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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512—2010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疫管理规范犃犱犿犻狀犻狊狋狉犪狋犻狏犲狉狌犾犲狊犳狅狉狇狌犪狉犪狀狋犻狀犲狅犳犲狓狆狅狉狋犺狔犫狉犻犱狉犻犮犲狊犲犲犱狊20100302发布201009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伙伴网书书书前 言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小帆、陈白莙、谭九洲、左静、张华茂、何湘利、王伏强。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疫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杂交水稻种子的检疫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杂交水稻种子产地、生产、贸易过程的检疫管理、检查和处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GB7415 农作物种子贮藏GB/T20478 植物检疫术语ISPMsNo.10 关于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IPPC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831号)3 术语与定义GB/T20478、ISPMsNo.1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产资料 犿犲犪狀狊狅犳狆狉狅犱狌犮狋犻狅狀出口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包括生产用种、工器具、农业化学投入品等。4 产地基本要求产地应由有法人或非法人代表的组织,按国质检动函[2007]831号规定,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且具备以下条件:a) 应有一定规模的、集中连片的、能行使有效管理的生产面积;b) 未发生或最近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进口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产地如有进口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应能够通过实施检疫措施或检疫处理,使出口种子不携带上述检疫性有害生物;c) 应具备良好耕作条件,种子生产田在灌水系统上游,地势较高,距生活区较远;灌溉水源无国内和进口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d) 应具备自然的隔离条件;必要时,可在产地外围、产地内建立缓冲区加以隔离,缓冲区的检疫要求与非疫生产点相同;e) 应建立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验检疫管理体系;f) 应有具备资质的植保员,有具备省级以上种子检验员资格的检验员;g) 每年生产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就有关双边协议、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生产技术等内容进行培训,并保留这些培训记录。5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5.1 生产资料5.1.1 用种要求5.1.1.1 生产用种应获得种子管理部门的批准。1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5.1.1.2 生产用种应符合GB4404.1的要求。5.1.1.3 生产用种应在无进口国关注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区选种;或所用种子经官方检疫机构证明不带进口国关注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5.1.2 工器具要求所有与种子接触的操作器具(如:手套、靴、衣物、工器具、加工机械等)使用前、后均应消毒,防止交叉污染。5.1.3 农业化学投入品要求农业化学投入品应符合国家和进口国法律法规要求。5.2 田间管理要求5.2.1 稻种在播种前应进行消毒灭菌或其他有效除害处理。5.2.2 与种子接触的操作人员双手及盛放稻种或秧苗的器具均应进行消毒处理。5.2.3 在秧苗三叶期和移栽前3d~5d用药剂防治1次~2次。5.2.4 推行科学的水肥管理措施和栽培制度,把握适时播种和移栽;做到合理密植、科学施肥与合理排灌,适时露晒田。5.2.5 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合理地使用农药,积极保护利用自然天敌。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大量杀伤自然天敌的农药。5.2.6 加强田间检验检疫,以保证稻种在生产过程中的生物学混杂、机械混杂、变异、疫情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稻种质量的影响被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控制。5.3 有害生物控制要求5.3.1 以产地生态系统为基础,运用生态学、经济学和环境保护学原理,采用综合防治措施,以达到控制进口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预防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目的。5.3.2 根据有害生物的特性,在产地和缓冲区(如适用)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和预警制度,以核实产地无疫状态;或准确掌握有害生物发生消长状态。5.3.3 产地一旦发现进口国关注的检疫性病、虫、杂草,应立即通报检验检疫机构。任何所关注的有害生物发生迹象均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达到有效根除和防止其扩散蔓延。对所采取的处理措施还应进行监督以确保有效。5.3.4 产地应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的检疫措施,使出口种子不携带进口国所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6 种子加工要求6.1 种子入库前应进行加工。种子加工包括清理、精选、烘干、包装等过程。6.2 产地有与稻种生产量相适应的、自行加工的设施、设备(如:烘干设备、清理、精选、包装设备)和专供晒晾稻种的场地。加工机械在使用中能达到加工防疫、加工质量要求。6.3 装袋前的种子应进行检验、检疫。种子中不得夹带病粒、活虫、杂草种子等,种子净度符合GB4404.1的要求。6.4 合格的种子装入种袋后,袋内外应附附录A规定标签,按顺序入库储藏并作好标识,严禁品种混杂堆放。