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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钱集镇圩后路招标人:钱集镇人民政府1目录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技术规范………………………………………………17第四章工程量计量规则………………………………………2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7第六章合同协议书格式………………………………………47第七章评标实施细则…………………………………………552招标文件前附件序号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1项目名称:钱集镇圩后路21.2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4.5米,厚度20厘米。水泥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路总长700米,1个标段。31.4工期要求:45天41.5质量目标:合格51.6资金来源:省补、自筹61.7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开标时公布71.8投标控制价下限:在开标时公布81.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本项目1个标段92.1招标人名称:钱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左玉楼13951534359传真:83890072102.2招标代理名称: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韩朝阳电话:83553346114现场考察情况:不统一组织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124标前会议情况:不召开。136.2.1投标文件份数:1份146.3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156.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67.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10000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3178.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09年月日午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月日午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188.2开标时间:2009年月日午时。开标地点:沭阳县投标管理中心。199.2评标方法:低于本项目标底价最低价为中标。2010.2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现金2112.2监督部门:沭阳县纪委、钱集镇纪委22合同协议书二缺陷责任期(交竣工验收后):1年23合同协议书二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后3年。24合同协议书是否允许合同调价:不允许调价25合同协议书三支付条件:详见合同协议书备注:1.前附表是对招标文件中主要信息和数据的汇集,目的是便于投标人查阅和提醒投标人注意。2.招标人要注意表中信息和数据必须与招标文件中对应的条款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由于上述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以√表示选定的内容,以×表示废弃的内容,且所有的□内都必须填满,不能空缺,以免产生异议(本范本各章节下同)。举例:序号4质量目标:×合格√优良序号1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现金4第一章招标公告5招标公告钱集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漆圩村圩后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宽4.5米,厚度20厘米。C30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全长700米,四级路,共1个标段。2、工期要求:45天3、质量目标:合格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2、业绩:应有类似工程业绩3个。3、项目主要人员A、项目经理,担任过农村公路建设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和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专职安全员: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其他。三、有关事项1、请凭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不退)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63、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技术要求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午时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午时公开开标时间:年月日午时投标、开标地点: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县交通局大楼)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招标人:沭阳县钱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钱集镇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邮政编码:223614邮政编码:223600:电话:0527-83890002电话:0527-83553346传真:0527-83890072传真:联系人:左玉楼联系人:韩朝阳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1、招标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钱集镇圩后路1.2、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4.5米,厚度20厘米;C30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路肩垫土等。本项目1个标段。1.3、工程实施地点:钱集镇漆圩村境内1.4、工期要求:45天1.5、质量目标:合格1.6、建设资金来源:省补、自筹1.7、投标控制价:在开标时公布1.8、每个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中只能投1个标段。2、招标人2.1、本项目的招标人是:钱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左玉楼电话:13951534359传真:0527-838900722.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是: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韩朝阳电话:835533463、投标人3.1、投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证书。3.2、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4、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5、对招投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和修改详见“招标公告”或向招标人咨询。6、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内容:由投标人按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的要求、内容、格式编写提供。6.2、投标文件的份数、包装及标志:由投标人按县招投标管理中9心的要求编写提供。6.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调价函。6.4、招标人不接受带有选择性方案的投标文件。6.5、招标人不接受带有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6.6、投标文件的签署。6.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6.7.1、对投标文件进行少量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7.2、投标开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允许更改或者撤回。6.8、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在此期间,招标文件保持有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招标人,不必密封。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开户银行资料见“招标公告”。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予以退还。(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全额退还。7.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8、投标、开标8.1、投标人应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下列时间和地点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开标开始时间:2009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至: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8.2、投标人将于2009年月日午时在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10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出席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3、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主持,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和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组的代表出席,对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8.4、开标时,首先由招标代理在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完备性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递交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3)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4)投标函上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字。未通过开标完备性检查的投标文件当场宣布为废标,不再唱标,现场退还该投标人。8.5、开标完备性检查后,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检查招标人提交的装有投标控制价标底的密封情况。8.6、对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字迹难以辨认,当场宣布为“废标”)、工期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8.7、若招标人唱标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投标人唱标的结果,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8、招标人设有标底,投标人报价高于标底价,视为废标。8.9、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中的唱标情况、废标情况、标底等做好记录,存档备查。9、评标9.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聘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评委会负责完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技术人员及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并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9.2、评标以低于标底价低价中标。9.3、招标人应对评标结果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10、授予合同1110.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经中标,并告知签定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10.2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之前,按中标价10%向发包方提交一份履约担保。10.3、合同协议书(1)中标人应在提交履约担保后,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发包方签订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协议书。(2)合同协议书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公证。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1.1、材料供应方式:包工包料,由承包方自购。11.2、工程用土:在拟建路基两侧取土。11.3、弃土:堆放至拟建道路两侧。12、纪律与监督12.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以馈赠现金、有价证券、请客送礼、安排旅游等形式行贿;严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降低信用等级处罚。12.2、招投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沭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2附件1工程说明一、工程项目概况钱集镇圩后路,经县政府批准为09年度建设工程,设计等级为农村公路四级,全长0.7公里,1个标段,计划工期45天。圩后路建设工程,位于钱集镇漆圩村境内,居民点道路改造。路基宽度为5米,12%石灰土基层宽4.5米,压实厚度20厘米。水泥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C30砼,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建设资金来源:省补,不足部分政府自筹。二、招标项目概况钱集镇圩后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钱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沭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标,实行低价中标,招标标段共1个标段。钱集镇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十日13附件2钱集镇圩后路工程项目施工履约考核办法备注:1.本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情况制定,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履约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履约考核统一用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考核评价。4.履约考核的内容包括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现场管理、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廉政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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