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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南通大学(招标人名称)的主校区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工程训练中心(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拨、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2、工程概况:⑴工程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⑵工程规模: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总建筑面积39094平方米,地上六层,半地下室一层,框架结构。工程训练中心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工程。⑶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2009年6月~2010年2月(200日历天)。工程训练中心:2009年6月~2010年3月(300日历天)。⑷质量要求:主体为优质结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3、本招标工程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第一标段:四期学生公寓(2#、3#、L1、L2楼)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四期学生公寓(5#、6#楼)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工程训练中心工程施工通过资格预审的每位申请人仅限于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标段划分由招标人组织抽签决定。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以下三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校验):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主项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专项资质可以以联营体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联营协议原件,已报名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总承包单位不得与其他总承包单位签订联营协议)。⑵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校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企业近两年来承担过类似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的工程,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有不少于15000平方米(单项工程)的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报名后不得更改。(申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10)项目经理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管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在现场指挥施工。6、特别说明:若在资审时发现以上资料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项目经理在南通大学承接项目的资格。7、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09年5月12日前登陆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最迟在5月14日11时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南通大学基建处,如超过时间送达,则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申请人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8、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二份)。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8、须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和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联营协议原件。以上材料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均须带至指定地点供招标人审验。9、招标人地址:南通大学基建处联系人:李玉慧传真:0513-85012247电话:0513-85713095邮编:226019E-mail:tdjjb@ntu.edu.cn8、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12日9、本公告同时在南通大学网站()上发布。10、所需表格可到南通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2009年5月6日南通大学主校区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工程训练中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项目名称: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工程训练中心招标人:南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日期:2009.5.6一、总则1、鉴于南通大学作为拟建的主校区四期学生公寓(2#、3#、5#、6#、L1、L2楼)、工程训练中心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表3中说明。4、本工程不得分包。二、资格预审申请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宝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企业近两年来承担过类似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的工程,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有不少于15000平方米(单项工程)的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报名后不得更改。(申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报名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10)项目经理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管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在现场指挥施工。四、利益冲突14.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14.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4.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五、申请书递交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09年5月14日11时以前送达南通大学基建处,联系人:李玉慧,电话:0513-85713095。如超过时间送达,则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1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后密封。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申请人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否则将不予接收;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18.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8.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18.3报名建造师证;18.4企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18.5企业及建造师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报告);18.6企业及建造师获奖证明(获奖证书);18.7聘用合同及上交养劳保险证明;18.8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9、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六、通知和确认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被拒绝。2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22、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1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9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24、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七、附件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3、建造师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4、企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5、企业类似业绩:具体见招标公告6、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见招标公告7、企业获奖情况:具体见招标公告8、建造师获奖情况:具体见招标公告9、财务状况:开户银银行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资信评估证书10、履约情况: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并将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本文标题: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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