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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复习资料1、政治制度p3答: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及其运作以及有关国家政治过程的一系列规则和安排,它包括国家的政体形式、国家结构;包括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建立的国家权力机构及其运作程序;包括社会一切政治参与行为及其制度,如政党制度、选举制度、政治决策过程等。2、民主制度答:民主制: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与“君主独裁”相对;3、共和制度答:共和制: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与“世袭”相对4、影响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建立的因素是什么p3答:经济因素和制度文化因素5、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什么?答:(1)有全国统一的宪法(2)有统一的国家权力机构(3)国民具有统一国籍(4)国内各地方政权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对外不具有国家的外部标志(5)在对外关系上是一个国际法主体6、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答:成文宪法:即是以一个成文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宪法,它集中明确地表述和规定了有关宪法规范的内容。不成文宪法:不具有成文法典,其宪法规范是通过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一系列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表现出来。7、宪法的内容特征是什么?答:必须体现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的原则,即所谓“限权原则”。防止国家权力机构的权力相互渗透,避免形成一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政治权力防止国家权力机构滥用权力而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8、主权在民原则的理论及现实意义?答:理论意义:是西方民主宪政的政治原则和法律基础,它通过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口号,制约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实践意义:它既是直接民主行为的理论基础,满足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需求;也是统治者笼络人心以谋取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口号和工具。9、现代社会“法治”的内涵是什么?答:(1)法治意味着国家政治权力的产生具有合法性(2)法治意味着对政府权力有所规范(3)法治必须坚持司法独立10、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接选举权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大选答:普遍选举权原则: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平等选举权原则:每个选民所投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同等数量的代表必须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直接选举权原则: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秘密投票原则: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大选:选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或国家最高领导人,是产生国家执政党的选举。11、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政治功能或作用是什么?答:第一,选举是公民实现其基本权利的重要形式。第二,选举制度是政府取得合法性的重要手段。第三,选举是政府权力更替的实现方式。第四,选举制度是公众对政府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第五,选举有利于增进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感12、如何评价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混合代表制对选举结果的影响?答:13、西方国家政党的特征是什么?答:(1)反映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共同利益。(2)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3)以谋取政权和执掌政权为实现其政纲的主要手段。(4)有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14、西方国家政党的功能是什么?答:(1)反映和聚合民意,整合政治体系(2)动员和发展政治力量,培养和录用政治精英,组织竞选以获取或参加国家政权(3)执掌国家政权,影响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过程(4)监督政府,防止和纠正政府损害社会和公民的利益(5)通过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实现政治社会化15、西方国家政党分类的标准有哪些?答:1、按一国内较长时间内执政党数目划分: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2、按法律规定,选举过程和实际执政情况划分:多党一极政党体制,多党两极政党体制。•3、按党际关系和执政方式划分: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无竞争性的政党制度。16、两党制的有哪些优势和弊端?•答:两党制的优点:•(1)两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居统治地位,都具有单独执政的实力,其他政党无法与之竞争。•(2)两大政党势均力敌,享有平等执掌政权的权利和机会,两党轮流执政,平分秋色,虽有台上台下之分,却无主从之别。•(3)两大政党通常是一党在朝,一党在野,彼此相互攻击,互相挑剔,处于对峙状态,但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在不危及现存政治制度的基础上。•(4)定期的议会和总统选举为两大党和平接管政权提供了合法的机会。两党制的弊端:•(1)由于执政党通过小选区多数代表制当选,不能代表多数民意。•(2)由于政策不同,两党轮流执政容易造成政策或立法上的反复,浪费国家资源。•(3)英国两党纪律严明导致下院独立议员基本消失,议员成为政党政治的工具。•(4)美国两党的对立经常演变为总统与国会的对立,两党对立与争执常常将政党利益置于民意之上。17、多党制的有哪些优势和弊端?答:优势:•(1)这是一种协商民主模式。当政见出现分歧时,面临多种选择;当任何政党都得不到过半数的选票时,必须由相对多数票获得者的政党出面协商以形成联合的多数,达成政治共识,由此代表多数人治理国家。•(2)多党制政府具有比较广泛的政治代表性和政治公平性。•(3)它反映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治多元化和协商民主化的现实和政治发展方向。弊端:•(1)多党制使政治利益分散而复杂,不利于选民直接而有效地影响政府。•(2)多党制政治基础变化无常,政党联盟若即若离,多党制政府力求稳定而常常失去效率。