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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2JB/T8348.2-96底传动双动拉伸压力机技术条件1996-04-11发布1996-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底传动双动拉伸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的设计、制造和验收的要求,对本标准未规定的项目还应符合JB1829等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压力机。2引用标准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031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5226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6414铸件尺寸公差GB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T11351铸件重量公差GB/T13306标牌JB1829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3240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JB3350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JB3623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ZBJ50011机床涂漆技术条件ZBJ50013机床防锈技术条件ZBJ50014机床包装技术条件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1图样及技术文件压力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2型式及参数压力机的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一般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按用户提出的参数要求)。3.3配套件及配套性3.3.1压力机出厂时应备有必须的工具、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商定,随机供应或单独定货。3.3.2压力机的外购配套件应取得合格证明,并须与压力机一起进行运转试验。3.3.3压力机一般要考虑安装自动送料装置的条件。机械工业部1996-04-11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底传动双动拉伸压力机技术条件JB/T8348.2-96代替JB3880—851996-10-01实施JB/T8348.2-9623.4刚性在新产品设计时,压力机应具有合理的刚度,其刚度值应符合有关规定。3.5耐磨措施导轨与滑块的滑动面、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一般可卸换导轨面硬度应低于不可卸换导轨面的硬度。3.6安全与防护3.6.1压力机应具有人身安全保护装置,并应符合JB3350的规定。3.6.2压力机的操纵应轻便灵活、安全可靠,手动操作力不得大于50N。注:①上述规定不适用于调整手柄或手轮。②对于不经常使用的,允许适当加大50%。3.6.3电动机或飞轮应在适当的部位标出工作旋转方向的箭头。3.6.4压力机在运转时有可能松脱的零件应装有可靠的防松装置。影响工作安全的外露旋转零件(如传动齿轮、带轮、飞轮等)均应装置防护罩。3.6.5凡不能在地面上检修、保养的部位应备有必要的扶梯和检修平台等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压力机床身高度超过地平面3m时,一般应设置检修平台及护栏,平台上的铺板应是防滑板,边沿一般高起50mm,护栏一般高度不低于1050mm;b.在护栏上应有红色低压安全指示灯;c.凡是维修用的扶梯,至少应有一节踏脚杆与操作控制系统相联锁。当合上踏脚杆时,应断开主传动控制。3.6.6对具有前、后面都有操作要求的压力机,应在前、后面都有紧急停止按钮。3.7润滑压力机应有可靠的润滑装置,并保证各运转部位得到正常润滑。一般应具有防渗漏措施(如装有油盘、回油盒等装置)。3.8标牌3.8.1压力机应有铭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安全等要求的各种标牌或标志。所有标牌、标志应清晰、美观,应牢固的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3.8.2标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3.8.3标牌中的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3240的规定。3.9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4铸、锻、焊件质量4.1铸、锻、焊坯件4.1.1压力机所有铸铁件、铸钢件、锻件、焊接件和有色金属铸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如无标准,则应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重要铸、锻、焊件应取得合格证明。4.1.2铸铁件、铸钢件、有色金属铸件上的型砂和粘结物及焊接件的焊渣,应清理干净。铸件、焊接件非加工表面应平整,其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4.1.3重要铸造零件的工作表面,如轴套、轴瓦内表面、齿轮、蜗轮齿面、滑块与导轨的滑动面、凸轮的工作面,均不允许有气孔、缩松、夹渣、冷隔等缺陷。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缺陷,在保证使用质量的条件下,对铸、锻件的缺陷,允许按有关规定的技术文件进行修补。4.1.4铸件尺寸公差要求应符合GB6414的规定。JB/T8348.2-9634.1.5铸件重量公差要求应符合GB/T11351的规定。表1mm坯料类别直线度公差在600长度上有色金属铸件2铸铁件3焊接件4铸钢件64.2硬度加工后同一导轨的滑动表面,硬度应均匀,其硬度差不应大于表2规定。表2导轨长mm硬度差HB≤200025>2000355加工、装配质量5.1零件加工5.1.1基本要求加工零件应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标准的要求。5.1.2工作台上平面的加工表面粗糙度按GB/T1031规定Ra值不大于6.3μm;凸轮的工作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3.2μm。5.1.3刮研的滑动面5.1.3.1轴瓦的工作表面上刮研点应均匀。刮研时,用配合件(或检验棒)作涂色检查,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作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应符合表3规定。轴瓦刮研点应在有效工作面(不小于120°)内检验。轴瓦或轴、导套的工作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时,用涂色法检查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的累计数值在轴瓦或轴、导套的轴向不少于70%。轴瓦或轴套的刮研点和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验(装入轴瓦座)。表3轴承直径Dmm接触点数(不少于)≤1208>1206注:上述规定不适用于非轴承用轴套。5.1.3.2导轨的工作面刮研点应均匀。刮研时,用配合件(或检验平板)作涂色检查,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作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接触点数应符合表4规定。