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JB-T 10248-2001 汽油切割机
ICS25.160.30J33JB/T10248-2001汽油切割机Petroliccuttingmachine2001-05-23发布2001-10-01实施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I前言本标准系首次制定。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锦州天虹高新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霸割焊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振杰、高士乐、方云华、李继峰、梁光启、郭万和。JB/T10248-200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油切割机产品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以汽油为燃料进行切割或其他热加工的各类汽油切割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107—1985焊接与切割用软管接头JB/T54351—1999射吸式焊炬、割炬产品质量分等3产品结构、分类及型式3.1汽油切割机由割炬和雾化装置或气化装置组成。3.2产品分类汽油切割机分加压式、加温式和高频振荡式:汽油在油罐中加压经割嘴气化的为加压式;汽油在油罐中加温气化的为加温式;汽油经高频振荡雾化为高频振荡式。3.3型式表示方法汽油切割机的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结构和型式的序号及规格组成。改型时可按字母A、B、C、D……顺序做为改型次数附于规格之后。例1:QG1–100表示最大切割厚度表示加压式表示“割(Ge)”的第一个字母表示“汽(Qi)”的第一个字母例2:QG2–100表示最大切割厚度表示加温式表示“割(Ge)”的第一个字母表示“汽(Qi)”的第一个字母中国工业机械联合会2001-05-23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油切割机PetroliccuttingmachineJB/T10248-20012001-10-01实施JB/T10248-20012例3:QG3–100表示最大切割厚度表示高频振荡式表示“割(Ge)”的第一个字母表示“汽(Qi)”的第一个字母4主要参数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主要技术参数氧气工作压力MPa割嘴切割氧孔径mm型号1234汽油使用压力MPa可换割嘴个数1234切割低碳钢厚度mm一次注油连续工作时间h割炬总长mmQG1–30QG2–30QG3–300.250.30.4—30.70.91.1—3~30≥4500QG1–100QG2–100QG3–1000.40.50.6—31.01.31.6—10~100≥4550QG1–300QG2–300QG3–3000.60.70.81.00.03~0.0941.82.22.63.0100~300≥46505技术要求5.1在本标准规定的氧气工作压力下,当汽油的工作压力为0.03~0.09MPa时,割炬的火焰内可见切割氧流长度应符合表2规定。表2可见切割氧流长度QG1–30QG1–100QG1–300QG2–30QG2–100QG2–300型号QG3–30QG3–100QG3–300割嘴号码1231231234可见切割氧流长度mm≥60≥70≥80≥80≥90≥100≥110≥130≥150≥1705.2各气阀应保证能灵活地关闭气路及均匀地调节流量。5.3割炬的火焰应燃烧稳定。火焰形状正确而对称,不允许有紊流、偏心、持续回火现象。可见切割JB/T10248-20013氧流不允许有偏斜现象。当风速为:10m/s的风垂直吹向火焰时,火焰的焰芯应保持稳定。割炬应在不同位置及工作条件下满足生产要求。5.4割炬所有连接处和气阀在下列进气压力下不允许漏气:a)氧气通路内:按最大氧气工作压力提高50%,但最高为1.2MPa。b)汽油和混气通路内:压力为0.25MPa。5.5割嘴与割嘴接头的配合、软管接头与后部接体的配合应能保证气密和互换,并符合GB/T5107的规定。5.6在装配之前,凡属气体通路零件必须进行脱脂处理。5.7油罐内压力应低于0.1MPa,超过0.1MPa时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规定,并且有安全限压阀装置。5.8油罐内应装有防爆材料或防爆装置,油管及连接处不允许有渗漏现象。5.9输油软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材料制做。5.10外观a)所有焊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平整,无缺陷;b)油漆部位应色泽均匀、表面光亮,不应有划伤及脱漆现象;c)割炬外表应美观整洁,无明显机械损伤、弯曲不正和表面缺陷。6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6.1试验方法6.1.1气密性试验割炬在本标准5.4规定的压力下,通入不含油脂的气体,在气阀关闭和打开两种状态下,在水中持续20s,各气阀和所有连接处均不允许漏气。6.1.2燃烧试验在本标准规定的氧气工作压力下,汽油的压力为0.03~0.09MPa时进行燃烧试验,检查切割氧流长度和火焰性能是否符合本标准5.1中表2和5.3规定。6.1.3风中稳定性试验将装有2号割嘴(QG1–300、QG2–300、QG3–300为3号割嘴)的割炬引燃后调节成中性火焰,稳定30s后,使火焰与风向垂直,置于风速为10m/s处,若割炬的焰芯在10s内能正常燃烧为合格,若焰芯跳动、灭火或回火时,允许重复试验两次,焰芯均能正常燃烧者仍为合格。6.1.4抗回火试验试验装置如图1所示。JB/T10248-20014注:L=5l1+4l2+20;l1=1.25+1.75d2;l2=0.50+0.75d2图1回火试验装置6.1.4.1试验条件试验用QG1–100型、QG2–100型、QG3–100型割炬2号割嘴。割嘴的端面平行于带沟槽的铜板表面。割嘴与铜板的间距为1.5mm,铜板转速为10r/min,试验半径R为165mm。6.1.4.2程序点火后调至标准状态中性焰,30s后将割炬放在旋转的铜板上面。在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再调整火焰,旋转时灭火,允许重新点火。6.1.4.3评定如果铜板旋转5圈没发生持续回火,试验为合格。若发生持续回火则立即停止试验,将割炬(嘴)进行冷却清理后再重复试验(重复试验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试验后冷却),不发生持续回火仍为合格。6.2验收规则6.2.1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5.10规定6.2.2出厂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6.2.3用户有权对所交产品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进行检查。JB/T10248-200156.2.4外观、气密性试验、燃烧试验、风中稳定性试验、抗回火试验,其抽样数量和抽样方法可按JB/T54351的规定。6.2.5抽样时,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全部合格时,仅将初检的不合格品返修,复检后若仍有不合格项目,不论多少,则视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须修整后重新提交验收。7标志与包装7.1标志7.1.1割炬应标明:制造厂名、商标、型号、制造年月和氧、汽油进气部位。氧气手轮应有蓝色标志,汽油手轮应有红色标志。7.1.2每个割嘴应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型号和割嘴号。7.1.3所有标志的位置应明显,字迹、图案应清晰。7.2包装7.2.1小包装应美观、坚固,并标明品名、型号和制造厂名。大包装应坚固,符合运输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标明品名、型号、毛重、净重、体积、制造年月、厂名和标准编号,字体端正、字迹清楚。7.2.2割嘴应用小纸盒或塑料袋(盒)包装。割嘴单独供应时,每个纸盒或塑料袋(盒)只能装一个型号的割嘴,并标明品名、型号、嘴号、数量、商标或厂名。大包装应符合7.2.1的有关规定。JB/T1024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油切割机JB/T10248-2001*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2,0002001年8月第一版2001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10.00元编号2001-070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本文标题:JB-T 10248-2001 汽油切割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9047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