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安徽省东至县等六县(区)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2招标单位: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招标单位地址:合肥市西七里塘樊洼路18号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内5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投标截止日期:2006年8月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投标书接收人:余忠电话:0551-5563392(传真)6开标时间:2006年8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徽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楼培训中心7交货地点:分别为东至县、歙县、太和县、定远县、怀宁县、埇桥区(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8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9交货时间:签定合同日起20天内2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2.2凡是受到邀请、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并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招标文件为免费材料。凡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2006年8月10日下午5:3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声明参加投标,并按第1标段600元,其他每标段200元交纳有关费用(此款不退)。(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前副表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四、合同条款前副表3五、合同条款及合同和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六、货物需求一览表七、其他要求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规格响应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方有权要求就规定招标的仪器设备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安徽省土肥总站。省土肥总站对其在投标截止期7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原招标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4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写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投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该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7.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需采用公制。8、投标书构成8.1投标人应确保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2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招标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有可能被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8.3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所包括“一”至“五”的全部内容。9、投标报价9.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59.2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应为交货地点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9.3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投标货币10.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1.2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正式授权同意提供该货物。1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1.4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3)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6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的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他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此价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12.3采购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有效期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套投标书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书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7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书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书的递交15、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15.2内外层密封袋均应:(A)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B)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5.3投标人应在内外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6、迟交的投标书16.1按照第15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1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以书面通知递交招标人。1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8(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议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议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前,可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18.3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本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8.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19、评标办法19.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19.2评标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由奇数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19.3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9.4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投标书未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2)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的;(3)未能满足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19.5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三方面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9括货物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2)技术上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这除了要评审规格响应表外,还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服务;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等。(3)资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货物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20、投标书的澄清20.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2、合同授予标准22.1评委会将评审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10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其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22.2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定合同。23、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3.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数量的15%。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条件作出任何改变。24、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24.1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25、中标通知书25.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国内的一家银行出具的总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也可为银行保函或现金)。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112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6条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8、未尽事宜28.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三、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12三、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无)四、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2付款条件:交货后7天内付50%,买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50%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13五、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2)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
本文标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49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