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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证明我是我第一篇范文:怎么证明“我是我”2021年5月31日,图片上的成都市民蒋先生在参加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因暂时没有身份证,带户口簿和护照参加考试被拒绝入场。蒋先生困惑,用户口簿和护照难道还不能证明我是我?最近,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个话题很火,网友纷纷列举自己遇到的各种奇葩证明。不过,从法律视角看,证明不在于多和少,而在于是否必要,有的证明不应该有,而有的证明不可或缺。证明身份,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居民工作、出行、住宿,常常会需要证明“我是我”。还以考试为例,因为没带身份证而被禁止进入考场或许有些不近人情。然而,因证件审核不严而冒名替考的风险也不得不防,相关案例已多有报道。况且,户口簿、护照等各种证件不能简单地代替身份证,户口簿只有文字信息没有照片,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证等虽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辨别真伪标准不一、难度较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在某些的法律行为中,不仅证明“我是我”是必要的,而且证明“我妈是我妈”、“我儿是我儿”等同样必要。民法中,“代理”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关系,涉及双方和第三人的利益。《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父母替孩子办理一些业务,显然也需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要证明这种亲子关系,这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需要。因此,既要清理各种不必要的奇葩证明,也要保留具有法律意义的必要证明。第二篇范文:我要证明我不是废物我要证明自己不是废物回想之前的混沌日子,感慨万千。因为无知与平庸,初中毕业后我进了一所中专学校;因为不愿放弃自己的未来,中专生几乎就是废物的别称,但是,仔细看看我的内心,充满了青春的烦恼、平庸和涩痛,于是,我感到废物也是人。我要摘掉废物的面具,做个真实的人。“当我明白尽管我们的教育制度不完善,但这不该成为我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时,我发现一切都回不去了。”小时候上幼儿园,老师问同学们长大了想做什么,于是乎诞生了N个未来科学家,N个未来工程师,还有飞行员、宇航员之类的,如果谁要是说想当一经理或是别的什么,那就叫没追求。当时的我连科学家到底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对工程师这一行当就更茫然了,所以我很平静地向老师说我不知道未来想当什么,老师说我没理想,然后我哭了„„那些当年被老师认为有理想有抱负的幼儿园大班的小青年们都散落去何方了呢?还不是一样上小学再上初中,成绩好就上高中再考大学,成绩不好就和我一样读中专。我最“伟大”之处就是义无反顾地去和应试教育作对,然后成为其牺牲品。小学开始我就不能理解我们的语文教科书不是红军长征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为什么就不能来点和现实生活接近的。再上初中就更不解了,那些注定要被遗忘的,除了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考试今生今世都用不上的东西,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披星戴月地去学。于是我放弃学习,就像老师放弃我。结果如众人所想的一样,我因成绩太差进了中专。我的中学是在全年级最快乐的一个,因为我没有学习压力,更好的是有了两个不学习的、因为有了他我的成绩才可以光荣地排在全班倒数第三,最终全班就我们仨轰轰烈烈地跨进了中专校门。这次过年有个亲戚问我后悔读中专吗?尽管低得连高中都没上去连亲人都鄙视我,我说:“我现在不后悔上了中专,真的不后悔!”我特意强调了“现在”二字,因为我曾经后悔过,那时我真的想读高中,因为那种戴面具的累不比高中繁重的学习轻松。我是个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但决定了就一定要做好的人。要么做某件事的过程会快乐,我会去做;要么结果会多么美好,过程再痛苦,我也会去做。但当年初中我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要学习,能做出代数B卷最后一题的人就真的比其他人聪明、有能力?其实我到如今都还不明白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没日没夜学那些为了考高分但却对今后毫无意义的课程,再加上学习的过程谈不上什么享受了,我怎么可能去作出好好学习的决定呢?但上了中专扯皮、逃课、戴面具、做人这一切都让我无比的疲惫时,我才明白,原来当初若努力学习,考个好高中至少生活会单纯许多,尽管高中也撕心裂肺地累!第三篇范文: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北京市民陈先生要出国旅游,需证明母子关系,找不到出生证,就得举家回江西老家证明“我妈是我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妈”。更窝火的是,他交了旅行社60元钱,“难题”就解决了。办证,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旅行社却交点钱就能摆平。中国人一生需办103个证,得“痛”多少回?,一生办了那么多证,到底是为了证明什么,证明又有什么作用呢,在办理证的过程中,又要经过多少个部门才能办下一个证,这又如何简化办证程序,解决办证难的问题。要问最近最火的短语是什么,很多人一定会说“我妈是我妈”。今年4月,北京的陈先生出国前被要求出具一个“我妈是我妈”的证明,这条新闻不仅引发了社会共鸣,同时还被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注了。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一连讲了三个故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给老百姓办事设“障碍”。希望能够推动简政放权的进度,加快实现中国梦。“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之所以出现,一方面在于审批事项太多太繁琐,证明过多过滥;另一方面还在于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说到底,就是谁也不愿意去承担责任。如此这般,可苦了前来办事的老百姓,为了一纸证明,不得不来回奔波。事实上,很多“证明”材料,只需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一下即可获得,而并非一定需要办事的人大费周章,问题往往出在信息管理的各自为政上,出在了信息没有共享上。海宁的做法,简单说,就是实现了参保信息共享,原先唯一掌握本地所有参保信息的人社部门向社会共享了参保信息,符合相应条件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乃至个人,都可以查询相应权限范围内的参保信息。如此一来,取得授权的部门可自行核实相关人员的参保信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息,办事群众也不用再多跑一趟,问题迎刃而解。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法律上本有据可依,但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听起来却又让人哭笑不得,如何化解诸如此类的尴尬?