表4导轨宽度Bmm接触点数(不少于)≤1508>15065.1.4机械加工的滑动面JB/T8348.2-964采用精刨、磨削或其他机械加工方法加工的两配合件(如滑动导轨、轴套或对开式轴瓦),在装配时应用涂色法检验,接触应均匀。对于导轨,其接触面积的累计数值,在全长上应不少于70%,在宽度上应不少于50%。对于轴套或对开式轴瓦,其轴向接触长度的累计值,应不少于70%。5.2装配要求5.2.1压力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装配到压力机上的零、部件均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允许装入图样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5.2.2重要的固定接合面应紧密贴合。如横梁与左右立柱、左右立柱与底座、离合器座与底座、拉紧螺母与横梁及底座、可卸换导轨的固定结合面,在紧固后用0.05mm塞尺进行检验,只许塞尺局部插入,其可插入深度不大于20mm,且插入部分累计不大于可检周长的10%。5.2.3可分轴瓦外径与轴瓦座应紧密接触,其配合性质应符合设计、工艺要求。5.2.4啮合齿轮装配后的轴向错位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表5mm齿轮轮缘宽度B中心错位(不大于)≤502.5>50~1504>15065.2.5可卸换导轨允许单件用检验平板以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并在总装时用塞尺检查立柱导轨与可卸换导轨贴合时的角度偏差,要求0.03mm塞尺不入。但在可卸换导轨端面的局部位置,允许插入10mm。5.2.6凸轮与滚轮在宽度上接触长度,在工作圆弧面上应不少于75%,在其他圆弧面上应不少于50%。5.2.7飞轮部装后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应按式(1)计算。[M]≤Gω3.6····························································································(1)式中:[M]——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g·mm;G——飞轮重量,g。ω——飞轮工作角速度,rad/s;5.2.8离合器、制动器部件上的旋转零件,在装配前一般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在压力机总装后的空运转试验中,不允许有明显的振动。5.2.9飞轮部装或组装后应检验飞轮的圆跳动,其公差不应大于表6的规定。表6mm圆跳动公差飞轮直径径向端面≤10000.100.20>1000~20000.150.30>20000.200.40注:测量时将指示器分别按径向和端面(距飞轮外廓约10mm处)顶在飞轮被测面上,用手搬动飞轮旋转一周,指示器的昀大读数差即为圆跳动公差。5.2.10气动、润滑、冷却系统的油、水、气不应有渗漏现象。5.2.11压力机的清洁度应符合有关规定。5.2.11.1清洗主要零件:底座(凸轮油箱部分)、立柱导轨面、凸轮工作表面、滚轮工作表面以及主轴轴承内表面。JB/T8348.2-9655.2.11.2清洗润滑部件:手动润滑泵。6电气、气动、液压装置质量6.1压力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的规定。6.2气动系统的管路、接头、法兰、气缸等均应密封良好,连接可靠,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6.3压力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3766的规定。液压系统所用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7935的规定。7外观质量7.1压力机外观表面不应有图样、工艺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7.2压力机外露的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锈蚀。7.3压力机零、部件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门、盖边缘结合处应平整。7.4外露的焊缝应修整平直、匀称。7.5发蓝、电镀零件表面应光洁,无锈蚀和脱落现象。7.6装入沉孔的螺钉不应凸出于零件外表面,其头部与沉孔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固定销一般应略凸出零件外表面,螺栓尾端应凸出于螺母,但凸出部分不应过长及参差不齐。7.7压力机管路的外露部分应排列整齐、美观,必要时应采用管夹固定,运行时不得与其他零、部件发生摩擦或碰撞。7.8压力机上的各种标牌应清晰、耐久。铭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标牌的固定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不歪斜。7.9压力机零件的未加工表面均应涂漆。涂漆表面应平整、光滑、均匀一致。7.10压力机的涂漆应符合ZBJ50011的规定。8检验规则8.1检验总则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a.每台压力机均应经制造厂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在特殊情况下,经用户同意,也可在用户厂进行;b.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型式检验。8.2验收项目压力机须按下列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a.基本参数与尺寸规格的检验;b.空运转试验;c.负荷试验、超负荷试验;d.精度检验。8.3压力机基本参数与尺寸规格的检验检验应在无负荷和电源正常情况下进行(允许抽检)。其实测误差不得大于表7规定(误差折算结果小于1mm,按1mm计算)。8.4空运转试验8.4.1试验时间每台压力机均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连续空运转试验时间一般应不少于4h。寸动试验100次(每次间隔时间3s)。JB/T8348.2-966表7检验项目单位偏差拉伸滑块行程mm行程量的±1%拉伸滑块行程次数min–1次数的%105+−导轨间距离mm不小于参数规定工作台尺寸mm公差带按IT16级压边滑块昀大调节量mm不小于参数规定压边滑块底面至工作台昀大距离(压边滑块、工作台均在昀高位置)mm不小于参数规定8.4.2温升与温度压力机在空运转时间内,各测试部位的温升与温度,应在距离运动面昀近的可测部位,用点温计进行测量,其温升与温度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a.滑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35℃,昀高温度不应超过70℃;b.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40℃,昀高温度不应超过70℃;c.滑动导轨的温升不应超过15℃,昀高温度不应超过50℃;d.摩擦离合器与制动器的温升不应超过70℃,昀高温度不应超过100℃(当采用耐高温摩擦材料时,昀高温度允许超过规定,但不得影响周围零、部件等的正常性能)。8.4.3电气、液压、气动、润滑和冷却系统及其附属装置的工作情况正常、可靠。在工作系统内的液体、气体管路不应有阻滞和渗漏现象。8.4.4压力机的齿轮传动机构和电气、液压、气动部件等工作时的声音应均匀,不应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和周期性尖叫声。8.4.5在连续空运转时测定压力机的噪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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