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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大坪医院新病房楼手术室、ICU、CCU、NICU净化工程及装饰工程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招标范围………………………………………………...…...………..3投标单位须知…………………………………………………………4附:项目情况及投标资料说明…………………………..….………13第三部分商务条款…………………………………………………..…….……15第四部分投标文件…………………………………………………….……….16一、投标函…………………………………………………………..17二、技术规范及商务条件偏离表…………………………………..18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四、开标一览表……………………………………………………..20五、拟建项目机构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21附件一:《手术室建设技术标准及工程招标范围》附件二:投标确认函附件三:洁净手术室项目主要材料、医疗器械、设备设施选型情况说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日期:2005年9月30日招标编号:GC-2005-004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新病房楼手术室、ICU、CCU、NICU净化工程及装饰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1.招标名称:新病房楼手术室、ICU、CCU、NICU净化工程及装饰工程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费用:2005年10月1日8:00~12:00,每份1000元。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病房楼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10月21日17:00时整。开标时间:待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5.投标及开标地点:投标地点: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病房楼建设管理办公室开标地点:待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单位: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地址:重庆市大坪长江支路10号邮编:400042电话:(023)68757163传真:(023)68757163E-mail:68757163@163.com联系人:杨金红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第二部分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手术室装饰、净化工程装饰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呼叫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电气工程网络系统等2、ICU、CCU装饰、净化工程装饰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呼叫系统电气工程网络系统、ICU装饰、净化工程装饰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电气工程网络系统投标单位须知A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1参加新病房楼手术室方案设计并得到招标人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有资格参加投标。1.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2.投标委托授权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应用书面、传真作出答复,招标人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7.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C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本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即由经济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商务标(明标)组成。届时由招标方统一提供制式投标文件袋自行封装。9.1经济标(明标),包括:9.1.1投标函9.1.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9.1.3投标保证金(仅需一份收据复印件)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9.2技术标(暗标)9.2.1施工组织设计9.2.1.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9.2.1.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9.2.1.3劳动力安排计划;9.2.1.4施工进度计划;9.2.1.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合同、经济措施;9.2.1.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合同、经济措施;9.2.1.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合同、经济措施;9.2.1.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合同、经济措施;9.2.1.9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9.3商务标(明标)9.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9.3.2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9.3.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9.3.4质量保证体系和其他认证情况;9.3.52002年7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工程的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9.3.62002年7月1日以来,企业获奖情况(原件);9.3.7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9.3.7.1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置一览表(表五);9.3.7.2拟投入项目经理简历表及有关任职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有关任职资格、职称、业绩证明材料;9.3.7.4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设备、工器具配备情况一览表(表六);9.3.7.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9.3.8企业财务状况;9.3.9企业资信等级状况;9.3.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10.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11.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等要求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计算规则12.1.1投标人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招标答疑书等范围工作内容。12.1.2投标报价执行《2000年重庆市建筑工程安装定额》、2000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1999年重庆市工程建设基价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规定、解释等(执行2005年7月30日前的定额相关文件),下浮10%以上进行报价(采用重庆市预算编制表格编制报价明细表)。12.1.3税费按国家规定计取。12.1.4劳动保险费按投标人企业所持的《施工企业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等级证书》核定的标准计取劳动保险费。12.1.5投标时,投标书中应分专业单列所有设备、材料清单和报价。12.1.6本工程在投标和签定合同时均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施工队伍迁移费。投标报价时应单列以下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因各种因素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措施、成品特殊保护等费用;施工垃圾清出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12.1.8以上未涉及国家和当地政府有明文规定的取费项目,投标人可参照报价执行。12.1.9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及验收要求,而发生的相关拆除、返工等费用不计入结算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要求招标人另行计取该费用。12.1.10人工费的调整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计算。12.1.11关于定额中的单调材料价差,可参考投标当月重庆市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走势进行合理报价,根据实际可以调整。12.1.12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按投标书及12.2条的规定计算(如投标书中有工程项目漏项,则按投标优惠处理)。12.2工程量可调整范围及调整工程量的费用计算12.2.1工程量可调整范围。12.2.1.1合同外的工程。12.2.1.2设计变更。12.2.1.3合同内施工范围发生变更。12.2.2调整工程量的费用计算:12.2.2.1合同调整有与投标书中相同或相类似项目,则合同调整以投标书中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为依据计算取费。12.2.2.2投标书中未涉及的项目者,按投标报价时所执行的定额计算取费,该费用总价下浮10%后作为结算费用。12.2.2.3如果以上两条均不满足,则由双方另行约定。12.3承包方所供设备、材料数量的核定。12.3.1承包方供应设备、材料数量以投标书及12.2条的规定核定。12.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人民币。13.2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汇票、支票两种形式。不包括银行保函形式。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同甲方签订经济合同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计利息)。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七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5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13.5.2投标人恶意串通围标、抬标或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3.5.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约合同或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5.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15.3经济标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署,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15.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两份(不能用软盘)。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分正本和副本。15.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5.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5.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6.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1《技术标》应按下列要求制作、密封:16.1.1.1技术标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统一的封面右下角加盖企业公章,在密封线内向外折二叠,线外向外折一叠后用10mm宽的无色透明胶带粘贴密封。封边统
本文标题:手术室招标文件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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