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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BIDDINGDOCUMENTS)采购编号:CN2011-A024招标编号:0623-1171N1108611项目名称:ABS医用病床等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人:常宁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1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第一章第一款采购内容:2第一章第二款投标人资质:2.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能提供相关服务;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3投标人需提供单项150万元以上三甲医院类似合同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两例;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第一章第六款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4第一章第六款第七款开标时间:2011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5第一章第六款投标文件递交至:2011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6第二章第16款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7第二章第17款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8第二章第18.1款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9第二章第25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10第二章第25.5款评标因素:1、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对这些关键条款(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2、标注“★”号的参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支持文件。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依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0第四章第四款交货时间及工期: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30天(日历日)内11第四章第四款交货地点:常宁市人民医院12第四章第八款支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设备正常运行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余款。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将导致废标。2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1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定标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12-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19-22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23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4-38第七章评标办法……………………….…………….…………………39-433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编号:CN2011-A024)(招标编号:0623-1171N1108611)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常宁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ABS医用病床等设备采购及服务(详见第五章)以上设备不得拆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资质要求:2.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能提供相关服务;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3投标人需提供单项150万元以上三甲医院类似合同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两例。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标书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5、购买标书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八部(长沙市东风路123号二楼209)。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联系人:邹啸周晓东电话:0731-84522708传真:0731-845589778、标书款账户: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须写全称)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帐号:800080833102020-8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帐号:800081861209013网址:http://–MAIL:hnzb8@126.com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已在投标邀请中阐明。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采购招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5“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向用户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组织。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3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质条件(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利害关系。3.5投标人不应因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而被按本须知第38条、第40条规定宣布为不合格。3.6投标人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也必须按照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委托5.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5.2投标人作为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5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以前予以答复。如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本须知7.1款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所引起的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但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8.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者,修改和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声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2)技术偏离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6)投标保证金;(7)投标优惠声明;(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1.2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结构。1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声明、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以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13.投标报价613.1国产设备投标货币为人民币,进口设备投标货币为美元。如果设备已经进口(有现货),投标报价可以为人民币,但必须是免税的价格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13.3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二,并由本次投标授权代表签署。13.4投标分项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3)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3.5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分项报价,只是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3.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采购招标单位提供的销售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15.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货物及其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包括对货物及其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求在交付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15.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的备件和专用工具详细的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技术偏离表(见附件五)。15.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
本文标题:常宁病床等招标文件(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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