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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SNT 0306.5-2012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5部分型式试验
书书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0306.5—2012代替SN0306—1993、SN0545—199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第5部分:型式试验犚狌犾犲狊狅犳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犲狓狆狅狉狋犳犻狉犲狑狅狉犽狊犪狀犱犳犻狉犲犮狉犪犮犽犲狉—犘犪狉狋5:犜狔狆犲狋犲狊狋20120507发布201211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SN/T030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玩具烟花爆竹交收检验;———第3部分:大型烟花交收检验;———第4部分:安全性检验;———第5部分:型式试验。本部分为SN/T0306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030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作为一个整体,代替SN0306—1993《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和SN0545—1996《出口烟花爆竹烟火药剂安全检验规程》。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谭爱喜、张光辉、江资成、欧杨、范晓林、江放明、肖家勇、曹健全、傅明、宋鍠。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0306—1993;———SN0545—1996。Ⅰ犛犖/犜0306.5—2012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第5部分:型式试验1 范围SN/T0306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烟花爆竹型式试验的技术要求和结果评定。本部分适用于出口烟花爆竹的型式试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0631—2004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9595 烟花爆竹 引火线SN/T0306.1—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SN/T0306.2—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2部分:玩具烟花爆竹交收检验SN/T0306.3—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3部分:大型烟花交收检验SN/T0306.4—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4部分:安全性检验SN/T1730.3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3部分:低温稳定性试验SN/T1730.4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4部分:抗振动试验SN/T1732.1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1部分:钡含量的测定SN/T1732.2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2部分:重铬酸盐含量的测定SN/T1732.3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3部分:锌含量的测定SN/T1732.4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4部分:铜含量的测定SN/T1732.5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5部分:钛含量的测定SN/T1732.6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6部分:锶含量的测定SN/T1732.7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7部分:铅含量的测定SN/T1732.8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8部分:钠含量的测定SN/T1732.9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9部分:镁含量的测定SN/T1732.10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10部分:硫含量的测定SN/T1732.11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11部分:钾含量的测定3 术语和定义GB10631和SN/T030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技术要求4.1 检验项目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包括产品安全、质量性能检测项目和储运安全、质量性能检测项目,分别见表11犛犖/犜0306.5—2012的第1组、第2组试验。表1 出口烟花爆竹型式试验检验项目组 别检验项目第1组试验外观与规格尺寸底座(插座)底塞部件安装牢固性引火线单个样品含药量产品药物成分分析燃放性能检验第2组试验跌落试验制品热安定性试验低温稳定性试验抗振动试验燃放性能检验4.2 样品要求4.2.1 通用要求提交试验的样品一般应是成品,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样品一般以个为单位。但对于燃放性能检验项目,结编爆竹以挂为单位,小型摩擦类产品以内包装(小盒或小袋等)为单位。4.2.2 样品数量要求第1组试验中外观与规格尺寸、底座(插座)、底塞、部件安装牢固性、引火线、单个样品含药量等检测项目所需样品数为3个,产品药物成分分析所需样品数为2个。第1组试验中燃放性能检验所需样品数为10个,跌落试验所需样品数为3个最小运输包装件,制品热安定性试验、低温稳定性试验和抗振动试验所需样品数为1个最小运输包装件。第2组试验中燃放性能检验所需样品数为3个。第1组试验中单个样品含药量和产品药物成分分析,如产品所含药量少,则需至少满足检测需要的样品。第2组试验中如制品热安定性试验、低温稳定性试验和抗振动试验的样品数需满足第2组试验中燃放性能检验所需的样品数。