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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土建工程08合同段三里河车站西主体(含1#风道)暗挖工程初期支护及二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编号:2010123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2010年12月28日目录一、投标邀请书…………………………………………………………………………二、第一部分商务………………………………………………………………………1、第一章投标须知……………………………………………………………………2、第二章合同格式及条款…………………………………………………………3、第三章投标报价、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5、第五章投标附件……………………………………………………………………6、第六章近五年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三、第二部分技术条款和图纸…………………………………………………………1投标邀请书致: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的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及1#风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拟于近期进行工序劳务招标,兹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二、招标范围:1、工程数量: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主体为CRD法施工长约78.5米;1#施工竖井深约31米,1#风道CRD法施工长约43.2米。2、开工日期:拟定于2011年1月15日;3、完工日期:根据甲方及业主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4、合同编号:20101231-1;三、投标人须知:(1)请你单位持本邀请书于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现场踏勘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集合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本次招标无标前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致010-88363620,招标人统一答复。(3)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5: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当天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发售投标文件。(5)招标人将于201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5:0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6)上述的地址、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联系人:陈永彬电话:15201166489传真:010-883636202第一部分商务第一章投标须知1.1总则1.1.1招投标人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投标人:1.1.2工程介绍六号线三里河站位于车公庄大街三里河路口东西向设置。车站西北象限为新疆办事处,东南象限为小学和居民楼,其底层为商铺。车站两端为双层风道,中间主体为分离式单层侧式站台。车站主体长约157米,CRD工法施工,断面宽度为12.25m,高约10.37米;车站底板埋深约22.9m。车站共设2个通风亭其余出入口预留。风道分别设置在西北、东南象限,1号风亭位于新疆办事处门前的绿化带中,2号风亭位于小学和居民楼门前的绿化带中。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主体为CRD法施工长约78.5米;1#施工竖井深约31米,1#风道CRD法施工长约43.2米。主要工程数量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开工日期:2011年1月15日,竣工日期:根据甲方及业主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满足项目部报优条件。1.1.3项目合同编号:20101231-1。1.1.4招标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暗挖工程初期支护及二衬劳务分包工程。1.1.5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具备自行到建委进行合同及人员备案的实力。(5)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6)投标人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人都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a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b提供在近年从事类似工程的经历和经验;提供目前正在承建的工程履行情况或已签约承担的其他合同的有关情况。c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d提供拟在本合同工程现场进行管理和施工的队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验(或经历)。关键岗位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资格证书。e须拥有与承接分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6)不允许投标人对本合同提交或作为分包人参与其他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1.1.7现场踏勘与资料(1)招标人将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集合,组织前往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人的允许并事先做好安排后,才可进入工地现场进行上述考察活动。但投标人应免除招标人对由考察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应负责自身的安全(包括人身伤害等)和承担自身财产损失、损坏等经济责任。(3)现场考察往返的交通、食宿费由投标人自理。(4)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是供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1.1.8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承诺格式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之一,同时递交。1.1.9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1.1.10其他如果本次招标的某个合同或全部合同,评标时不能令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不定任何中标人,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或议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1.2招标文件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发出的补充通知。第一部分商务投标邀请书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报价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附件第二部分技术条款和图纸(2)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工程量清单和投标附件的要求以及技术条款、条件、规定和图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不足,以致没有实质上做出全面响应,使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所受到的影响以至被拒绝,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2.2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不需要答复的问题可以不回答,并不作出解释。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投标文件的文字5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1.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书;(2)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投标附件;(6)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上述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和投标附件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3投标报价(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招标全部工作的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与合价为依据。这些单价和合价应为完成该对应项目及其缺陷责任修复的包含全部的、永久和临时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及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费用,还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各种应交纳的费用。(2)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格栅、型钢、钢筋及钢筋网片、商品砼、水泥、喷射砼外加剂、注浆管材、注浆用水泥及水玻璃等材料(详见《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按实施工程的定额消耗指标(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一册地铁工程)由招标人负责供应至工地。投标人报价均不包含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价格,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组织采购。(3)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消耗指标,其超出部分按材料购入原价加10%管理费在乙方劳务承包费中扣回。(4)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无偿提供,乙方应注意节约和维护。(5)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水、风、电主管线(距掌子面约60米)等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主要材料,乙方负责安装和日常维护。支路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三级配电箱(含)以下的电路管线及设施都为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书”的内容和合同条款规定),投标人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准确理解竞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的各种要素,按要求逐项填写工程量清单单价与合计,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视为已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参考价,投标人除非有充足的理由,原则上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各细目单价。如有超过,招标人经过分析如认为“超过”依据不充分,评标时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7)综合报价:指各细目报价的合计数,因工程数量为暂列数,所以综合报价仅作为评标时参考。1.3.4投标与支付费用的货币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中对于乙方的施工价款也采用人民币支付。1.3.5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4)如果发生下述任何事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a因投标人的原因未与招标人签订本合同的合同协议;b未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1.3.6选择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选择性报价。1.3.7标前会本次招标不设标前会,请投标人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并仔细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招标人。1.3.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3.2款和本款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中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分别写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包内。(2)包装面上均应有:1、(工程名称)投标书;2、合同编号:20101231-1;3、在201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不得开封;4、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应加盖投标人公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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