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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标师考试《管理与采购》考前指导(十三)3.4.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在现实社会中,应由业主方承担的狭义的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业主方在工程建设初期必须确定项目管理组织,就是要尽早确定管理方式。(1)业主方自设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的方式业主方自行设立隶属于自己的管理机构,并将项目管理工作的主体部分交由该机构承担。但依国家监理法规“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监理”的规定,业主方必须委托工程施工的监理单位,由其独立承担监理法规所界定的责任。在业主方不具备自行招标的规定条件时,还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承担项目招标采购的工作。根据项目向政府备案或提请核准的需要,可能还需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承担编制或评估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咨询等工作。业主方采用此种管理实施方式,一般仅适用于三类情况:一是业主方常年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拥有稳定的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具有所投资项目的管理经验与能力;二是因投资项目较小、周期很短而较难委托专业项目管理;三是因保密等特殊情况。如果在不具备管理经验与能力的情况下承担主体管理工作,往往造成项目管理的失败,如功能策划管理与设计草率确定再反复修改,遗留审批手续与法律的隐患,合同与造价管理失控,工期超长,等等。如不属于以上情况,按国际工程投资界的惯例或国家投资与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政策方针,投资人应委托专业的管理咨询单位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2)业主方委托专业管理咨询单位代理管理业主方不设立专业的项目管理架构,只派出管理代表或监管代表做项目的决策与监督性工作,而将狭义管理工作的主体部分委托专业的管理咨询单位承担。除主体管理工作外,业主有可能还将其他咨询工作委托该管理咨询单位一并承担,如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只要该管理咨询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其中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招标采购的监理服务,应与项目管理服务一同招标采购,或单独采购。业主具有委托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后另行委托其他咨询服务的权利。管理咨询业务合一或分散,取决于管理咨询单位的实际能力,但过于分散会造成更多的工作界面需要进行协调,也会浪费部分管理资源,因为许多咨询业务是互为因果的,由一家单位承担可减少界面,咨询质量容易保证,管理咨询责任也比较清楚。在此方式下,重大事项的决策仍由业主方掌握,如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决标、签约、工程款的支付等。而管理咨询单位需要按委托合同的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在违约情况下以管理费为基数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3)业主方与管理咨询单位的一体化项目管理业主方设有较小的管理机构,但不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经验、能力和规模,又无意解散自己的机构,可确定一家具有此类项目管理能力与经验的管理咨询单位派出管理团队与业主方的管理机构合并办公,共同管理项目。一体化管理可减少双方工作交接的困难与时间,也有助于解决一些项目后期由业主方运营管理而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对运营不够专业的问题。但采用此种实施方式的最大问题是,两个管理团队可能具有不同的企业文化、工资体系、工作系统,机构的融合存在风险,双方各自的管理责任也很难划分清楚。(4)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承包基本分工方式与上述委托代理式管理相似,但管理咨询单位不但承担合同范围的管理工作,而且还对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进行承包,即如不能实现管理目标,该管理咨询单位承担以管理承包额为基数的经济处罚。如果项目总投资或工程总造价目标超支,则超出部分一般将由管理承包的咨询单位承担,但如果项目总投资或工程总造价有节余,该管理咨询单位也将分享。在管理承包的方式下,项目的合同体系将调整为以管理承包方为中心的体系,即全部的设计与施工合同均将由承包项目管理目标的管理咨询单位与对方签署,以与承包的法律责任体系相一致。在这方面,突出的例子是近年来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主导的非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制。(5)BOT、PPT等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特指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实行特许经营方式下的管理实施方式,其主要特征是:政府将拟定的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交由专业的投资人投资建设,并在项目建成后授之若干年的特许经营权,使其通过运营收回工程投资与收益。其中投资人为私人(企业)的,采用BOT(BuildOperateTrasfer)方式;而投资人为政府与企业联营的,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方式,在PPP方式下,政府承担部分投资责任,但不参加运营与回收工程投资及收益。在BOT、PPP投资和建设方式下,政府可通过DBB模式即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确定项目的投资人即特许经营权人,也可以通过EPC模式,即设计—采购—建造工程总承包方式确定项目的投资人即特许经营权人,多数情况下,投资人或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的相应能力与资质,他们也将相应的建立自己的项目管理体系与机构,所以这类融资建设模式直接构成了项目管理的实施方式。3.4.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重点熟悉的内容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始于1988年,作为改革开放催生的四大建筑制度之一,与项目业主负责制、投标承包制和合同管理制一起载人了建筑业改革创新的史册。监理制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监理单位受聘于业主,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对承包商则依据业主的授权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监理单位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业主、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三者之间以经济为纽带,以合同为依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构成建设项目的基本管理体制。(1)强制实行监理制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2)施工监理工作的内容施工监理是指监理人受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的监督管理。