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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3.120D94JB/T7890-1999风扇磨煤机Beaterwheelmill1999-06-28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JB/T7890—95《风扇磨煤机》进行的修订。本标准与JB/T7890—9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产品型号按JB/T1604—1998《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7890—95。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煜、郭明。本标准于1988年4月以GB9077—88首次发布,1996年4月标准编号调整为JB/T7890—95。JB/T7890-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扇磨煤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风扇磨煤机(以下简称风扇磨),该机用于干燥和磨碎烟煤和褐煤,也可用于磨碎低硬度的石灰石和石膏等易碎物料。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700—1988碳素结构钢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801—1979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GB/T1802—1979公差与配合尺寸大于500mm至3150mm常用孔、轴公差带GB/T1804—19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T3077—1988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3766—19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5680—1998高锰钢铸件GB/T7233—1987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标准GB/T9239—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GB/T9439—1988灰铸铁件GB/T11334—1989圆锥公差GB/T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2360—1990圆锥配合GB/T13306—1991标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1604—1998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B/T4385.1—1999锤上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2—1998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6-28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风扇磨煤机BeaterwheelmillJB/T7890-1999代替JB/T7890—952000-01-01实施JB/T7890-199923型式和基本参数3.1风扇磨按磨制煤质分为烟煤型(MF型)和褐煤型(MFH型)两种,如图1和图2所示(该图不确定风扇磨的具体结构)。1—伸缩节;2—大门;3—冲击轮;4—分离器;5—机壳;6—轴承箱;7—联轴器;8—电动机;9—地基部;10—轴承箱支座图1MF型1—伸缩节;2—分离器;3—大门;4—机壳;5—冲击轮;6—轴承箱;7—轴承箱支座;8—联轴器;9—电动机;10—地基部图2MFH型JB/T7890-199933.2风扇磨的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JB/T1604的规定。3.3型号示例:a)冲击轮直径为3400mm,冲击轮宽度为700mm的磨制烟煤用风扇磨:MF–3407风扇磨煤机b)冲击轮直径为3400mm,冲击轮宽度为780mm的磨制褐煤用风扇磨:MFH–3407风扇磨煤机3.4风扇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表1MF烟煤型风扇磨基本参数型号冲击轮直径mm冲击轮宽度mm生产能力t/h通风量m3/h风压Pa转速r/min电动机功率kWMF–0902900200250001961150060MF–100210002003850019611500100MF–1602160016001600200200200568105001300016000215821582158100010001000140150180MF–150315003009180002158750225MF–2102210020010210002158750250MF–2204220022002200400400400121416250002800032000220724522452750750750300340380MF–2704270040020390002697600450MF–2705270050025480002697600560MF–2707270070032620002697600700MF–3106310060036700003187500800MF–3407340070040780003187500880MF–3408340034003400340034008008008008008004550556065880009700010500011600012600031873187318729422942500500500428.5428.510001100120014001500MF–381138001110701350002942428.51600注1烟煤型风扇磨适用于干燥和磨碎水分小于35%的烟煤和硬质褐煤。2表中生产能力是指风扇磨在设计通风状态下磨制煤质特性为全水分12%、干燥基灰分小于5%、哈氏可磨性指数60、煤粉细度R90为25%的煤种时的生产能力,分离器出口温度120℃。MFH冲击轮宽度,dm冲击轮直径,dm褐煤型(烟煤型不注)风扇型磨机JB/T7890-19994表2MFH褐煤型风扇磨基本参数型号冲击轮直径mm冲击轮宽度mm生产能力t/h通风量m3/h风压Pa转速r/min电动机功率kWMFH–1603160016001600300300300121620270003150042600490490490100010001000140180200MFH–1604160040025500004901000250MFH–1605160050030600004901000280MFH–200520005004079000490750380MFH–210421004003570000490750320MFH–260526005004597000490600400MFH–2706270060055110000490600420MFH–3106310031006006006065120000130000490490600500460500MFH–3108310080075150000490500570MFH–3407340078040541831540500900MFH–36093600900120240000490450920MFH–3610360010001352700004904501035注1褐煤型风扇磨适用于干燥和磨碎水分35%~70%的褐煤和木质褐煤。