海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昨天,记者从海宁市人社局了解到,通过信息化改造,他们在省内率先实施参保信息共享机制,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去政府部门办事时,一般将不再被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打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一些可以共享的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畅通无阻,有助于破解老百姓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的困局。当下,我们在推进“互联网+”战略,这要求我们加快将互联网平台与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互联网模式对传统办公模式的更新换代,减少一些繁文缛节。当然,化解“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归根结底,在于心里切实装着群众,具备改进服务水平的意识。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做到爱岗敬业,恪守职责,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求实的态度。相信我们一直在进步。[第四篇范文: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是奇葩吗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是奇葩吗2021年04月09日06:59新华日报10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新闻事实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母子关系。可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别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证明,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更奇葩的是,陈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块后,就不用再证明了。(4月8日人民网)观点PK正方:“奇葩”证明,凸显“权力任性”“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证明,确实“奇葩”,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现实中的“奇葩”证明,何以如此之多?除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缺乏互联互通等客观原因之外,从政府权力运行的角度,一言以蔽之的根源其实还在于,“奇葩”证明背后的政府权力,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相当“任性”的,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设定设置各种“奇葩”证明的政府权力,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制约。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理应是政府自身的义务,根本不该由公民“自我证明”的各种证明,却被相关政府部门简单任性地转嫁给了公民个人,逼着人们东奔西跑。再如,许多原本既没有合理性也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奇葩”证明,一些行政部门往往通过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任性的“自我授权”便能随意增加公民的证明义务。另一方面,与各种“奇葩”证明密切相关的行政收费权力同样也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制约。一些公职部门之所以热衷要求公民提供这样那样的证明,一个重要原因正在于,这些证明与相关部门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借此它们可以轻松地收取不菲的证明收费。此前,新华社曾报道,一份“无房证明”,全国多地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每人100元手续费”,气象局部门“开具气象情况证明,每份600元”,“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这种背景下,要想根本解决各种“奇葩”证明泛滥问题,关键显然还在于,通过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有权不可任性”。一方面,要通过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制约权力部门任性滥设各种“奇葩”证明以及借此敛财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在事后强化对此类行为的问责、追责力度,使之不敢“任性”。张贵峰反方:只认法律文书怎是奇葩?出境旅游明确亲人为紧急联络人,可能以后会涉及到意外事故及保险赔偿等多种涉及法律事宜等,要求陈先生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具有法律性质书面证明,如户口簿、亲子关系公证等,不是很正常吗?要出境旅游,办签证时,你说你们是夫妻,就要出示结婚证;在过海关时,你说你带的孩子是你的儿子或女儿,如孩子未成年,不少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国家要求你随身携带经过国家公证的“亲子证明”,以备抽查。国际严打拐卖儿童,过关时常抽查带孩子父母的亲子法律文件,如你没有,你再怎么说孩子是你儿子或女儿,孩子再怎么喊爸妈,都没用;即使你持有中国护照,也有在某单位就职的公证,出国时,有些国家仍要求做领事认证,要以国家外交机构名义证明这份公证属实;有的国家要求旅游者携带经过公证和领事认证的无罪证明。这样做,都是惯例。在重要场合和重大事情中,要证明自己身份和自己与某人的亲属关系时,无论是亲子关系或夫妻关系等,大家只认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书,这不是奇葩,而是要坚持的原则。如果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我说了不算,我妈说了也不算,法律文书和机构说了才算。真正的奇葩是,向旅行社交了60块后,就不用再证明了,这是旅行社违反原则,要钱不守法。更大的奇葩是,在互联网如此普及和大数据盛行的今天,有时要办理一种证明自己与某人的关系的法律文书还如此难,如此慢。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要赶快改良办理、求证和验证这类证明的办法和路径,做到方便、快捷和简单,有的要立等可取,有的要上网可查。以前是一箱证书、证明,太多了,太烦了,清理一下,合并一些,这很好,但也不宜一窝蜂都不要了,裸奔了,一个人如没几本具有法律性质的证明,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社会管理,可能更不好。顾德宁第三方观点开证明需打破信息“壁垒”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证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说白了,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笔者办事就曾遇到过“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这样的僵局,往往托人能打破。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其实不少证明并非非要不可。因此,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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