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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438.1—2010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第1部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犚狌犾犲狊犳狅狉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狋狅狔狊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犘犪狉狋1:犜狅狔狊犻狀狋犲狀犱犲犱狋狅犫犲犪狉狋犺犲犿犪狊狊狅犳犪犮犺犻犾犱20100110发布201007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SN/T2438《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系列标准共分为6部分:———第1部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第2部分:电玩具;———第3部分:竹木玩具;———第4部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第5部分:机械玩具;———第6部分:塑胶玩具。本部分为SN/T2438的第1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施军、刘建新、李敬。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438.1—2010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第1部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1 范围SN/T2438的本部分规定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2438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ASTMF96308 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F114808 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家用活动设施安全规范EN711:2005 玩具安全 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EN712:2006 玩具安全 第二部分:易燃性EN713 玩具安全 第三部分:某些元素的迁移EN718:2003 玩具安全 第八部分:室内或室外家庭使用的秋千、滑梯和类似活动玩具ISO8124.1—2000 玩具安全 机械和物理性能16CFR1303 含铅油漆和某些含铅油漆消费品的禁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2438的本部分。3.1检验批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犫犪狋犮犺为实施监督抽样检验汇集而成的同一合同产品,简称批。3.2批量数 犫犪狋犮犺犳犻犵狌狉犲每个检验批所包含的数量。3.3样本箱 狊犪犿狆犾犲犮犪狉狋狅狀从批量箱中抽取用于检验的箱数。注:样本箱可以是纸箱、袋或其他包装形式。3.4样本数 狊犪犿狆犾犲犳犻犵狌狉犲从批量数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数量。3.5代表性样品 狉犲狆狉犲狊犲狀狋犪狋犻狏犲狊犪犿狆犾犲从样本箱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样品。1犛犖/犜2438.1—20103.6代表性样品 狉犲狆狉犲狊犲狀狋犪狋犻狏犲狊犪犿狆犾犲从样本箱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样品。3.7滑梯 狊犾犻犱犲预计用作家庭使用,预计一个或多个儿童的在其上滑道中滑行的斜面结构见图1。注:滑梯可以是家用活动设施玩具的一部分。倾斜平面,设计主要用于其他目的如顶蓬,不构成滑梯。犃———起始区域;犅———滑行区域;犆———滑出区域;犇———滑梯高度;犅+犆———滑道长度。图1 滑梯示意图3.8秋千 狊狑犻狀犵预计用作家庭使用,预计承载一个或多个儿童,由横杆、悬挂接头、秋千元件和悬挂件组成的秋千装置构成的活动设施见图2。注:秋千可以是家用活动设施玩具的一部分。1———秋千装置;2———横杆;3———悬挂接头;4———悬挂件;5———秋千元件(如:座位、吊环、横杆、秋千船等)。图2 秋千示意图2犛犖/犜2438.1—20103.9承载儿童体重玩具 狋狅狔狊犻狀狋犲狀犱犲犱狋狅犫犲犪狉狋犺犲犿犪狊狊狅犳犪犮犺犻犾犱承载儿童体重玩具,是指设计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产品,包括:———落地式玩具:有明显座位表面、放置在地面使用、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如摇椅、摇马等;———运动玩具:预定承载体重20kg以下儿童,具有运动功能的玩具,如旱冰鞋、滑板等;———家用活动设施:如秋千、滑梯、跷跷板、旋转木马等。不包括童车类产品、水上玩具类产品和儿童护理用品。注1:家用活动设施是指预计用作家庭使用,预计承载一个或多个儿童,通常连接于或带有一个横杆,预计供儿童在其上或里面进行攀登、摆动、滑行、摆动、旋转、爬行或匍匐等活动的设施。这类玩具如:秋千、滑梯、旋转木马和爬行框架。注2:童车类产品是指设计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435m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他玩具车辆。适用于GB6675—2003的玩具童车产品,按本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注3:设计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含有电功能的玩具产品,其机械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等性能的检验按本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其电性能方面的检验按《进出口电玩具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注4:儿童护理用品,如婴儿秋千、婴儿围栏、婴儿床或家具,以及设计用于治疗的产品。4 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安全项目、运输包装和数量。本部分范围内的进出口玩具的一般项目按合同、信用证中规定的检验标准,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部分进行检验。本部分范围内的出口玩具安全项目检验按输入国家和地区对玩具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输入国家和地区没有规定的,以及进口玩具安全项目检验按GB6675—2003以及本部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运输包装和数量检验按合同、信用证中规定进行检验。