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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建筑市场与工程招投标1.1建筑市场1.1.1概述1.1.2建筑市场的管理•1.概念狭义:指建筑产品需求者与供给(生产)者进行买卖活动、发生买卖关系的场合,即建筑产品市场。建筑产品是指建筑业向社会提供的具有一定功能、可供人类使用的最终产品,包括各种建筑成品、半成品。一般来说,建筑产品指在建或完工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1.1.1概述广义:建筑市场是整个市场体系的子系统之一。构成这个子系统的,除了建筑产品供需双方进行订货交易的建筑产品市场(即狭义的建筑市场)以外,还有与建筑生产密切相关的勘察设计市场、建筑生产资料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咨询服务市场等等。构成建筑市场的诸多个别市场之间,是紧密依存、相互制约的。•广义的建筑市场•从建筑业的角度来看,建筑市场结构是由行业、区域、专业业务所组成的三维空间结构,如图1-2所示。2.建筑市场的特点•(1)建筑交易市场交易的直接性•(2)建筑产品的交易过程持续时间长•(3)建筑市场有着显著的地区性•(4)建筑市场的风险较大•(5)建筑市场竞争激烈3.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建筑市场中经济活动关系的总和:建筑企业与市场之间建筑企业与政府之间建筑企业与用户之间建筑企业与生产要素供应企业之间建筑企业相互之间建筑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关系等运行模式: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风险机制、货币流通机制等,他们各有不同作用范围和内容,彼此制约、相互影响,从而推动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4.建筑市场的供给特点(1)供给弹性大(2)供给被动地适应需求(3)供给的内容是具有能生产各种产品的能力(4)供给方式多样(5)供给中的相关关系复杂•1.从业企业资质管理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业绩)•2.专业人士资格管理1.1.2建筑市场的管理•3.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循的基本规则、任何违法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等。招标投标活动属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进行的市场行为,但必须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1)招标方式(2)招标项目的程序、参与人行为(3)招标有关文件的检查备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4)对投标活动的监督(5)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1.2建筑市场的管理1.2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1.2.1建筑市场的主体1.2.2建筑市场的客体•1、发包人•发包人是既有进行某项工程建设的需要,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筑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任务,并最终得到简述产品的所有权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我国,一般称为建设单位或甲方,在国际工程中称为业主。•一、国内的建设单位有以下几种类型:•(1)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具备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单位一般对工程建设有较大的自主权。•(2)由不同投资方投资或参股的工程项目,共同投资方组成董事会或工程管理委员会。•(3)开发商自行融资兴建的工程项目,或者由投资方委托开发商建造的工程,开发商是建设单位。•(4)投资方组建工程管理公司,由工程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工程建造。建设单位是该工程管理公司。•(5)其他情况。•二、发包人的管理在我国,进入建筑市场的发包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场地必须获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2)土地用途和技术要求符合有关规定;(3)设计经审查批准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建筑市场的发包人,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3)不侵犯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义务。(4)委托代理招标时向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所需资料、支付委托费用等义务。(5)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的义务。(6)承担依法约定的其他各项义务。小知识:围标围标也称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围标主要有两种表现:1)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2)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2、承包人•承包人是指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机械设备、技术专长、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质,在工程建设中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一方。•包括工程承包商、设计、勘察、咨询等单位和分包队伍。这类市场主体在建筑市场上承揽施工、设计等业务,共同建造符合买方要求的建筑产品,从而获得利润回报。•3、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建筑市场中受承包方、发包方、或政府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估算测量、咨询代理、建设监理等高智能服务,并取得服务费用的服务机构和其他建设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按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作用来分,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1)为协调和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性机构,如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造价管理协会等等。•2)为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公证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公证机构等。•3)为促进市场发育,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益服务的各种咨询、代理机构,如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监理公司、信息服务机构等。•4)为监督市场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检查认证机构,如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计量、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机构等。•5)为保证社会公平,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益机构,如以社会福利为目的的基金会、行业劳保统筹等管理机构。如表1-1。•1.2.2建设工程市场的客体•建筑市场的客体是指建筑市场的买卖双方交换的对象,它既包括有形建筑产品——建筑物,又包括无形产品——各种服务。客体凝聚着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劳动,业主则以投入资金方式,取得它的使用价值。•根据不同的生产交易阶段把建筑产品分为以下几种形态:•(1)规划、设计阶段,产品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形式;•(2)招标、投标阶段,产品包括资格预审报告、招标书、投标书以及合同文件等形式;•(3)施工阶段,产品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劳动力、建材、机械设备、预制构件、技术、资金、信息等。1.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3.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设立1.3.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1.3.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原则•1.3.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设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按照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报建、发布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公告、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一种有形建设工程市场。•1.3.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具备的功能•1、场所服务功能•2、信息服务功能•3、集中办公功能•4、咨询服务功能•1.3.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原则•1、信息公开原则•2、依法管理原则•3、公平竞争原则•4、属地进入原则•5、办事公正原则负责;负责;负责工程报建信息、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中标;负责进场;负责;负责;负责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受委托负责建立、维护、使用省级总库;负责进场采用拍卖、挂牌方式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时报告在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负责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操作,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负责中心网络与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中心相关行政公文和各类制式文本的起草、修改和完善等工作。例: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必须对其实行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制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统一性、竞争的有序性和开放性,国家明确指定了一个统一归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宅与城乡建设部,它是全国最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建设部的统一监管下,实行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是指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别实行管理,即分级属地管理。•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关,是指经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4工程招投标概述1.4.1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4.2工程招投标的概念、特点与作用1.4.3工程项目招标程序1.4.1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1)探索阶段“要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实行招标投标”(2)立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完善阶段为促进招标投标信息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4)成就阶段已基本形成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以《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以各级规章、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1.4.2工程招投标的概念、特点与作用概念: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1.4.2工程招投标的概念、特点与作用特点:竞争性程序性规范性一次性技术经济性1.4.2工程招投标的概念、特点与作用作用:(1)优化社会资源和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个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2)促进投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竞争力(3)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4)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地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监督制约体系。1.4.3工程项目招标程序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招标范围(2)工程报建(3)招标备案,办理申请招标手续(4)招标方式(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6)编制招标文件(7)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2、招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1)发布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2)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资格预审(4)发售招标文件(5)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6)编制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3、决标成交阶段工作(1)开标(2)评标(3)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4、招标投标情况备案(1)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备案(2)发出中标通知书(3)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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