工中与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和配合。(十)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七、现场踏勘(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予以配合。投标人应认真勘察现场,对工程地理位置、施工现场和周边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8页共36页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二)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联系人:徐承仪联系电话:13956160909八、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到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5日16:30。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在收到各投标人的书面疑问后,组织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其解答,答疑内容将在递交疑问截止时间后2日内公布于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网址:http//。请各投标人及时查收,我代理处不再另行通知。(二)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用补遗书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文件将以书面或网络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修改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三)招标期间,招标人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所发布的书面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九、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二)投标报价函(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名)(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用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合格证措施及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安全文明措施8、质量保证及承诺(六)资质证明复印件(含年检、年审记录,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第9页共36页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七)表格1、投标人一般情况介绍2、最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3、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八)其他内容主要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一)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另贰份标明为“副本”,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和密封,封皮上注明“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楼及安置房工程投标文件”。(正副本可以不分装)(三)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表格栏目内容不得更改。(四)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五)投标单位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十
本文标题:繁昌县政府性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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