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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160.10X6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050—2014地理标志产品高炉家酒(高炉酒)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GaolujiaLiquor(GaoluLiquor)2014-02-17发布2014-03-17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2050—2014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1-2009和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由安徽省酒业协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化斌、邵栋梁、孙启华、孙自华、赵亮、曹西伟。DB34/T2050—20141地理标志产品高炉家酒(高炉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炉家酒(高炉酒)(以下简称为高炉家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高炉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1小麦GB1353玉米GB1354大米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7416啤酒大麦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231高粱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460豌豆GB/T15109白酒工业术语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GB/T15109以及下列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高炉家酒(GaolujiaLiquor)DB34/T2050—20142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以高粱、小麦、大麦、大米、豌豆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3.2双轮发酵将第一轮次发酵成熟的酒醅出窖,采用回酒翻拌的方法,续渣配料混蒸后,再放入窖池中进行第二次发酵。基础酒发酵周期为60~120天,调味酒的发酵周期为180~240天。3.3双重窖藏包括原酿窖藏和原度窖藏,即将原酒经分级后放入陶坛及地下酒窖进行三年以上原酿窖藏,再经勾调后重新放入地下酒窖进行原度窖藏。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高炉家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安徽省涡阳县高炉镇现辖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5要求5.1原辅料5.1.1高粱应符合GB/T8231的规定。5.1.2小麦应符合GB1351的规定。5.1.3大麦应符合GB/T7416的规定。5.1.4大米应符合GB1354的规定。5.1.5豌豆应符合GB/T10460的规定。5.1.6大麦应符合GB/T7416的规定。DB34/T2050—201435.1.7玉米应符合GB1353的规定。5.1.8其它粮谷原料应符合GB2715的规定。5.1.9酿造用水产地范围内无污染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2酿造环境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的地域范围。该保护范围位于黄淮海平原南端,海拔在20m~40m之间,土壤深厚,上部为黄泛冲积层,呈棕黄、黄褐色且富含有机物质,利于微生物繁殖,主要隔水层属于第四纪晚期的黄色砂质粘土层,地下水丰富,年平均日照2293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14天,年平均气温15.8度,年平均降雨量为899.3毫米,特别适宜高炉家酒的酿造。5.3生产工艺高炉家酒是以高粱、大米等为主要原料,并以小麦、大麦、豌豆为原料制成中高温曲,以纯小麦为原料制成高温曲,中高温曲和高温曲按比例混合使用作为糖化发酵剂,采用“泥窖发酵,混蒸续楂、老五甑操作”工艺生产的浓香型白酒,具体工艺特点“双轮发酵”、“双重窖藏”。5.4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5.5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酒精度/(%vol)41~68总酸(以乙酸计)/(g/L)≥0.50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2.10己酸乙酯/(g/L)1.20~2.60项目感官要求色泽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香气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口味酒体醇厚丰满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注: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物或失光,10℃以上应逐渐恢复正常。DB34/T2050—20144表2(续)项目要求固形物/(g/L)≤0.35注:酒精度均以标签上所示为准,允许误差为1.0%vol。5.6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57的规定。5.7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按GB/T10345执行。6.2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T5009.48执行。6.3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7检验规则按GB/T10346和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8标签、标志按GB7718、GB10344标准规定执行,并可以同时标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9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T10346的规定执行。DB34/T2050—2014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炉家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高炉家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注:“高炉家酒(高炉酒)”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高炉家酒(高炉酒)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涡政秘[2012]4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涡阳县高炉镇现辖行政区域。图A.1高炉家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34T 2050-2014 地理标志产品 高炉家酒(高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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