施工监理过程是与施工过程对应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1)协助业主选择承包人,配合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采购;2)技术监督和检查,检查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质量,对操作或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等;3)施工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和安全控制等;4)协调管理,处理施工阶段的各种现场纠纷和签证工作;5)知识产权管理,根据合同规定保证相关方知识产权得到保护;6)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7)信息资料管理,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资料。(3)监理合同管理通常施工监理合同中“监理工作范围”条款,一般应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覆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单项工程承包所覆盖的范围相一致。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监理人员执行咨询、监理工作的进度、质量要求以及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另外,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等行业与职业道德要求亦应列入监理合同并进行考核。(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团队管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成本和进度负有权责,是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工程项目监理的策划、实施和监督检查,但是不能替代项目其他岗位的监理职责。为了实现项目监理目标,项目各专业的监理负责人和评审人员都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资格,履行各自应负的岗位责任,形成一个有序的监理团队。构建和提升监理团队的实施措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一是充分总结应用以往监理项目中团队的成功经验;二是派遣和培养高素质的团队人员;三是加强监理团队与相关方的沟通工作,保证监理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委托人意图,又能得到施工方和市场的认可。(5)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华考试网为克服现场监理工作的盲目性,做到有章可循,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现场监理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各专业的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内容: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监理人员自律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制度,施工质量措施审查制度,施工安全措施审查制度,承包商进场人员审核制度,承包商进场机械设备审查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制度,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制度,工程变更处理制度,工程暂停及复工审批制度,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工程索赔签审制度,测量仪器和设备管理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月报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和监理员职责制等。监理企业健全了这些监理工作制度和专业职责,现场监理部各成员现场开展工作就会有案可查、有章可循,有理有据,减少工作的随意性。(6)施工监理工作的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高智力活动,各种风险和问题需要及时得到预防和处理。施工监理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包括:1)确定施工监理的工作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和社会责任等管理目标;2)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人员,包括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3)针对规定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监理工作的管理策划,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是监理工作的基本大纲,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规划大纲的细化。通常监理项目的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包括:项目背景、监理目标、监理范围、监理流程、监理控制重点、监理方法、监理人员和相关资源以及由业主提供的支持条件(资料、当地服务、人员和办公设施)。监理规划应由授权人批准。4)实施实现监理工作目标相应的监理措施,包括施工旁站、质量验证、见证取样、事故处理、设计变更审批、协调施工纠纷、收集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等。5)检查施工监理过程,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重点通过施工过程的趋势分析,确定监理工作的改进方向,预防工程项目的各种可能的风险。(7)建设监理与委托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制因建立与推行的较早并有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支持和保证,已在工程建设行业全面推开,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尚不能涵盖国际工程建设界广泛采用的业主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的代理式项目管理范围,所以只是业主委托部分工程咨询服务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作与业主仍承担的或另外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还会产生工作界面,需要进行协调。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惯例,业主基本上都采用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单位的方式来管理项目,而且管理与监理几乎都是合一的。这一理念也开始为国内建设行业的业主所接受和采用,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在2003年以后出台的大量相关文件中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与管理办法,推动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的合一。3.4.5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熟悉——重点熟悉的内容(1)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法》第十四条还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所以,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都是有市场准入限制的。(2)企业资质管理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工程勘察是指依据工程建设指标,通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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