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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ISO9001-2015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ISO9001:2015)1.目的为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把关,避免不合格品转序,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3.引用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4.术语和定义计数型数据:可以用来记录和分析的定性数据。计数型数据通常用合格或不合格的形式收集。计数型量具:就是把各个零件与某些指定限值比较,如果满足限值则接受该零件否则拒收。不合格品:不符合顾客要求和规范的产品或材料。可疑的产品或材料:任何检验和试验状态不确定的产品或材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采购产品、生产在制品(半成品)和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特许进一步生产的活动。质量记录:是供方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实施过程的文件化的证据和记录的结果。(如:检验和试验结果、内部审核结果、校准数据。)5.职责质量部负责过程检验、试验。6.工作流程和内容6.1通则6.1.1未经工序检验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准转入下工序加工。6.1.2检验人员按过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试验人员按试验室工作手册对产品进行试验。6.1.3检验试验过程出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试验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6.1.4检验和试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可辩,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章注明记录日期。涂改处应加盖印章,印章管理由质量部统一归口管理。6.1.5当顾客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如:对新产品引入的那些要求)。6.1.6质量记录的归档和保存按《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使用表单按照顾客的要求、法律法规、生产计划、零缺陷接受准则和质量体系的要求,必须对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及时发现不合格。6.2检验规程的编制输入编制文件6.2.1研发部根据控制计划和产品特性,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QFJ02-…》;质量部编制《巡检检查表》;6.2.2《作业指导书QFJ02-…》的内容应包括工步、方式方法、过程和产品特性、适用范围和检验该工序质量的各项指标,以及检验方法、检验工具、检验频次等;6.2.3《作业指导书》和《巡检检查表》的编制,按照统一的格式,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NOYES6.3检验规程的审批6.3.1编制完成的《作业指导书》,应由编制人署名,交研发部人员校对,制造部经理会签,然后由研发部经理批准生效;6.3.2经研发部经理批准生效的《作业指导书》由研发部负责统一复印,加盖受控标识,下发给制造部各工段,在相关工序悬挂,保证使用人员在工作岗位易于得到,并存档;6.3.3制造部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作业指导书》,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及时指正错误或与实际不符合项目,反映给文件编制人员,以便更正;6.4自检产品铆压(压铸)工序拉力记录表QR7065-02A06.4.1在产品制作过程中,由生产工段的每道工序的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自完成的生产作业进行100%自检(包括首检);6.4.2首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先行有效的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2)生产、试验设备和工装设备(含检测器具)有鉴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6.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首件检查:1)每个工作班开始,加工量在三件以上的;2)更换了操作者;3)更换或调整了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4)更换了技术文件、工艺方法及参数;5)成批的分工步加工时;6.4.4生产加工中的铆压件和压铸件首件应送检验员进行首检,首检主要内容为拉脱力;检验员将送检的样件安装在试验设备上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的结果详细记录在“产品铆压(压铸)工序拉力记录表”中;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使用表单审批自检A根据工艺要求判定是否符合要求;6.4.5首件送检的频次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执行;首件不合格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改正后必须重新送检,直到合格为止;首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批量生产;并将自检结果填入“质量记录卡”中;6.4.6自检时发现的不合格已造成报废/返工返修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发现的不合格未造成报废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现不合格的外协件且未使用时,按公司规定给予奖励;质量记录卡QR7065-01A06.5互检质量记录卡QR7065-01A06.5.1下序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图纸中的规定,对上序生产员工完成的生产作业进行检验;6.5.2经互检发现的不合格,下序生产员工有义务和权利拒绝接收/流出,将互检结果及时通知给上序生产员工,并将不合格的半成品退回上序;有必要时,可将不合格情况通知班组长和检验员或品管员;6.5.3互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可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互检的频次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执行;并将互检结果填入“质量记录卡”中;6.6巡检/抽检工艺纪律检查及整改验证表QR7065-04A0巡检检查表QR7065-03A06.6.1在生产过程中,各班组长和检验员/品管员可以不定时的对某个工序生产的半成品进行抽查检验,及时发现和指正错误,并对严重不符合图纸要求和《作业指导书》中要求的,采取措施(包括对造成不符合的员工进行处罚);6.6.2质量部品管员可以不定期的对某个工序进行“工艺纪律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现象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6.6.3巡检/抽检的频次按照《巡检检查表》中的规定执行;并将检查的结果填入《巡检检查表》;6.6.4检验员/品管员对过程进行监控,检查操作员工实施工艺方法是否正确,所加工的半成品质量是否偏离要求。监督方法可采用控制图、快速目测、防错方法的应用等办法;6.6.5检验员/品管员在产品整个生产过程中发现和接到严重不合格时,为了减少损失,有权要求暂停生产,查出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直到合格为止;6.6.6检验员/品管员抽检合格后,流入下一工序作业;6.7例行放行6.7.1确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或得到检验和试验结论,在有可靠追回的程序时,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使用表单A互检巡检B产品可紧急放行;如确实需要“紧急放行”时,由生产班组提出申请,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质量部经理审核,作相应标识,申请单上记录放行产品名称、数量、图号、生产日期并继续完成检验,一旦发现不合格立即追回;6.7.2紧急放行申请单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6.8.3“紧急放行申请单”随质量记录卡周转,存根由质量部检验员保管;NOYES6.8.4若检验和试验合格,由质量部检验人员将“紧急放行申请单”追回存档,并在原质量记录卡上补办手续。若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由原工序的班组长将不合格产品、质量记录卡和“紧急放行申请单”一并追回,品管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6.8.5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未得到合格结论之前,不得将产品再转序。合格率1.合格的产品;2.受控的生产过程;3.过程检验产品质量分析和趋势分析统计表过程检验产品质量分析和趋势分析统计表QR7065-05A0申请B审批放行检验试验记录/标识记录/标识不合格区合格区反馈转入下序处理过程绩效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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