5 抽样5.1 抽样条件5.1.1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样本的抽取可以在批的形成中或形成之后,但要保证所得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5.1.2 现场检验现场检验样本的抽取应在批的形成之后。5.2 抽样方案5.2.1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按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1确定样本数量。抽样数量见表1。合格或不合格判定组数:Ac=0,Re=1。表1 型式试验和安全项目样本数抽样表单位为只或套批 量 数代表性样本数2~50251~5003501~350005≥3500183犛犖/犜2438.1—20105.2.2 现场检验5.2.2.1 按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2确定样本箱数。样本箱从批量箱中随机抽取。应抽取的样本箱数见表2。表2 样本箱数抽样表单位为件批 量 箱 数样 本 箱 数2~25226~1503151~120051201~350008≥3500113 注:如所抽的样本箱数中所含的样本数量不能满足检验,扩大抽取样本箱数至满足样本数为止。5.2.2.2 按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4确定一般项目的样本数量。一般项目的样本从样本箱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见表3。表3 一般项目样本数抽样表单位为只或套批 量 数代表性样本数2~15216~25326~90591~1508151~50013501~1200201201~100003210001~350005035001~50000080≥500001125 接收质量限(AQL值)确定如下:A类不合格:不允许;B类不合格:6.5;C类不合格:10。5.2.2.3 按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1确定安全项目的样本数量。安全项目的样本可从一般项目的样本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见表1。合格或不合格判定组数:Ac=0,Re=1。5.3 抽样方法5.3.1 代表性样品应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5.3.2 当代表性样品等于或大于批量数时,应将该批量看作代表性样品,抽样方案的判定数组保持不变。6 检验6.1 型式试验6.1.1 型式试验为安全项目全项目检验。如玩具的适用年龄、材质或结构等致使某些检验项目不适用4犛犖/犜2438.1—2010时,允许不检验不适用的项目。6.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 首次进出口或一年以上未进出口而再次进出口时;b) 当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或主要配套件变更,可能对产品的性能产生影响时;c) 质量不稳定,连续3次现场检验不合格。6.2 现场检验6.2.1 运输包装检验检查样本箱的标识是否正确、清晰,与申报资料相符,并符合合同、信用证中的要求。6.2.2 数量检验数量检验应清点批量箱数,检查样本箱内的产品数量。不应短装,箱数和产品数量符合合同、信用证中的要求。6.2.3 一般项目检验一般项目检验按表4的规定和所列方法实施检验。表4 一般项目检验表序号检验内容技 术 要 求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1产品造型产品规格、型号、造型正确,符合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和(或)封样要求目测B类2装配质量组装正确,定位准确,无错装和漏装;工厂组装部分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用户组装部分组装方便,并有组装指南;转动部件应动转灵活;对称部位应相对产品中心面对称,不得明显歪斜;承重构件和座位结构牢固,不得有任何裂纹和影响承载的缺限;电器部件安装到位,联接件能确保极性正确,电器配线有效固定,不得与活动件等对配线有危害的部件相接触目测、手感B类3零部件配置符合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和(或)封样要求,产品完整,不缺件目测B类4电器部件电器部件与配线应与产品电压、电流相适应,产品电器预定功能正常目测、手感B类5犛犖/犜2438.1—2010表4(续)序号检验内容技 术 要 求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5焊接、铆接焊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缝、夹渣、烧穿及未焊透等缺陷;铆接应完整,不得弯曲、歪斜、开裂目测、手感B类6产品功能产品应实现其预期设计功能;按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和(或)封样检验,产品应实现设计功能目测、手感B类7总体外观各外露零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无锈蚀目测C类8色差同一产品的相同配色件无明显色差目测C类9表面镀件镀件外观应光亮、平整,无明显的露底、起泡、针孔、剥离等现象;镀锌件外观应色泽均匀,不得有起泡、毛刺、黑色条纹等现象目测、手感C类10表面喷塑喷塑部件喷塑层牢固,表面光洁,不得有气泡、剥落、露底现象目测、手感C类11表面涂层表面涂层均匀、牢固,不得有堆漆、流挂、皱纹、剥落、露底、泛白及明显流痕目测、手感C类12塑料部件塑料部件不得有气孔、裂痕,不得有明显变形、缩痕、斑纹、划痕及溢边目测、手感C类13木材部件木材部件不得有结节、裂纹和明显色差目测、手感C类14纺织品、皮革部件纺织品、皮革部件不应有色差、面料疵点、拼缝开裂目测、手感C类15商标、贴花、表面印刷商标、贴花、表面印刷色泽配置正确,图案完整,符合图纸及封样要求,同套产品相同配色不得有明显色差,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准确,商标、贴花、印刷图案对应位置正确目测C类16包装完整性内外包装表面清洁,不得有污迹、灰尘;包装完整,不缺少垫衬目测C类 注:如表4中未列明的不合格,参照类似不合格判定。6.2.4 安全项目检验6.2.4.1 安全项目检验按输入国家和地区对玩具的技术法规要求的不同,分别按照6.2.4.1.1~6.2.4.1.2规定的要求和所列方法实施检验。输入国没有规定的,以及进口玩具的安全项目按照6.2.4.1.3规定的要求和所列方法实施检验。输入国家和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参见附录A。如玩具的适用年龄、材质或结构等致使某些检验项目不适用时,允许不检验不适用的项目。6.2.4.1.1 输往欧盟的承载儿童体重玩具非家用活动设施类的承载儿童体重玩具安全项目按表5检验。6犛犖/犜2438.1—2010表5 输往欧盟的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的安全项目检验表序号检验项目技 术 要 求检验方法检 验 方 式型式试验现场检验1材料所有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目测检查√√2组装用于组装的玩具应附有详细组装指南。指南应指出是否有必要由成人组装或在使用前由成人检查组装是否正确目测检查√√3边缘玩具
本文标题:SNT 2438.1-2010 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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