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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目录摘要…………………………………………………………………………1ABSTRACT……………………………………………………………………21绪论……………………………………………………………………31.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42.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分析及研究…………………………………………………62.1施工企业内部因素分析………………………………………………………62.2施工企业外部因素分析………………………………………………………72.3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72..4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析………………………………………82.5工程招标风险分析…………………………………………………………93对规范工程招投标模式的对策…………………………………………………103.1对不正当竞争的措施:………………………………………………………113.2对招投标环境的措施…………………………………………………………113.3塑造一个崭新的投入市场竞争的施工企业………………………………123.4研究投标策略,提高投标命中率…………………………………………133.5加大对法律意识的措施………………………………………………………133.6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133.7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在各个环节杜绝串标行为的发生………………………143.8对清单计价的措施………………………………………………………14参考文献……………………………………………………………………………15致谢……………………………………………………………………161摘要有效实施招投标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十分积极的作用;招投标流于形式时,对控制工程造价无效率;招投标能被权力寻租活动利用,此时,招投标形式对工程造价失控起到掩盖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自身人力资源建设,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有效发挥工程建设招投标对投资控制的作用,以确保企业的投资效率。为减小权力寻租活动的影响,应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是增加权力机构的全面透明度。”关键词:招投标模式研究2ABSTRACTBiddingontheeffectiveimplementationofprojectcostcontrolplaysaveryactiverole;biddingmereformality,therighttocontrolprojectcostinefficiency;biddingpowerofrent-seekingactivitiescanbeusedatthistime,biddingtoplayintheformofprojectcostcontrolCovereffect.Therefore,theconstructionunitshouldstrengthenitshumanresources,withthepowerofintermediaries,effectivelybiddingonconstructioninvestmentcontrolroletoensuretheefficiencyofbusinessinvestment.Toreducetheimpactofrent-seekingactivities,shouldstrengthentheauthorityoftheeffectiveanti-corruptionmeasuresistoincreasetheoveralltransparencyoftheauthority3Keywords:BiddingModel1.绪论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建国初期阶段,我国依靠计划经济渡过了重重困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正常运行,计划经济显示出非效率的经济特征,企业的局部收益由国家来支付成本,导致企业在投资中不重成本,使投资控制失灵、投资控制目标一破再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成为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逐步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国家陆续推出了许多重大的改革措施,一方面,国家对企业产权制度做出了重大改革,产权日益明晰,企业承担了投资的责任。另一方面,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管理“四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我国普及,基建投资相应市场化,建设单位借助招投标和监理等力量极大地提高了投资管理水平,摆脱了不对称信息的困境。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不适应市场的转变,在解脱了计划经济的约束后,没有建立或完善新的约束制度,导致管理缺位、国有资产流失。41.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的现状1.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1.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1.1.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1.1.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5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1.1.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2.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分析及研究2.1施工企业外部环境分析(1)各类专业,非专业性施工队伍充斥建筑市场,从量上增大了管理难度打破计划体制实行建筑市场招投标后,一方面跨地区跨行业的专业、非专业施工队伍纷纷而至,另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性质的多种经营单位施工队伍也加入其中。为了尽快把这些队伍管理好,各施工企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且相关单位还成立了基建工程协调部、企管处市场管理办、价格定额中心等四、五家管理结构,即使是这样,各种协调关系有时也难以顺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管理部门也吃不准到底有多少队伍需要分门化类,管理难度大大上了一个台阶。(2)社会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市场行为欠规范从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全社会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认识较以前有所提高,但建筑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或“创工作政绩需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律的约束,造成招标行为不规范。(3)评标存在着人为因素,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目前的评标办法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还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定性的评标内容还占有一定比例,难以真正分出名次。评委在技术标的评定过程中,量化不够,“人情分”时有发生。专家库建设还不够完善,整个建筑业高级人才本身就比较缺乏,要达到《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专家人数偏少,有的缺乏评委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评委专家整体水平不高,招标监督力度不大,影响评委的公正性。6(4)工程(产品)价格的扭曲,影响工程(产品)的质量一方面由于业主节约资金的心态,或是由于业主编制标底人员的一时忽视或其它因素,使标底与投标报价相差甚远,一些施工企业抱着进入这块市场、求得日后再发展的心态,勉强接受;其次是施工企业相互压价,使得工程(产品)价格战此起彼伏,严重扭曲了工程(产品)价格,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隐蔽工程项目中尽量缺斤少两,节约材料支付,造成工程(产品)质量大面积滑坡。(5)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制约机制不健全,使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分析,业主(建设单位)总是希望花最少的钱办最多最好的事,而承包商(施工单位)又总是希望投最少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换取最大的利润,这两个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矛盾统一体,就是靠一些完全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可参照的条文加以约束、限制和协调,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一个第三方来利用这些规范对双方进行约束、限制和协调,这就是监理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却是监理工程师又成了承包商的第二甲方(即:业主代言人),并不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实施对双方的约束限制和协调的职能,这就使得现今的招标只有业主(即甲方)制约承包商(即乙方)的权利,而无承包商制约甲方的权利,双方的地位极为不平等。(6)业主内部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制约着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划的进程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方式通常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不论是竞争性公开式招标和意向性邀请招标,都无明文规定招标必须是“攘外必先安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单位几乎都有自己的施工队伍,一方面在投标时分几个项目进行投标,使自己的队伍有中标的机会,另一方面,直接内定自己的队伍。(7)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些指标,降低了大家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的重视程度2.2施工企业内部因素分析(1)在型施工企业,面对刚刚组建成立的各施工企业,就显得包袱太重,难以自如应付竞争对手。(2)市场经验少,招投标工作专业人员缺乏,使施工企业失去了许多既得利益。72.3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2.3.1、招标时间紧。2.3.2、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能力欠缺,有待提高。2.3.3、设计文件有疏漏。2.3.4、招标时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多,不便于施工中工程量变化或工作内容变化导致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缺陷直接导致的结果可能是:1)投标人报价所依据的工程数量不一致,即有的投标人考虑工程量偏差,有的直接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报价。这种结果使得招标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条件。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工作内容或工程内容不同而使综合单价失去了可比性。3)因为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等为主要依据,那么这时依据这样的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和矛盾,给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障碍。2.4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析2.4.1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手段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两个方面,即: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和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的。2.4.2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8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4.3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进行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2.4.5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的描述已经为实际操作中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依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取证,一旦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规
本文标题:招投标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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