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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1页共35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NZC-2010014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2页共35页总目录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4三、合同格式……………………………………………………………………………………13四、项目需求……………………………………………………………………………………19第二章投标书一、开标一览表……………………………………………………………………………………22二、投标函格式……………………………………………………………………………………23三、投标报价汇总表………………………………………………………………………………24四、投标货物规格和技术参数响应表……………………………………………………………25五、服务承诺及施工方案…………………………………………………………………………26六、资格证明文件…………………………………………………………………………………26第三章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书………………………………………………………………………………27二、投标人资格声明………………………………………………………………………………28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3页共35页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JNZC-2010014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3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612室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整)形式支票、本票、汇票、信汇等,现金及现金支票不予接受。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5)天内保持有效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8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户名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开户行农行江宁区竹山路支行账号033251304010400041309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16:00整前(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612室要求1、携带资格证明材料,以备初审;2、提交投标保证金10投标信息时间2010年8月5日9:00----9:30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体育中心体育馆(江宁大学城格致路1号)11投标书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12开标信息时间2010年8月5日9:30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体育中心体育馆(江宁大学城格致路1号)13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25-5216579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徐宁海、谈守贵联系电话025-52185626传真025-52288417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4页共35页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4“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本国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3)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备查);(4)制造商必须具有ISO14001和ISO14024环保认证体系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备查)。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本次采购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全投,也可投其中一个包;各中标资格将按每个包经评委组打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且投标人只能取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按从包1-5顺序递延中标资格。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包的样品(详见附表相关内容)及小样(会议桌中密度纤维板(福人牌E1级)20CM×20CM、床头柜0.6mm木皮、会议椅的牛皮20CM×20CM、沙发的阻燃海棉20CM×20CM),所提供样品的规格必须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一致,样品须开评标前两天提供致南京市江宁体育中心体育馆(江宁大学城格致路1号)并安装到位;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任何标记或明显记号,中标单位的样品将封存;样品接受人:陶先生,联系电话:13301587210。如果投标样品与招标要求不一致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3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5页共35页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确定时间和地点。5.3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如无特别说明外,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如有缺失将作无效投标。(1)*投标函及资格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5)财务报表(2009年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至少近三个月);(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近三个月);(8)*《商务条款响应表》;(9)*服务承诺及施工方案;(10)自主创新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南京市江宁交通大厦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第6页共35页(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14)进口配件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原件备件);(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2投标货物如果属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0.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予以替代,但应使采购人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使招标方和买方满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规格偏离表》;(2)*《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3)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4)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产品抽检检测报告等);(5)项目实施方案等。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11.3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11.4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降低质量的理由。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1.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11.7开标一览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如有优惠条件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投标报价,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11.8采购中心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标书需求表中另有说明的除外)。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3.3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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