7 储藏与运输要求7.1 产地有专用的、标识明显的出口稻种储存仓库(或隔离的库区)。稻种储藏库应具有通风、降温设施。库内清洁、干燥,有防潮、防虫、防鼠、防雀设施。7.2 仓库在存放种子前应进行消毒处理。仓库存放种子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熏蒸处理。7.3 入库前稻种水分应控制在12%以内。7.4 库内种子包装应堆放整齐,与地面和墙体保持适当间距。堆垛之间保持适当距离。2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7.5 库内温湿度、水分、虫害等变化情况应随时掌握和记录。防止稻种在储藏期间遭受虫蛀、发生霉变或遭受鼠、雀危害,确保种子质量。种子储藏还要符合GB7415的要求。7.6 有专职检查人员保证所有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病、虫、杂草、泥土等侵染/污染源。7.7 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应经过有效处理后方可使用。7.8 运输过程中须采取保护措施,避免路途中感染有害生物。8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要求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验检疫管理体系的内容应包括:a) 基础文件:产地资质证明,管理体系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与人员,产地地理位置与地块图,产地环境资料,加工厂、储存库平面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依据等;b) 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良好农业规范实施,加工厂、储存库的主要设施、设备,主要农资供应商,记录,溯源体系,产品召回,检查等过程,应形成制度文件化,产地年产量、产品出口国别、贸易方式等均应形成档案;c) 体系运行:建立的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具有可追溯性;d) 记录: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应予以记录并保存,参见附录B;e) 检查:每年在适当时间至少进行1次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9 管理审核要求在适当时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出口杂交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审核。10 管理审核的处置要求10.2.1 管理审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作出暂停1年出口的决定:a) 产地发生进口国所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有效检疫措施;b) 种子的农业化学投入品检测结果不符合进口国法规、标准。10.2.2 管理审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作出取消注册登记资质的决定:a) 检疫与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异常,尤其是不按规定对有害生物进行监测与控制;b) 用于出口的杂交水稻种子来源于非注册登记产地;c) 出现检疫与安全质量事故;d) 检验检疫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审核发现不符合,在限期内仍不改进的。3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溯源标签(格式)产地省:(英文)产地名称:(ORIGIN)注册登记号:(REGISTEREDNO.)地块号码:(BLOCK#)收获日期:(DATEHARVESTED)图犃.1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溯源标签(格式)4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附 录 犅(资料性附录)出口杂交水稻种子管理记录表(格式)表犅.1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记录表(格式)出口杂交水稻种子产地名称植保员日期田块编号(名称)面积(亩)病虫害名称发生程度采取措施使用药剂主要成分使用浓度使用量(瓶/袋)备注 注:监测、跟踪检查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与控制效果。表犅.2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农药/化肥购进和领用记录表(格式)产地名称农药/化肥名称农药/化肥生产厂农药登记号(临时登记号)农药/化肥经销单位农药/化肥保管员购入日期购入数量(瓶、袋)使用日期领用数量(瓶、袋)结余(瓶、袋)领用人签字5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表犅.3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产地储存记录(格式)仓库名称/编号仓库保管员种子生产田块编号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包/公斤)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包/公斤)结余/合计备注表犅.4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产地检验结果单(格式)种子产地名称种子检验员检验日期田块编号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千粒重符合等级处理意见备注6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表犅.5 出口杂交水稻种子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格式)出口杂交水稻种子产地名称日期田块编号品种名称田间管理活动记录记录人 注:施用农药以外的田间管理填写本表。如灌溉、翻耕、锄土、播种、施肥、除草、防冻、采收等;其中灌溉注明水源,施肥注明肥料种类、生产企业、成分等。犛犖/犜2512—2010食品伙伴网书书书0102—2152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出口杂交水稻种子检疫管理规范SN/T2512—2010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3千字2010年5月第一版 2010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书号:155066·220826 定价16.00元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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