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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暨中川铁路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细则总则为规范加强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暨中川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挥部)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工作,推进标准化实施,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总公司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检测项目第三方检测的项目1.指挥部与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2.建设过程中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第三章检测方法1.路基检测:采用K30、压实系数法检测结构密实度;2.挡土墙检测:采用地质雷达及回弹法检测;3.抗滑桩: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4.地基处理:采用瞬态激振法、静载试验检测;5.桥梁桩基检测:采用低应变反射波法(瞬态激振时域频域分析法)和超声波透射法检测;6.隧道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探测法布置7条测线检测隧道衬砌厚度、衬砌内部钢拱架和钢筋分布、衬砌背后密实和脱空程度、裂缝、蜂窝、渗水裂隙等;采用回弹法检测二次衬砌强度;采用声波反射法检测锚杆。-137-7.站房区桩基、雨棚区桩基分别采用声波、低应变和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检测8.钢结构工程采用超声探伤进行检测以上检测项目标准按照国家和铁道总公司现行的检测、试验、评定标准、规程及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现行的检测、试验、评定标准、规程标准执行。第四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1.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2.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安全质量部。3.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4.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范和投标承诺,结合标段实际,制定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5.施工单位应联合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认真检查检测单位人员,防止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进场。6.检测工作不得转包、分包。7.检测单位应根据标段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核备。第五章检测人员要求-138-1.检测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检测工程师必须符合投标承诺,同时根据标段实际情况设立相应部门和检测小组。2.检测人员应统一持证、统一标识上岗。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内容。3.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4.若检测单位更换检测人员,应提前上报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更换。第六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1.检测单位应熟悉本标段设计文件和标段范围内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等认真编制检测规划,报指挥部安质部备案。2.检测单位应根据标段特点,编制检测大纲和实施方案,报指挥部安质部核备。3.检测规划(计划)于进场后15日内报指挥部安量部审批后,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核备。检测大纲和实施方案根据检测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制、完善后报指挥部安质部核备。4.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划、检测大纲和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合理编制年度和分月检测计划并实施。第七章检测要求1.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驻地监理人员全过程见证检测并在检测记录上-139-签字。施工单位对检测记录予以确认签字,对拒绝签字的,由检测单位注明理由。各监理单位应派人对现场检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在监理人员未到场前,检测单位不得进行检测工作。2.检测单位应加强检测行为管理,确保检测过程不受外界干扰。不得由施工单位指定检测部位。因客观条件限制而影响随机抽样的,应在检测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检测人员应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科学、客观、公正,并对试验检测数据、结果承担质量责任。4.检测过程中涉及检测方法的重大变化必须上报经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八章检测报告1.检测单位必须及时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按时提交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交付检测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检测单位留存一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指挥部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加盖检测专用章、CMA章和单位公章。2.检测单位应在检测结束后,及时将检测结果向指挥部、施工、监理单位通报。3.每月30日前检测单位应汇总分析本月检测情况和检测结果,将分析资料报送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4.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并协助制定解决方案。第九章质量缺陷和问题的处理-140-1.要求检测单位配置相关人员,及时录入有关检测数据,对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缺陷和工程隐患必须在24小时内同时报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2.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缺陷),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按标准规定实施钻芯法核实,施工、监理单位全程见证。钻芯法检测结果与超声波法或低应变法一致,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将检测结论报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对缺陷桩和隧道衬砌质量问题(缺陷)的处理工作。3.施工单位对检测结果有争议且不能达成一致时,则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委托其他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质量问题(缺陷)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并报设计单位、指挥部、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处理结果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报检测单位重新检测,重新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十章考核管理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不定期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考核,对检测工作不到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瞒报质量问题(缺陷)的检测单位,一经发现,对责任人予以清退,对责任检测单位核减检测费、赔偿相关损失,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追究责任。-141-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暨中川铁路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
本文标题:第三方检测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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