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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各单位经批准临时动火的部分,有实施临时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一、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繁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二、动火中“四要”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动火后“一清”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本暂行规定由各级保卫部门监督执行,对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者分别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受灾情况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分、罚款、拘留处罚,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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