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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峨半家园项目经理部二0一一年十二月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由中铁八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八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我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现已经与建设方签订了《总承包施工合同》,拟对其中的单栋住宅楼工程实施邀请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的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峨眉山市符北路路,总占地面积约81亩,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8幢住宅楼、1幢会所。本次招标以16#、23#住宅楼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标段划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凭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证书副本原件)于2011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峨眉山分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峨眉山分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2年1月1日9:00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联系人:张红电话:028-864227112传真:028-83180689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峨半家园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峨眉山市符北路联系人:陈文林马云富电话:0833-5526237、13608067867、13628105084传真:0833-5070566电子邮件:wenlin_418@163.comtyjxwolf_21@163.com2011年12月30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联系人:张红电话:028-864227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峨半家园项目经理部地址:峨眉山市符北路联系人:陈文林马云富电话:0833-5526237、13608067867、136281050843项目名称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4建设地点峨眉山市符北路5资金来源自筹6招标范围A-D标段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1日8质量要求合格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踏勘现场踏勘集中地点:同项目建设地点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月4日18:00前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1月5日18:00前1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8日15时00分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2年1月6日18:00前16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2年1月7日18:00前17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后的30日内1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1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年42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3.2、3.6、4.1条办理。2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贰份24装订要求按招标文件第3.6、4.1条办理。25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招标人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址楼工程投标文件在2012年1月18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编:投标人电话: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峨眉山分公司工程师办公室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8开标程序(1)各投标人到会签字;(2)各投标书密封情况检查;(3)当众宣读各投标人投标报价;(4)评标2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不少于9人:由招标人指定30中标人的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每个标段不少于2家中标候选人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32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3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34业绩要求近3年类似业绩5个36可投标段数量每个投标人可投1~2个标段(投标人自由确定)51.总则1.1投标人资格要求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踏勘现场1.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可作现场介绍。1.6.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3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1.7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不提供);(6)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则招标人将不予澄清和答复,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则招标人将不再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7(3)由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1)资格审查资料;(2)项目管理机构;(3)施工组织设计;(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报价方式:3.2.1.1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进行计算编制。投标人应对其计算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数量承担风险,一旦中标,除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将不再对投标人所编制报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作任何调整。3.2.1.2招标人对该工程部分拟分包项目提供暂定单价,投标人只需计算工程数量,并以此计算的工程造价计入住宅楼的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需对其计算的工程数量承担风险,一旦中标,拟分包项目将进入中标人的合同总价内,并由招标人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与暂定单价在拟分包项目结算时从中标人的工程总价中扣除。招标人对拟分包项目的暂定单价负责,实际发生的单价超过招标人暂定单价部分由招标人予以补足,实际发生的单价低于招标人暂定单价部分由招标人享有,与投标人无关。3.2.1.3招标人未提供暂定单价部分工程,投标人的报价方式为: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使用定额为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采用宏业清单计价软件进行编制。3.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并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编制。3.2.3、本次报价范围:各单栋住宅设计图范围内的建施、结施、水施、电施工程。含土方开挖、基础处理、水电安装、消防、弱电系统、公共区域二装、所有门窗工程、所有栏杆工程、百叶窗工程、外墙涂料、外墙保温等。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其所投标段范围内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相关措施、费用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应是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项目和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采管费及材料损耗)、机械费、各种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赶工费、税金、工程施工验收和备案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费(及试验费)、清洁保洁费及所有手续费等一切费用,以及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责任等。3.2.5、本次报价中,招标人对部分材料、设备品牌向投标人提供了可供选择、参考的品牌及生产厂商,具体详附表《峨半家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材料、设备品牌表》(详本招标文件合同附表2)。投标人应按照表中的品牌、生产厂商选择材料设备,进行投标报价。一旦中标,除招标人另行书面变更或更改外,均不作调整。3.2.6、招标人对属投标人所投标段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用指定分包的,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同意及配合,相关配合费用单独计列进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指定分包的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2.7、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成本等进行报价,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83.2.8、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在中标后因承包本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3.2.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0报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造价师(员)资格的人员盖章;若投标人没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造价师(员)资格的人员,可委托具有造价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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