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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理国有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相继在上世纪90年代末成立,而今国有银行又开始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实施新一轮的债转股。两轮以债转股方式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背景、目的都颇为不同,“政策性”与“市场化”也形成鲜明对比。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时,国有银行尚未完成股改,且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政府信用、个体信用边界模糊,银行放贷风险衡量不足,过高的不良率甚至使国有银行被认为处于技术性破产边缘,叠加亚洲金融危机压力,给当时银行体系甚至金融稳定安全构成挑战。为缓解银行体系不良压力,由财政部注资百亿的四大AMC应运而生,利用资本金、央行再贷款及向国有银行发放的金融债,将四大行1.4万亿不良贷款一次性剥离。反观目前,虽然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风险依旧可控,但经济转型却陆续挤压出产能过剩行业的不良贷款,此时仅靠银行加大核销和计提拨备已不足以化解,这就增加了其对于借助第三方机构化解风险的需求。而从需求端看,虽然国内“坏账银行”数量已超过30家,但受限于8倍左右的经营杠杆及地方AMC经营区域限制,现有AMC的处置能力不足以覆盖不良供给。这种不良供需结构失衡的情况,也致使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定价话语权不足。为活跃不良处置市场,银监会松绑地方AMC,国有银行及少数股份行也在政策鼓励下开始设立债转股子公司。可以说,与上轮政策性债转股相比,此番国有银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不良处置方式更为多元。通过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债转股,可以减少同时持有股权、债权的关联交易风险,并将债转股收益内化至母行。而与上世纪90年代的转股债权限定为不良贷款不同,本轮债转股的主要目标不是化解银行体系风险,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参与方协商决定,包括正常类贷款转股,这对降低企业负债率的效果更为突出。有市场人士担心银行系AMC的成立会与现有AMC产生竞争,不过笔者认为影响不大。当前的债转股侧重于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财务负担,助力优质企业渡过难关,银行系AMC专司债转股并不会对整个不良处置市场造成冲击,现有AMC也可与银行合作来参与蛋糕分配。此外,上轮政策性债转股形成的四大AMC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顺利突破了10年的存续期,朝混业经营方向发展,而由银行出资成立的债转股子公司下一步又该做啥?笔者认为,银行系AMC目前的意义在于规避银行不能直接持有股权的法律限制,增加不良处置市场的参与主体,对银行来说亦可借此实现多元化经营,这种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也将随着周期延伸而有不同的经营变化。(原标题:银行设债转股子公司企业降杠杆迎来良机)内部优惠券完!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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