•(3)多党制政府制定的政策常常是多党协商谈判的妥协物,由此使选民比较模糊地认识政党政策的兑现与实施,也很难监督政党的政治纲领。18、质询权,倒阁权,调查权答:质询权定义:通常由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提出问题,要求解释、说明和答辩。倒阁权:定义:指在议会内阁制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调查权:定义:一般指议会为了立法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组织专门机构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调查的权力。19、议员任职的资格要求及其权利是什么?1、议员的资格(1)年龄资格(2)居住资格(3)国籍资格(4)职业身份资格(5)保证金制度(6)其他资格要求权利:提案权、质询权、讨论和表决权及巡视和调查权。20、一院制与两院制各自的优点是什么?一院制的优点:(1)体现了公意,实现了人民主权不可分的原则。(3)有利于对行政的监督。(2)提高立法的效率,避免了两院制下各院在程序上往往相互制约,意见存在分歧的情况,行动敏捷,程序简化,往往能够顺利通过立法。两院制的优点:(1)有利于通过权力制衡防范草率立法。(2)体现了民主的原则,具有更广泛全面的代表性。(3)有利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21、各国采用一院制或两院制的实际因素有哪些?答:英国:(1)设立贵族院和平民院是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其目的是实现立法机关内部的阶级分权。(2)让民选的平民院对提出的议案进行第一次考虑,设立贵族院对平民院通过的议案进行第二次考虑。(3)贵族院在改革中开始吸收和网罗各行各业杰出的社会精英,反映出一种新型的社会特殊利益和需要。(4)20世纪末英国政府对贵族院进行新的改革,贵族院的组成将进一步民主而开放,其职能将进一步增强。美国:(1)适应联邦制国家结构的需要(2)从参议院议员的资格和任期不同于众议员来看,设立两院制能制约民选议院的过激与冲动,防止其为帮派头目所操纵而通过过分而有害的决议。(3)实现立法机关内部立法权的分立和两院的制衡,防止单一的立法机构为野心所左右或为贿赂所腐蚀。(4)设立一个成员任期较长、较有经验且相对独立于民选机构控制之外的机关,能保持中央政治的稳定性及其国内外政策的连续性。22、议会立法的程序和实质是什么?答:提出法案(议员、议会中的委员会、国家元首、政府、一定数量的公民)、审议法案(一读程序、二读程序、三读程序)、通过法案(以普通程序通过法案,公民复决和公布法律四个阶段)、公布法律23、如何认识当代西方国家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答:议会的传统地位仍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议会仍然是反映和表达民意的代表机构。辩论和审议议案或法律草案仍然是其重要职能,在大众传媒的影响下,议会成为更加重要的“沟通机制”和辩论舞台。议会在监督政府方面的地位更加突出,议会监督工作日益专业化,议员个人拥有更多的班底和资源。议会仍然是政党重要的活动场所,政党是议会的有机组成部分。24、实位元首,虚位元首,相容或不相容原则答:虚位元首:指在实行议会制的君主制国家和共和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或总统,有的只是形式上享有广泛的权力,实际权力都由内阁、议会和法院等机构以君主或总统的名义在行使;有的则仅享有纯礼仪的权限。实位元首:指在总统制共和国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和执政党领袖,拥有十分广泛的实权,在形式上也不向任何机关负责。虚位元首:指在实行议会制的君主制国家和共和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或总统,有的只是形式上享有广泛的权力,实际权力都由内阁、议会和法院等机构以君主或总统的名义在行使;有的则仅享有纯礼仪的权限。相容或不相容原则:指政府成员的职务同担任议员的身份是否相容的原则。25、比较分析内阁制政府、总统制政府、混合制政府各自的基本特点及其利弊。答:内阁制政府:特点:(1)内阁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获1/2以上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受国家元首之命组成,政府必须取得议会多数的支持。(2)内阁首脑和大臣(部长)应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并在国家元首颁布的法律和命令上签署,表示内阁对议会负责。(3)内阁成员通常也必须是议员,他们既是重要的执法者,也是主要的立法者。(4)内阁对其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议会负责。利弊:利:首先,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密切合作是内阁制政府有别于总统政府的一大优点。其次,内阁制政府被称为“责任政府”,即内阁直接对议会间接对人民负责。再次,内阁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弊:首先,内阁实际上集立法与行政大杈于一身,权力至高无上。其次,内阁制政府深受政党操纵。再次,多党联合执政的内阁制政府稳定性差总统制政府:特点:(1)政府由在总统选举(而非国会选举)中获胜的总统负责组成。(2)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独揽行政大权,政府成员一般由他任命,由他领导并向他汇报工作。(3)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政府成员不得兼任国会议员,不能参加国会立法的讨论和表决,在形式上不能向国会提出法案或预算案。总统通常以国情咨文的形式建议国会立法。(4)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政府成员只对总统负政治上的责任,总统只对选民负政治上的责任。国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利弊:利: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政府就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保持正常的运作和平衡。弊:首先,总统权力过大。其次,分权制衡对于防止个人专断和滥用权力的作用有限。再次,国会与政府为了互相制约,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造成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况。混合制政府:特点:(1)形式上总理是政府首脑,但实际上总统是政府决策的核心,总理只起辅佐总统的作用。(2)总统依宪法惯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法),或经议会同意任命总理(俄),并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总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却负责组织政府。(3)政府组成实行不相容原则,即政府成员不得同时兼任议会议员。(4)总统不对议会负政治责任,只对选民负政治责任,总理代表政府向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26、比较分析不同政体下的政府的责任。答:议会制(责任内阁制)国家政府的责任通常有:(1)内阁全体成员必须就政府总政策及各部的具体政策向议会负政治责任。(2)内阁部长(大臣)必须向首相或总理负责,部长之间也要负连带责任,彼此相互支持,对外一致行动,否则就是不负责任,就得辞职或被免职。(3)部长(大臣)对国家元首的行政行为负责。元首发布命令,必须经主管部长(大臣)或总理(首相)的副署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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