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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京海电厂外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HGGZY2010-G069项目名称:乌海市京海电厂外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人: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政设施管理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1第二章合同条款…………………………………………………18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19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24第五章图纸………………………………………………………25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6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1第八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40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格式………………………46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乌海市京海电厂外网二期工程施工。21.1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31.1建设规模供热一级管网3.6公里,管径为DN1200-DN7004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1.1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施工工地标准达到乌海市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62.1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72.2工期要求2010年7月1日—2010年10月1日83.1资金来源海勃湾区财政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工程施工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工料单价最高限价为:3276万元1216.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开标前汇到指定账户1316.2工程进度保证金额保证金额为最高限价的15%,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天交纳。14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55.4招标答疑发出招标文件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答疑。16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人:白天王睿地点:乌海市奥体中心西门电话:0473-29997140473-2999717182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前1925.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9.130.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内蒙人大常委会第57号公告)、《乌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规则(试行)》(乌建委政字[2005]2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第9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4.2投标人资格审查4.2.1招标人已通过资格预审形式对投标人资质进行了审查。4.2.2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书及资料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命的红头文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5、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招标答疑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前进行。6、投标费用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未中标人在开标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将图纸完好交回后,凭交纳图纸押金收据全部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逾期不退者不再办理退图手续,押金不退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明标部分封皮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第九章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解释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标文件第5.4条所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给与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在表达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明标部分(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和暗标部分组成11.1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明标所包含影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承诺书11.2.5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自律承诺书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报价说明;11.3.2投标报价汇总表;11.3.3工期;11.3.4业绩与社会信誉证书复印件;11.3.5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1.3.6设备清单报价表;11.3.7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11.3.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11.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1.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1.4.2项目经理简历表;11.4.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1.4.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5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1.5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5.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工期进度计划;(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0)结合评标计分方法31.3中的要求。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4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且该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内建工[2006]166号文件或乌建委政字(2007)36号文规定及相关调整文件的费率列入报价。13.5措施项目费:投标人可根据企业的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机械设备情况、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本着自主合理、让利优惠的原则进行报价。(措施项目是指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措施的组织措施。)14、投标有效期14.1从投标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截止之日。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发放招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公司基本帐户汇至指定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本地支票、电汇方式支付,以本地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的,以到账为准。开户银行:乌海市商业银行西湖支行账号:04732801200000006909收款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附转账单、收款收据复印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下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15.5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15.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擅自放弃投标致使投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15.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15.5.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修正标价的;15.5.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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