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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招标代理: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十月2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章特许权合同第5章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招标公告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招标公告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委托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BOT项目项目法人。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2、项目地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政法西路3、项目规模:城南新天地主力店建筑面积21853.03m2,其中人人乐超市17454.66m2,甲方自留商铺4395.37m2(以上面积为预测面积)。主力店总投资估算约1.4亿元。4、招标内容: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其中主力店甲方自留商铺采用建设和移交模式,建设单位将按照主力店审计的最终成本价竣工后一次性返还投资人该部分投资成本。工程建设定于2014年6月30日竣工,运营管理年限40年(不含建设期),其中包含人人乐超市20年经营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3、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4、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的资金、专业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45、投标人具有相类似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带齐以下证件进行投标报名: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介绍、资产状况情况介绍等;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以上证件需要盖过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备查后退回。4、报名地点:(西安市科技路20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9-88231921。四、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1、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09时00分至2013年8月31日17时00分。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城南新天地主力店BOT项目业主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1.2建设规模:城南新天地主力店建筑面积21853.03m2,其中人人乐超市17454.66m2,甲方自留商铺4395.37m2(以上面积为预测面积)。主力店总投资估算约1.4亿元。1.3承包方式:BOT模式(人人乐)、BT模式(甲方自留商铺)1.4招标范围: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人人乐)、建设—移交—回购(甲方自留商铺)1.5资金来源:1)建设期资金来源:中标人;2)回购期资金来源:招标人22.1资格标准:1、投标人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3、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4、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的资金、专业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5、投标人具有相类似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1答疑会(含现场考察):本工程不统一组织答疑会,请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3日内将问题纸质版送至代理公司处,代理公司统一答复。41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起90个日历天。514.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在发标后5日内交到代理公司6指定银行。615.1投标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电子光盘两套。717.1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递交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期:2013年月日上午9:30820.1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9:30开标地点:长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9项目建设期:2014年8月30日竣工。运营期:40年(其中包含人人乐超市20年经营权)10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1000元整。7一、总则1.适用范围1.l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说明的建设项目的招标。1.2建设规模: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承包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所述的的资格标准。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证明其符合本须知的2.1条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第6章所述格式提供资料和文件。2.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3.1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公司及业主对上述均不负责任何责任。5.现场考察(答疑会)5.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统一召开答疑会,投标人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问题传真至029-88231921,纸质版送至代理公司以便招标人澄清,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无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共同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形成答疑纪要,发送给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8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踏勘现场中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本次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修改通知书: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章特许权协议第5章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7.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书面”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本文件下同)形式按招标文件中的地址通知招标公司。招标公司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公司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正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公司可以用修改通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2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该修改通知书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公司确认收到每一份修改通知书。8.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书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公司可以按有关规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9.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技术和商务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2除上述书面文字版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封面上注明单位全称及工程名称。11.投标报价12.投标使用的货币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价格。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他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问。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本须知第14条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14.2招标公司只接受投标人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放人投标文件中)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缴存到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新科大厦支行账号:524094422840826414.3招标公司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14.4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签署了合同,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10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14.6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署特许权协议;(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被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的。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投标人按规定内容分别编制“资格审查标”、“技术(商务)标”。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标”、“技术(商务)标”均为正本壹份和和副本贰份,“资格审查标”、“技术(商务)标”封面应分别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技术标和商务标做成一本。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视情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证明。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书、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分别包封。16.2投标人应将标书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标明“正本”或“副本”。16.3密封袋都应:(1)写明项目名称(2)标有: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投标文件被宣布迟到时得以原封退回。16.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的,电子版应注明公司名称并需单独密封后与技术(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16.5如果密封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公司将不承担投标文件11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7.投标截止期17.l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17.2招标公司根据本须知第8条规定可以发出修改通知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公司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招标公司在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l投标人可以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和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9.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4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招标公司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19条递交的修改和撤回通知书。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20.2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第19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0.3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以及招标文件第6章中开标内容及投标文件的修改以及招标公司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1220.4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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