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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区域供水(XX供水圈)工程勘察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XX市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XX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发放时间:二OXX年X月XX日1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主要内容1招标人:XX市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XX市区域供水(XX供水圈)工程2招标范围:XX市区域供水(XX供水圈)工程勘察及测量任务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日历日)4勘测工作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5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4.5万元)。方式:现金、本票、汇票(其他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形式)6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1份副本份数为3份7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X月XX日上午时地点: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8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形提出。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2010年X月XX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10开标会:时间:2010年X月XX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1.适用范围2.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l1.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投标截止期17.逾期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五、开标及评标19.开标20.评标委员会21.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2.投标文件的澄清23.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4.废标2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26.评标过程的保密六、重新招标27.重新招标七、定标及签约28.定标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中标通知31.签订合同4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人在江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2.合格的投标人2.1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勘察服务的能力。2.3具备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2.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3.投标费用3.1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3.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适用法律4.1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保护和调整。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一章招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格式第三章招标书第四章工程概况第五章投标设计深度要求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6.2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5解决。6.3招标文件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规定为准。6.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澄清文件。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8.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录及有关格式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1.1投标文件(l)投标书(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一)(2)投标保证金(按照第12.1和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第二章其它资料格式一)6(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二)(4)勘察组织方案(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三)(5)投标致函(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四)(6)勘察后续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五)10.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二)(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三)(4)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四)(5)ISO质量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复印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五)(7)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六)(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七)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文件,或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10.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信息、资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予以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公开唱出。请注意:凡开标时未公开唱出的优惠条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均将不予考虑。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标时出具招标办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12.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2.2.1银行汇票、保兑支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结算制度的法律法规。12.2.2投标保证金递交帐号:江都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XX银行银行帐号:61000XXX1XXXXXX12.3招标文件前附表对投标保证金形式另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当遵从。12.4凡没有根据第12.1、12.2和12.3条规定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7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2.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1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退还(无息)。12.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l)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和撤销投标;(2)中标人不按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3)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2.7除不可抗力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50%的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递送投标文件的;②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3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13.3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须相应延长,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3.4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3.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套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在修改之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名(修改处无授权代表签名的作废标处理)。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15.2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封套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密封在外层封套中,内外封套封口处均应加盖骑缝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由授权代表签字。15.3内外封套均应按下述写明:(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明“请勿在(填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启封”字样。(4)投标人名称15.4内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的投标文件,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5如果外封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16.2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17.逾期的投标文件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并退还逾期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撤回和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撤回和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8.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规定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15.3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18.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918.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9.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19.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19.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12条规定),招标人将宣布该投标文件无效。19.5按照第18条规定,同意撤回和撤销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封。19.6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20.评标委员会20.1
本文标题: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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