4.3 试验程序第1组试验中对所提交的3个样品依次进行外观与规格尺寸、底座(插座)、底塞、部件安装牢固性、引火线、单个样品含药量等项目检测,单个样品含药量试验后的药物进行药物成分分析(如药量不能满足成分分析所需,则需进一步解剖样品以提供足够多的药量供成分分析所用),从提供的样品中任取10个做燃放性能检验。第2组试验中制品热安定性试验、低温稳定性试验、抗振动试验应依次进行,经过制品热安定性试验的样品再进行低温稳定性试验,经过低温稳定性试验的样品再进行抗振动试验。从抗振动试验后的2犛犖/犜0306.5—2012样品中任取3个进行燃放性能检验。4.4 试验方法见表2。表2 出口烟花爆竹型式试验方法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外观与规格尺寸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C和SN/T0306.3—2006中附录C底座(插座)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C和SN/T0306.3—2006中附录C底塞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C和SN/T0306.3—2006中附录C部件安装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C和SN/T0306.3—2006中附录C引火线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C和SN/T0306.3—2006中附录C单个样品含药量 见SN/T0306.4—2006中5.3禁用化学成份 见SN/T0306.4—2006中附录A产品药物成份 见SN/T1732或适用的其他分析方法燃放性能检验 见SN/T0306.2—2006中附录D和SN/T0306.3—2006中附录D跌落试验 见SN/T0306.4—2006中5.7制品热安定性试验 见SN/T0306.4—2006中5.8低温稳定性试验 见SN/T1730.3抗振动试验 见SN/T1730.45 结果评定各单项检验项目及结果评定规则按附录A进行。各单项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犛犖/犜0306.5—2012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出口烟花爆竹型式试验检验项目结果评定规则犃.1 外观与规格尺寸外观与规格尺寸要求如下:a) 产品应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产品外型应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b) 筒体应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c) 产品规格尺寸应符合出口规定并与技术图纸相符。犃.2 底座(插座)底座(插座)要求如下:a) 固定在地面静止燃放的烟花,筒高超过外径3倍者,应安装底座,底座的外径或边长应大于主体高度(含安装底座后增加的高度)三分之一。b) 底座应安装端正,产品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2°的斜面上不得倾斜。犃.3 底塞底塞应安装牢固,跌落过程中不开裂、不脱落。犃.4 部件安装部件应安装牢固,不脱落。犃.5 引火线检验引火线检验要求如下:a) 引火线质量应符合GB19595的要求。b) 点火引火线的点火部位应有明显标识,礼花弹和组合烟花的点火部位应有护引装置。c) 点火引火线应安装牢固,应能吊起规定质量的重物,保持1min不脱落:1) 产品质量在10g以下的应吊起10g重物;2) 产品质量在10g~50g之间的应吊起两倍重物;3) 产品质量在50g以上的应吊起100g重物。犃.6 单个样品含药量单个样品含药量要求如下:a) 爆竹产品单个药量大于0.5g的不允许结编,单个爆竹产品内径大于5mm的,不允许使用不散开的固引剂。4犛犖/犜0306.5—2012b) 单个产品(大型烟花除外)的含药量不得超过最大含药量(不包括引火线、填充物),各类产品的最大含药量见SN/T0306.1—2006中表3。c) 单个产品含药量应与申报的技术资料相符,具体要求如下:1) 小于等于1g的,其偏差不得超过50%;2) 大于1g且小于等于10g的,其偏差不得超过25%;3) 大于10g的,其偏差不得超过10%。犃.7 产品药物成分犃.7.1 禁用化学成分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烟雾类、摩擦类除外),禁止使用砷化合物、汞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镁粉(含镁合金粉、改良镁粉除外)、磷(摩擦类除外)、铅化合物和六氯代苯。犃.7.2 产品药物成分产品药物应与申报的技术资料相符,具体要求如下:a) 对含量小于25%的化学成分,其误差不得超过20%;对含量大于25%的化学成分,其误差不得超过10%,申请者可采用更为严格的公差;b) 应含有所有申明有的成分,不得含有所有申明没有的成分(检测时超过0.5%即视为含有)。犃.8 燃放性能燃放性能应符合GB10631—2004中5.6的要求。犃.9 跌落试验产品跌落后不应产生可见燃烧或爆炸。犃.10 制品热安定性试验产品在(75±2)℃、保持48h条件下,不应出现以下情况:a) 样品爆炸或燃烧;b) 产生有色的烟或气体;c) 记录到样品与参比物的温度差≥3℃;d) 制品外壳或制品包装受损。犃.11 低温稳定性试验进行制品热安定性后的产品再进行低温稳定性试验,在-30℃±5℃保持48h条件下不应出现燃烧、爆炸、外壳变形、散落、分解等现象。犃.12 抗振动试验进行低温稳定性试验后的产品再进行抗振动性试验,样品应满足以下要求:5犛犖/犜0306.5—2012a) 振动时不应出现燃烧或爆炸;b) 振动后收集的从样品上散脱的烟火药不应超过100mg;c) 从振动后的样品中取出5个产品(或全部抗振动性试验样品,取较少的)进行燃放性能试验,应符合GB10631—2004中5.6的要求。6犛犖/犜0306.5—2012书书书2102—56030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第5部分:型式试验SN/T0306.5—2012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网址www.spc.net.cn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3千字2012年10月第一版 2012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书号:155066·224041 定价16.00元
本文标题:SNT 0306.5-2012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5部分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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