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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29092一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代替JB3257一8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暖凤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上驱动风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2引用标准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ZBT35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术语3.1额定功率:在ZBT35001第3.2条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给电动机加上13.5V(或27V)试验电压时,电动机能够输出的昀大功率。3.2标称功率:电动机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并在名牌上标注的电动机名义功率值。3.3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电动机在规定负载下的电流与转速。4技术要求4.1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以及ZBT35001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电动机的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4.3电动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65℃。4.4电动机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a.空载电流与空载转速;b.标称功率;c.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4.5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的拧紧力矩。4.6电动机应能承受表1、表2规定条件的耐振试验。4.7电动机空载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双速电动机以高速档为准。4.8电动机的应能承受50Hz、550V耐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4.9电动机应能承受2d的湿热试验。4.10电动机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不得大于60K。4.11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的低温试验。4.12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与65℃的温度变化试验。4.13电动机应能承受65℃的高温试验。4.14电动机应能承受16h的盐雾试验。4.15电动机的漆层应符合ZBT35001第3.21条的规定。4.16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4.17电动机的耐久性不低于1000h,500h后允许更换电刷和磨光换向器一次,耐久性试验后,电动机负载转速和电流的变化不得超过试验前测试值的10%。5试验方法5.1试验条件标称电压为12V的电动机,试验时电动机的端电压为13.5±0.2V;标称电压为24V的电动机,试验电压为27±0.4V。试验电源应采用配套汽车所用蓄电池或直流稳压电源,稳压电源的纹波系数不大于5%,试验用电压表的精度不低于0.5级,电流表精度不低于1.0级。5.2耐振试验在振动试验台上进行。耐振试验条件按表1与表2的规定。电动机在试验台夹具上的固定方法与实际装车的方法相同。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3温度变化试验按ZBT35001第4.3条规定进行。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4低温试验按ZBT35001第4.2条的规定进行。规定低温值为一40℃。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5高温试验按ZBT35001第4.4条规定进行。高温箱的温度为65℃。试验时采用模拟的办法,使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条件下工作。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6湿热试验按ZBT35001第4.5条规定进行。5.7盐雾试验按ZBT35001第4.6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束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8耐电压试验按ZBT35001第4.9条的规定进行。5.9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的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按GB4942.1的规定。5.10温升试验电动机的温升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时空气温度不大于40℃,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连续运转3h后,用温度计测量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值。5.11零部件防护处理检验按ZBT35001第4.12条的规定进行。5.12漆层检验按ZBT35001第4.13条的规定进行。5.13噪声试验电动机噪声的试验方法按GB10069.1的规定进行。但只测定电动机的A计权声功率级,电动机应采用弹性安装,电动机的工作方式为空载,测试点的配置按半球面法。5.14耐久性试验电动机的耐久性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或在相配套的暖风机上进行。在专用试验台上试验时,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双速电动机耐久性试验顺序是:低速运转100h,高速运转100h,以此周期循环,至试验时间累汁1000h为止。6检验规则6.1电动机的检验应符合ZBT35001第5.1~5.5和5.7条的规定。6.2电动机出厂检验项目a.外观装配质量与安装尺寸;b.空载转速与空载电流。c.负载转速与负载电流。6.3用户有权按GB2828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项目、缺陷等级与合格质量水平见表4。6.4普通型电动机做型式检验时,电动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数量不得少于9台,按表5规定进行试验。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电动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ZBT35001第6章的规定。8质量保证在用户遵守电动机安装和使用规则条件下,自电动机发货之日起一年内或用户装机行车50×l03km,以先到期为限,确因质量不良或材料缺陷造成电动机损坏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辉。
本文标题:QCT 29092-1992 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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