2表中生产能力是指风扇磨在设计通风状态下磨制煤质特性为全水分60%、哈氏可磨性指数60、煤粉细度R90为30%的煤种时的生产能力,分离器出口温度为120℃。4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4.1.1风扇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锻件应符合JB/T4385.1的有关规定。4.1.3铸铁件应符合GB/T9439的有关规定。4.1.4钢结构件中使用的板材、型材应符合GB/T700的规定。4.1.5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1184的有关规定。4.1.6图样上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应符合GB/T1804的有关规定。4.1.7图样上孔、轴的公差应符合GB/T1801或GB/T1802的有关规定。4.1.8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5680的规定。4.1.9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11352的规定。4.2整机性能要求4.2.1风扇磨应能适应炉烟干燥或热风干燥的要求。4.2.2风扇磨应保证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0~+45℃的范围内长期正常工作。4.2.3同一型号规格的风扇磨之间冲击轮和易损件均应有互换性。4.2.4分离器的调节挡板调节应灵活、可靠。JB/T7890-199954.2.5磨煤机大门开、关应灵活、可靠。4.2.6伸缩节的升降应灵活、可靠。4.2.7风扇磨各个接合面应密封严实,不得漏粉。4.2.8灰尘不得进入轴承内,不允许轴承箱有漏油现象。4.2.9轴承箱部液压润滑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4.2.10风扇磨联轴器应加安全防护罩。4.2.11风扇磨应具有以下可靠性指标:a)第一次大修期前的工作总时间不少于10000h;b)使用寿命不低于100000h;c)打击板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000h。4.2.12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4.3主要零部件要求4.3.1风扇磨冲击轮的前盘、后盘及联接梁应进行探伤检查,并达到GB/T7233中的1级规定。4.3.2冲击轮的打击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T5680中的奥氏体高锰钢ZGMn13–1的材料制造。4.3.3风扇磨主轴的热处理硬度应达到228~269HB,并要求做材料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主轴材料力学性能温度℃屈服强度N/mm2抗拉强度N/mm2伸长率%冲击值J室温≥375≥590≥1848400≥255———4.3.4联接梁应检查壁厚,其允许偏差应达到设计技术文件中的规定。4.3.5冲击轮部在装配打击板的前后均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其静平衡品质应达到GB/T9239中的G6.3级规定。4.3.6冲击轮的锥孔与主轴锥段的圆锥公差按GB/T11334的规定执行,配合公差按GB/T12360执行,冲击轮锥孔与主轴锥段的接触率不得小于80%。4.3.7冲击轮与机壳之间的两侧间隙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4.3.8轴承箱中双列轴承游隙应符合技术文件中的规定。双列轴承的工作温度不应超过70℃。4.3.9轴承座应按GB/T7233进行超声波探伤,并达2级要求。4.3.10冲击轮前盘、轮毂的护环对接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并符合GB/T11345中的Ⅱ·B级要求。4.4安全要求4.4.1风扇磨空负荷运转时的噪声值不应超过85dB(A)。4.4.2风扇磨空负荷运转时,轴承座上测量的垂直和水平振幅不得大于0.050mm(单峰值)。5试验方法5.1每台产品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进行整机试组装及空负荷试验。5.2人工盘车试验,各转动部分应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JB/T7890-199965.3每台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均采用通用量具检验,锥度测量采用专用锥度测量仪检验。5.4按GB/T3768的规定在机器外廓1.5m处测量噪声。5.5采用测振仪在轴承座上测出水平和垂直振幅,应符合4.4.2的规定。5.6每台风扇磨均应在额定转速下进行空负荷试运转,时间必须持续6~8h,并符合4.2.12的规定。6检验规则6.1抽样方法6.1.1成品检验的样品应从合格入库的产品中抽取一台。6.1.2生产过程中的样品,应从合格入库的零件中抽取一台份或由整机拆检(大型产品的零件可以当台产品工序检查记录为准)。6.2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每台产品必须做出厂检验,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4.2.3~4.2.9、4.4.1和4.4.2的规定。同时还应做下列检验:a)在制造厂内对风扇磨进行外观质量、相关尺寸检查和空负荷试车;b)空负荷试车按照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磨煤机连续运行6~8h,但在昀后2h轴承温度保持恒定时则允许结束。6.2.2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研制的新产品或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的结构、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内容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主要技术参数;c)出厂编号;d)制造日
本文标题:JBT 7890-1999 风扇磨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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