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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招商局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杭漳办招施字(2010)第40号招标人:漳平市招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投标邀请书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漳平市招商局委托,现就漳平市招商局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漳平市招商局办公室装修工程;2、招标单位:漳平市招商局;3、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招标项目预算造价:元;5、项目工期:日历天。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漳平市内注册年检合格有效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起至分前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到上*********有限公司漳平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日期:,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七、本项目开标前设立保留价,投标报价低于保留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保留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漳平办事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3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提交(四)开标(五)评标(六)合同授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漳平市招商局办公室装修工程2建设地点中国银行漳平市支行大楼内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元;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8工期要求日历天9资金来源10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工程计价方式清单计价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由投标人采用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51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在2010年11月7日下午3:00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2010年11月7日在公告,书面澄清纪要到招标代理单位处索取。16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17投标文件份数1套正本、2套副本;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前1小时接收)地点:19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漳平市招商局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附件二)2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数额:签订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电汇的方式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返还22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元(预算造价下浮10%),同时开标前设立保留价,投标报价低于保留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保留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招标人:代理招标机构: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6二、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2除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答疑纪要等将在漳平市招商局公告栏上公告,书面澄清纪要到招标代理单位漳平办事处(地点:漳平市银丰大厦六楼)领取书面的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等文件。1.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平办事处(地点:漳平市银丰大厦六楼)。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7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二)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4.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文件的组成5.1投标文件组成。5.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5.1.1.1投标承诺书;5.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1.1.3授权委托书;5.1.1.4投标辅助资料;5.1.1.5廉洁投标承诺书;5.1.1.6其他相关资料清单:A、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副本)复印件;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D、本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合格证(B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合格证(C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复印件;质检员岗位证复印件;材料员岗位证复印件;6、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编制依据及投标报价87.1工程预算价按施工设计图纸编制:7.2投标报价:7.2.1投标报价只报总价;7.2.2总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临时工程摊销、招标代理费(人民币4000元)、其他费用摊销的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9、投标担保9.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9.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1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9.4中标人及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后退还投标人。9.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9.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修正标价;9.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期开工或签订合同协议;9.5.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的;9.5.4因中标人的违规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1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9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副本“。11.3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和标记12.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包含本投标须知第5.1.1款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12.2投标文件包封袋的封口处应贴上封条,在贴封条骑缝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12.3在投标文件袋封面上应注明下列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投标文件内容;(4)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不得开封;(5)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3.1款、第13.2款和第13.3款的规定装订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14.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10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4.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5、迟交的投标文件15.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3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6.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17、开标17.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者按弃权处理。开标会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进行。17.2、投标人法人代表(随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随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受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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