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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杨桃NY5182-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杨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鲜杨桃的收购、销售和无公害食品认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5009.18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14875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14878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14929.6大米和柑橘中喹硫磷残留量测定方法GB/T17331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17332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3要求3.1感官要求果实无腐烂,基本无外物污染、病虫害。3.2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的检验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测腐烂、外物污染、病虫害等。4.2卫生指标的检验4.2.1砷的测定按照GB/T5009.11执行。4.2.2铅的测定按照GB/T5009.12执行。4.2.3镉的测定按照GB/T5009.15执行,,4.2.4汞的测定按照GB/T5009.17执行。4.2.5氟的测定按照GB/T5009.18执行。4.2.6敌敌畏、敌百虫测定按照GB5009.20执行。4.2.7多菌灵的测定按照GB/T5009.38执行。4.2.8辛硫磷的测定按照GB14875规定执行。4.2.9百菌清按照GB14878执行。4.2.10喹硫磷的测定按照GB/T14929.6规定执行。4.2.11乐果、毒死蜱的测定按照GB/T17331执行。4.2.12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氟氯氰菊酯的测定按照GB/T17332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规则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杨桃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抽样方法按GB/T8855规定执行。5.3检验分类5.3.1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5.3.2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险验。交收险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包装、标志等要求。卫生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选择,检验合格方可交收。5.4判定规则5.4.1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感官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果重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5.4.2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一次,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标志按GB7718的规定执行。7包装、贮存、运输7.1包装包装容器应符合质量、卫生和透气性的要求,保证杨桃适宜处理、贮存和运输。包装容器和材料要求无毒、无污染、无异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7.2贮存贮存场地要求:清洁、通风,有防晒防雨设施或制冷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7.3运输7.3.1运输工具通风良好,卫生条件良好,无毒、无不良气味。7.3.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混运。表1无公害食品杨桃卫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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